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無證房屋真的就「活該」被「當成違建」強拆嗎?
一、案例
楹庭拆遷團發現有很多這樣的案例,被拆遷人的房屋無證,但是行政機關沒有按照合法程序拆除房屋,完全不符合《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強製法》拆除違建的規定。例如,有這樣一個案例,80年代末賈某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了房屋,拆遷方按照2008年的《城鄉規劃法》拆除了房屋。這明顯屬於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二、這些無證房屋不屬於違建
1、80年代以前建設的老房屋
80年代甚至更早建設的房屋當前是大量存在的,這些房屋建造時可能還未實施《城市規劃法》(1990年施行)、《城鄉規劃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等法律,所以在當時並不屬於違建。
2、農村建房
農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設住房的申請審批程序,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一些農村地區,村民只要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權證,經過村委會領導同意,就可以自行建設房屋了。
3、行政部門沒有履職
由於政府相關部門的變動等原因,沒有及時辦好房產證的房子。
三、違章建築的命運只有被拆除嗎?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才算違章建築。
2、楹庭拆遷團了解到,產生違章建築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當事人的原因,有的是由於政府機關的原因,而對於違章建築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沒收、限期拆除,也有罰款補辦手續的,而且沒收、限期拆除僅限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情形。
楹庭提示您:
(1)如果您的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請先搞清楚你的房屋是否是違建。在遭遇強拆之後,或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別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錯過訴訟時效。
(2)對於合法房屋被強拆,訴訟時效是6個月。在被認定為違章建築以後,對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不服的,要在接到該拆除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在實施拆除違建之前,仍需要做最後一個公告。如果被拆遷人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在司法審查終結前,不能強拆涉案房屋。
(4)如果有疑問,請諮詢專業的征地拆遷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不管涉及違章建築,還是遇到征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
每個案例都有一段故事,如果你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可以發私信,一對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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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原創作者:楹庭拆遷律師團 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