先資助健康研究——然後斃掉大公司們不喜歡的內容

2019-12-01   異璧


過去十年來,可口可樂已經在科研上花費了上百萬美元,資助了上百項科學研究。2016年,可口可樂公司公布了他們贊助科學研究的若干原則,其中提到科學家們對他們的研究「具有一切設計、執行、分析、解釋的權利。」

然而,儘管之前已經列出來了上述的原則,研究者們和可口可樂之間也有另一種條款。據最近在《公共健康政策期刊》( th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Policy)上發布的一篇分析報告稱,條款里聲稱可口可樂公司有權評估、審查研究者們形成的研究報告,並對他們贊助的這些研究的發表具有一定的控制權。

一些研究者們依據美國、英國、加拿大、丹麥等國家的信息自由法,提出了閱讀與可口可樂公司有合作關係的學術科研單位的相關文件的要求。這一要求最終帶回來了87000頁的文件,其中包括5份公司、大學之間的研究協議。

「除非你是制訂協議的一員,否則你幾乎沒機會見到這些協議,」分析報告的主要作者、劍橋政治及國際化研究中心的政策研究員Sarah Steele說道,「而這些協議顯示了可口可樂公司是如何對其贊助的研究加以分類的,此外也顯示出可口可樂公司在各種研究中的不同階段里是如何產生影響的。」

協議里的條款顯示,可口可樂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刻終止研究,還可以審閱、評論研究報告,並且可以在相關研究報告付印前要求研究者們打回去重寫。

據分析報告稱,從可口可樂公司獲得贊助的研究機構可以在在一定程度上協商協議條款。同時,分析報告的作者發現,根據他們收集到的文件顯示,可口可樂公司實際上並沒有終止任何不宜發表的研究。對波士頓大學公共健康學院社區健康科學的教授Michael Siegel而言,這些合同中的條款違背了研究倫理。「如果說這些公司能夠對研究成果產生影響,他們能夠改變某些研究內容,至少對我而言,這就是在違背研究倫理,許多大學都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我的大學不會同意我簽署類似的協議。」他說道。Siegel說,合同中有關相關研究的條款,就是工業贈款擺布科學研究的既具體又極端的案例。但他也提到,大企業們還有許多更精巧的方法,將科研為他們所用。這也就是為什麼比起被其他經費來源贊助的科學研究,那些被企業資助的公司更傾向於得出更有利於企業的研究報告。


贊助研究一方面是企業的一種公關行為,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提供了反擊不利研究、不利政策的科學支持。「不論被贊助研究者們的本意如何,他們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進行市場活動。」

雪梨大學醫藥及健康委員會的Lisa Bero指出,大公司可以通過贊助科學研究,從而歪曲研究的真實意圖。

Bero說道:「我們發現,贊助者們可以通過贊助某項研究,從而影響研究中所選用的例證,並且進一步的消除相關研究對贊助者的產品可能帶來的影響(例如,可口可樂會主動贊助體力勞動相關的研究,而不是糖類相關的研究。儘管於邏輯來說,公司們贊助有利於他們自身產品的研究無可厚非,但如此一來,這就有可能使得研究中採用的例證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平衡,並且產生不利於公眾健康的影響。」


2015年,可口可樂曾試圖通過贊助某個研究,來證明含糖飲料與肥胖率之間關聯性不大,但這一舉動廣受批評。去年,某家大型的國家級健康研究機構曾經試圖研究,每天喝點酒對身體有何好處。但研究最終沒能進行下去——紐約時報的報道披露出,這項研究的主要研究經費來源於酒精飲料公司。

在Steele和她的同事們一同發布的分析報告中,他們呼籲其他研究者們提供企業與研究機構之間的贊助協議。「如果不了解相關協議、不清楚贊助商保留的權利,我們很難估量出這些協議對研究產生的影響,因此我們請求發布論文的期刊們要求作者在刊發文章的同時披露贊助研究協議,這樣一來,讀者們就可以自己評估某項研究受贊助商資金影響幾何。」她說道。分析報告的作者們還希望那些研究被贊助商終止的研究者們能夠站出來,說明研究被叫停時的情況。

Siegel也補充稱,他希望能夠更進一步。「我認為僅僅是報道出來相關的情形是不夠的。相關部門應該出台政策,來防止這類情況的發生。如果有贊助企業希望通過贊助行為來影響研究成果,應該有機構站出來阻止他們。」

Siegel表示,這些大企業用來歪曲、混淆健康營養研究成果來為自己所用的套路是相當完善的,這個套路和煙草公司的套路相當相似。「這些企業控制研究機構的方法和目的真的非常相似,這是這些企業規避、防範政府及法律監管的一大手段。」


「說到底,這些手段的終極目標,就是防範那些可能會對大企業不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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