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延期通關」說明,深圳灣通關的核酸檢測有新要求!

2021-02-26     銀河港事通

原標題:香港「延期通關」說明,深圳灣通關的核酸檢測有新要求!

昨天,銀河君發現香港新聞公報將針對內地人士赴港限制的《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長至9月30日,就立刻發布了推文。

因為上一條推文裡面沒有放連結,有粉絲就說沒看到新聞播報,不知真偽。

現在就補上香港政府新聞公報的連結: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2/23/P2021022300436.htm

新聞公報內所寫「政府把下列規例的失效日期由……延長六個月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圖有紅框的那句)原則上只說明該規例的有效期會延長至9月30日,至於針對內地人士赴港的限制(俗稱「隔離令」)會不會在9月30日前就結束,並沒有說。

簡言之,《第599C章》的有效期雖然延長了,但內地人士赴港或許或許或許可以在9月30日前實現。(雖然之前好幾次延期也是這麼說的)

粵港兩地具體的隔離政策

【香港深圳】

除了準備24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自2021年1月5日起,自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來深人員,應在口岸現場向工作人員出示通關當日有效的房間預約確認單。

對於不能出示的入境人員,將不予安排健康驛站房間,並安排返回香港。

預約系統入口:

https://hk.sz.gov.cn:8118

(註:從2月23日起,不再安排前往其他地市實施【居家隔離】;自3月1日起,核酸檢測報告必須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併拭子。詳情請看後文)

【深圳香港】

除豁免人士或者符合「回港易」申請資格的港人外,從內地前往香港都需要隔離14天。

請提前按照「回港易」計劃要求,準備香港衛生署通關綠碼、有效核酸檢測報告、通關預約名額證明、通關預約日期證明等驗證材料,在口岸現場備查。驗證材料要求和獲取方式詳見香港特區政府「回港易」計劃官方網頁。

不符合香港「回港易」計劃入境要求、無法辦理港方入境手續的人員,返回深圳後將安排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

如果在回港時,在完成港方入境手續後,取消赴港行程並且返回深圳,如持有粵港雙方認可醫療機構出具的生成時間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將作為普通入境人員予以入境並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如不持有,將不予入境。

申請「回港易」計劃返港人員可駕乘兩地牌小車出境,全部同車人員應持有出境當日通關預約日期材料,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驗證材料。

深圳灣口岸入境有調整

2月24日,深圳市口岸辦連發兩條溫馨提示,涉及核酸檢測報告採樣方式和入境旅客分流安排。

01

「香港入境廣東人員核酸檢測報告採樣方式」

該溫馨提示的主要內容是:

各位旅客朋友,經粵港兩地政府協商,自2021年3月1日起,自香港入境廣東人員所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中註明的檢測採樣方式必須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併拭子(六歲以下小孩以咽喉拭子作為主要採樣方式)。

如您通關時出示的核酸檢測報告未採取上述採樣方式或未註明採樣方式,將不予認可作為有效的通關核酸檢測證明材料,並安排返回香港。

請您前往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指定醫學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獲取符合要求的核酸檢測報告。

02

「調整深圳灣口岸入境旅客接轉分流安排」

該溫馨提示的主要內容是:

各位旅客朋友,根據廣東省統一安排,自2月23日起,從深圳灣口岸入境的旅客,目的地為惠州市、汕尾市的,由目的地所在地市接回本市指定場所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目的地為深圳市或省外、省內其他18個地市(不含惠州市、汕尾市)的入境旅客,統一安排在深圳市或東莞市指定場所實施隔離醫學觀察,不再安排前往其他地市實施居家隔離。

對於入境分流安排,我們整理了個簡單版的列表:

希望各位出行順利。

公眾號同名:銀河港事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P5W3ncBMMueE88vNeI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