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簡稱「特醫食品」)是為了滿足某些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受眾特殊,使用不當會影響人體健康。
日前,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於加強醫療機構經營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加強「特醫食品」監管,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嚴把准入關 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
《通知》明確,醫療機構經營特醫食品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含醫療機構開辦的第三產業以及租用醫療機構場地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個體經營戶)經營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監管,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和《四川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對醫療機構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逐條逐項審查,必要時對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核查。
嚴禁虛假宣傳 普通食品不得冒充特醫食品
《通知》指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經營特醫食品的醫療機構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特醫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等制度;在顯著位置設立特醫食品專區或者專櫃提示牌;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製度,保證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合法、追溯可查;明確工作職責和責任人,配備相應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定特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針對不合格和過期變質產品制定下架、退貨、召回、銷毀等處置措施;在顯著位置張貼特醫食品消費提醒或警示;禁止外來人員在醫療機構內部直接向病患推銷特醫食品;嚴禁虛假宣傳特醫食品治療功效,不得以固體飲料等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向病患推薦使用。
嚴格監督執法 全面落實「雙隨機」監管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將醫療機構經營特醫食品納入重點監管,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有關要求,採取日常巡查、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具備條件的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特醫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及時曝光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單位,嚴查無證經營、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要求、誇大產品功效或宣傳疾病治療功能、以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向病患推薦使用或在核准地址外銷售特醫食品等行為,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查處結果,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此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相關行業協(學)會,及時向醫療機構提供安全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督促醫療機構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積極推進社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