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的福利!2019年12月1日起,營業執照與經營許可證正式分離

2019-12-03     理個稅


眾所周知,「證照」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兩把「鑰匙」。

「證」指的是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照」即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講道理,除了「特殊」行業,企業拿到營業執照後就可以正常經營。

但現實是,很多企業反映:拿到營業執照後還需要辦理很多的「證」,有的項目甚至要「一照多證」。

繁雜的辦證手續,也拉長了辦證的時間,有的一拖幾個月甚至幾年。

上述現象又被大家稱之為「准入不准營、准入很難營」。

為了解決企業面臨的「准入不准營」尷尬問題,有關部門出「狠招」了——實行「證照分離」改革!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為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

據小編了解,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重慶、山東、海南、江蘇、河北、雲南等地政府部門已經公布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另外、證監會、商務部、教育部、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也印發了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通知。


多部門「證照分離」改革的亮點

1、交通運輸部

政策文件:《交通運輸部關於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交通運輸「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法規〔2019〕18號)

亮點內容:

「取消審批」部分規定:交通運輸部門對「國際客船、散裝液體危險品船運輸業務經營審批(初審)」「從事大陸與台灣間海上運輸業務許可(初審)」實行直接取消審批。

相關省級交通運輸部門不再實施初審。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2、教育部

政策文件:《教育部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優化營利性民辦學校審批服務的通知》(教發函〔2019〕119號)

亮點內容:

「壓減要件環節」規定,在《教育部關於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基礎上,進一步壓縮材料要件,對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取消個人存款證明、民辦學校舉辦者再申請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等相關證明材料。對保留的證明,要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舉證,方便人民群眾和企業辦事。


3、商務部

政策文件:《商務部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

亮點內容:

「優化審批服務」規定:擬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等先進技術手段,推行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等方式,為申請人提供便利條件。申請人可以在網上提出申請。

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資質認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具有符合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拆解設備、設施以及拆解操作規範;具有與報廢機動車拆解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不再將註冊資本、場地面積、從業人員數量等作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條件。


多地「證照分離」改革的內容

1、上海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臨港新片區)對本市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探索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方式。

清單要定期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

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

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允許範圍內,按照「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的原則,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市。


2、廣東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我省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其中,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將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的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範圍。

上述事項中由省級以下政府部門實施且不涉及調整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有關規定的,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外同步推進改革。


3、福建

2019年12月1日起,在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廈門、平潭三個片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對與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營業執照中的經營範圍密切相關,企業不取得許可就不能進入特定行業或領域開展經營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支持和鼓勵三個片區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採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為在我省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4、海南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523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和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設定的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逐項列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內容。

清單要定期調整更新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領域,企業獲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


結束語

「證照分離」是繼企業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之後,我國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三階段。

「證照分離」改革,其核心在於理清「證」「照」關係,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簡單來說,「證照分離」改革,就是要讓更多商事主體持照即可經營,真正「一照一碼」走天下!


如果您覺得文章有幫助,請點擊右上角「+關注」,每天及時獲取實用好文章!

「理個稅」提供最專業個稅資訊及籌劃與綜合管理服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UD8kzG4BMH2_cNUgfB7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