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補償款算偶然所得嗎?要繳個稅嗎?記住這5項才屬於偶然所得

2019-12-04     理個稅


不知從何時起,「拆遷致富」成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

不少拿到搬遷補償款的農民,興奮得仿佛中了「彩票」一樣。

但是,小編得提醒大家一句,搬遷補償款雖然類似「中獎」,但它並不屬於「偶然所得」,因此,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文件規定:

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那麼,哪些情形屬於「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怎麼交個人所得稅呢?


1、偶然所得的範圍認定

根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令據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定:

一、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一條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前款所稱受贈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四條規定計算。

三、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前款所稱禮品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三條規定計算。

四、個人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的規定,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後,在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由上可知,五項所得,屬於「偶然所得」。

需要提醒的是,「網絡紅包」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要從性質上來判斷,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具有銷售折扣或折讓性質的網絡紅包,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這裡的「網絡紅包」,僅包括企業向個人發放的網絡紅包,不包括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絡紅包。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不在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之內。


2、偶然所得的適用稅率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3、偶然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小編提醒,這裡所稱的「每次」,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4、偶然所得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例如:市民李先生中出3注7星彩一等獎,獎金合計1500萬元,那麼,李先生需要繳納個稅:1500*20%=300(萬元)

這意味著,李先生中獎金額1500萬元,但是需要繳納300萬個稅,實際到手1200萬元。


5、偶然所得的納稅申報

納稅人取得偶然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

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同時,小編提醒,如果偶然所得是從境外取得的所得,也應當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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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kH2zW4BMH2_cNUgIvN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