澶淵之盟是宋遼百年好合還是大宋的恥辱?大宋朝簽約簽得有面子嗎

2020-11-28     戰爭史

原標題:澶淵之盟是宋遼百年好合還是大宋的恥辱?大宋朝簽約簽得有面子嗎

作者:毅品文團體(文定),無授權禁轉!

「城下之盟」的來歷,出於《左傳》,是指在敵國武力淵威脅之下簽訂的喪權辱國的盟誓。「澶淵之盟」是宋真宗在遼朝大兵入境,包圍了澶淵北城的情況下,被迫無奈簽訂的和約。根據澶淵和議,宋朝每年都必須向遼朝貢納三十萬匹、兩的絹、銀。

(宋遼局勢圖)

宋真宗在誓書中稱之為「助軍旅之費」,遼軍並沒有幫助宋朝打仗,哪會有什麼「助軍旅之費」,實際上它是戰爭賠款,與近代清朝政府向西方列強提供戰爭賠款在性質上是相同的。因此,當時的宋朝官員將「.澶淵之盟」視為城下之盟,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澶淵之盟」簽訂不久,景德三年二月,王欽若即提出「澶淵之盟」是城下之盟。他對宋真宗說:「城下之盟,雖春秋小國猶恥之,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於城下也,其何恥如之。」王欽若的這種說法,還有另一種版本:「澶淵之役,准以陛下為孤注,與虜搏耳。苟非勝虜,則為虜所勝。且城下之盟,古人恥之。今虜眾悖逆,准為宰相,不能殄滅凶丑,卒為城下之盟以免,又足稱乎?」

這些記載略有不同,是當時不同的人記錄的結果,不過王欽若和司馬光都認為「澶淵之盟」是城下之盟卻千真萬確,不會有誤。

王欽若是宋真宗時代的重臣,在「澶淵之盟」前後,曾以參知政事判天雄軍,提舉河北轉運司,資政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他提出的城下之盟的言論,既是他個人的言論,同時也代表了當時朝廷內外相當一部分人的看法。

宋朝人認為「澶淵之盟」是屈辱的城下之盟,從皇帝實錄的篡改上也看得很清楚。南宋初年的史學家李燾在整理北宋皇帝實錄時,驚奇地發現「澶淵之盟」的誓書,「不知真宗實錄,何故不載」。後來在仁宗實錄慶曆二年九月乙丑,卻找到了澶淵誓書,不過有些文字作了改動,與原文不完全相同。

實錄,顧名思義,是當時的史官如實地記錄每日所發生的重大事件。澶淵誓書是關係到宋朝的重大歷史事件,在真宗實錄中為何被刪除?顯然負責實錄的史官認為此事是奇恥大辱,不應記人實錄供後人觀看。這是一種為尊者(宋真宗)之避諱的手法,嚴重違背了實錄的宗旨和原則。

(澶淵之盟,實際上是屈辱條約)

宋仁宗實錄雖然收錄了澶淵誓書,然而對其中的重要文字進行了修改。宋真宗誓書在先,其所署的時間是十二月七日;遼聖宗誓書在後,所署的時間是十二月十二日。然而被收入仁宗實錄的遼聖宗誓書,卻被改為十二月七日,即與宋真宗誓書同日。

為什麼要作此改動呢?宋真宗誓書在先,證明了宋真宗積極主動地簽署誓書,與他最先提出和議主張是一致的;將遼聖宗誓書籤署的時間改為與宋真宗同日,則表明誓書的簽署無先無後,是同時簽署的。然而通讀兩份誓書以後會發現,遼誓書是在宋誓書的基礎上補充若干文字形成的。篡改實錄文字,是屬於作偽的行為,而且這種作偽的手法並不高明,很容易被人識破。

(宋遼使者討論合約條件)

還有,原宋、遼誓書上有南、北朝的稱呼,在仁宗實錄中南、北朝的稱謂被刪掉。據載,「始,通和所致書,皆以南、北朝冠國號之上。將作監丞王曾言:『是與之亢立,失孰甚焉,願如其國號契丹足矣。』上嘉納之,然事已行,不必改」。王曾之言是說,遼朝不能與宋朝並立,更不能高在宋朝之上,因為在宋朝官員的口中和奏疏中,契丹被斥之為「戎敵」、「寇戎」、「戎狄」、「夷狄」,自然不能與宋朝並列,南朝、北朝的稱謂等於提高了契丹的地位,使其更加囂張。

王曾的說法取得了宋真宗的贊成,後悔不該如此。對於實錄中已記載的文字,一般的史官是不能改動的,只有得到皇帝的御准,才能進行改動。因此,仁宗實錄中對澶淵誓書若干文字的改動,要麼是出於宋真宗的本意,要麼是出於宋仁宗的聖旨。不管是出於誰的旨意,都可以看出宋朝君臣對澶淵誓書有屈辱之感。

(宋朝君臣對盟約是頗有微詞的)

不過雖然刪掉了誓書開頭的北朝二字,正文中仍保留了北朝字樣,並沒有完全刪凈。改動文字的用意,顯然是用以貶低契丹,實際上卻是弄巧成拙貶低了宋朝自己,人們不禁要問:宋真宗身為大國之君,為什麼屈己向契丹求和?為什麼要向契丹提供「助軍旅之費」?

修改實錄,是真正的篡改歷史,它本來就不是一種光明正大的行為。至於修改實錄的後果,卻是他們沒有想到的,給後人留下了篡改歷史的罪名。

有人認為,「澶淵之盟」是遼將蕭撻凜在澶淵北牆視察宋軍陣地被伏弩擊中而死以後,北宋在戰而勝之的條件下簽訂的平等協議。仔細審視當時的文獻記載,事實並非如此。據宋朝人記載,景德元年閏九月「契丹主與其母舉國入寇」,《遼史》記載,統和二十二年閏九月「南伐」,在時間上是一致的。

在閏九月間,忠實於宋朝的降將王繼忠與宋真宗就有了和談的接觸,宋真宗表達了願意和談的願望,向王繼忠下詔說:「朕丕承大寶,撫育群民,常思息戰以安人,豈欲窮兵而黷武。今覽封疏,深嘉懇誠……倘諧偃革,亦協素懷。詔到日,卿可密達茲意,共議事宜,果有審實之言,即附邊臣聞奏。」

到了十月間,王繼忠與宋真宗的接觸更加深入。王繼忠言:「契丹已領兵攻圍瀛州,蓋關南乃其舊疆,(宋朝)恐難固守,乞早遣使議和好。」

宋真宗謂輔臣曰:「瀛州素有備,非所憂也。欲先遣使,固亦無損。乃復賜繼忠手詔,許焉。」宋真宗已明確表示可以「議和好」。蕭撻凜誤中伏弩,是在十一月甲戌以後。史載景德元年十一月甲戌,「契丹既陷德清,是日率眾抵澶州北,直犯大陣,圍合三面,輕騎由西北面突進……弩潛發,撻凜中額殞」。

(盟約其實對大宋是不公平的,沒有面子可言!)

這說明早在蕭撻凜十一月甲戌中伏弩以前的九、十月間,即遼軍剛剛南下的時候,遼宋和好的密談就開始了,宋真宗明確表示可以遣使與遼朝議「和好」。當時蕭撻凜還健在,指揮戰鬥,不知宋朝戰而勝之,又是指何而言。這種毫無史實根據的說法,豈能令人信服!

其實這場戰爭直到最後結束,也看不出北宋戰勝了遼朝。在戰爭中將士的死亡是常有的事情,一個將領的死亡不能代表戰爭的勝負,何況蕭撻凜是誤中伏弩,不是死於戰鬥之際。能夠表明戰爭最後勝負的,是戰爭結束以後雙方所承擔的責任。

遼軍是進入宋朝境內討伐戰鬥,戰後撤離宋境不能算作失敗;而宋朝每年要向遼朝貢納三十萬匹、兩絹、銀,則是其戰爭失敗所要承擔的責任。宋朝非常忌諱貢納的字樣,把它說成是「助軍旅之費」。遼朝是宋朝的敵人,宋朝最後要向遼朝提供「助軍旅之費」,其實是支付戰爭賠款。僅憑這一鐵的事實,就可以知道在澶淵之戰中,到底是誰勝誰負了。

「澶淵之盟」對宋朝來說是城下之盟,不僅宋朝當時就有這種看法,時至今日許多史學家也持這種認識,例如漆俠就指出,對於宋朝來說「澶淵之盟」是「一個屈辱的城下之盟」。這是最有代表性的說法,類似的看法很多,服於篇幅,不能一一具引了。參考資料:《契丹史研究》《宋真宗1005》《大契丹國》《兩宋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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