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遺棄親生子,法院強制她學習如何做媽媽

2019-10-23     濰坊高新檢察

與兒子分別四年,再次見面時,劉美蓮發現孩子的個頭躥得比自己還高。劉世豪叫了一聲「媽媽」,嘟囔了一句讓她不解的話,便不再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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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劉美蓮接劉世豪回家。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編輯 滑璇 校對 吳興發

47歲的劉美蓮與13歲的劉世豪坐得遠遠的,一個在家裡的床上,一個在兩米外的書桌前,隔閡橫亘在空氣里。

與普通人不同,劉美蓮的黑色長褲下,腳腕處鼓出一個大包。那是上海市長寧區新涇鎮司法所給她戴上的電子腳環,因為她是一名犯有遺棄罪的緩刑犯,遺棄對象就是身旁的兒子劉世豪。

在長寧區法院的判決里,劉美蓮因兩度遺棄劉世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緩刑的附加條件是她要與兒子一起生活,等他放學回家,為他洗衣做飯;此外,還必須接受司法所、婦聯的「家庭教育指導」。

適用在劉美蓮身上的「家庭教育指導」還有另一個名字——強制親職教育,劉美蓮案也是國內「強制親職教育第一案」。對於她這樣的失職監護人,這是司法機關保護其未成年子女權益的一種方式。

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上海、北京等地的法院、檢察院就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加入了親職教育的內容。但如何保證親職教育有效、如何保證監護人盡職盡責地照料未成年人、親職教育能否具有強制力,始終是困擾司法機關的難題。


2013年9月,長寧區法院「法官媽媽」徐葉芳和劉世豪。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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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習慣彼此的母子

9月26日下午,受長寧區法院和上海市婦聯之託,家庭社工章媛媛第5次來到劉美蓮家。那是一間十來平米的預製板房,搭在房東家的小院裡,幾樣家具被劉美蓮拾掇得乾淨整潔,條紋床單上看不出一絲皺痕。



9月24日,房東給劉世豪送來的晚餐。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攝

一進門,章媛媛就看到了攤在桌上的幾封感謝信,那是劉美蓮寫給法律援助律師、新涇鎮司法所和劉世豪就讀的中學的。信里,她提到了學校提供的救助金、暑假時老師的家訪,感謝之外,還為當初的遺棄行為寫了許多反省的話。「是不是有點像犯罪認錯的信,不像感謝信?」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著章媛媛。



2019年9月,劉美蓮寫給劉世豪老師的感謝信。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攝

章媛媛認識劉美蓮半年了,至今記得二人在北新涇地鐵站初次見面時的場景。劉美蓮身高一米五多點,總是習慣性地交疊著手、頷著下巴,像個犯了錯的學生。兩人坐在地鐵站旁的露天停車場裡聊天,說起遺棄兒子時,劉美蓮哭了很久。

從那時起,章媛媛每月都要與劉美蓮見面,聊上一兩個小時,劉世豪也在。她發現這對母子很少認真對話,母親總把「他不聽我的,說了也沒用,隨他去吧」掛在嘴邊,兒子則用「她傻,隨便她」來搪塞。

肢體接觸幾乎沒有。章媛媛記得7月時,劉世豪想去逮知了,天氣熱,劉美蓮要幫他擦汗,劉世豪有些躲閃。

但章媛媛看得出,劉美蓮是真心盼著兒子好。為了給他一個上海戶口,劉美蓮先後幾次與上海本地的男人相親,還遇到了騙子,差點被人勒索了錢財。

劉世豪也在重新習慣母親的存在。雖然表面對媽媽不太理睬,但已不像剛回家時那樣老往小姨家跑,願意長時間和媽媽待在一處了。「他有對母愛的渴望,但是沒有對母親的尊重,他母親所做的種種都在他的腦子裡,所以母親的話他也不會當做權威。」章媛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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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遺棄

對於劉美蓮,劉世豪的誕生是個意外。

2005年,她從北方的一個小縣城到上海打工,結識了長自己十多歲的梁松。兩人各有家庭,卻發生了一夜情,2006年10月,劉世豪出生。有了這個兒子,丈夫與劉美蓮離了婚。她自覺沒臉在老家立足,只好離開大兒子,帶著這個小兒子回到上海,寄住到妹妹家。

為了讓劉世豪有個上海戶口,能在上海上學,劉美蓮帶著他到梁松家討說法。但梁松從不知道兒子的存在,雙方矛盾激化。

2012年,劉美蓮領著6歲的劉世豪來到長寧區法院,要求法院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梁松。案子到了法官顧薛磊手上,調解無果後,他將撫養權判給了劉美蓮,梁松則要支付每月1200元的撫養費。

「判決是2013年5月,梁松已經快60歲了,在上海又沒有房子。另外當時雙方矛盾很深,孩子根本無法融入梁松的家庭,甚至可能發生流血衝突。」顧薛磊說。



2013年9月,劉美蓮、劉世豪與長寧區法院的法官溝通交流。受訪者供圖

對於這個結果,劉美蓮不滿意。判決後3個月,她把劉世豪帶到長寧法院的立案大廳,往他手裡塞了1000元後就此消失。錢是梁松給的撫養費,她自己留了200元。

面對這個7歲男孩,母親聯繫不上,在上海生活的小姨一家不管;他的父母均健在,所以也不符合公辦福利院的接收條件。無奈之下,長寧法院的法官們把劉世豪接回家照顧了十多天,之後通過民政部門輾轉聯繫了一家民辦福利院,把孩子送了過去。

在顧薛磊的印象里,福利院裡大多是患有腦癱的孩子,包括劉世豪在內的健全兒童只有兩三個,都是被家人遺棄的。

劉世豪在福利院生活了大約一個月,法院終於通過劉美蓮的妹妹找到了她,想法讓她把孩子領回了家。此後,法官們捐錢捐物,還請婦聯為她介紹了家政工作,可劉美蓮嫌「幹活累,頭疼」,沒答應。

在劉美蓮的記憶里,接下來那段獨自撫養兒子的經歷十分灰暗。為了照顧孩子,她只能打零工,收入很少。梁松每月1200元的撫養費和妹妹的接濟,是母子倆的主要生活來源。他們換了幾個住處,還曾租住在梁松姐姐家。但姐姐對他們冷眼相待,半年後,二人重回妹妹家50多平米的小屋蝸居。

2015年2月15日,時近春節,劉美蓮又一次把裹著大衣、背著書包的劉世豪扔在長寧法院門外。

她後來說,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自己沒錢、條件差,兒子跟著誰都比跟著她好。她至今記得兒子第一次從福利院回來時的抱怨:你給我吃的什麼東西,我還不如去福利院呢。她下定決心不要這個孩子了,家裡和他有關的照片、衣物等都被收了起來。

但她也會思念,偷偷抹了很多次淚。有一回,她凌晨三四點出門,沿著哈密路走到西郊百聯。那是第一次接回兒子後,她和法官們為他慶祝7歲生日的商場。在空曠的大街上,她邊走邊哭。

第二次被遺棄時,劉世豪已經9歲了。他回到之前的福利院,幾次轉學後,磕磕絆絆地從小學畢了業。長寧法院的法官和福利院的老師一次又一次告訴他,就快找到你媽媽了,但他始終沒有等到母親的消息,在福利院裡一住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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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說理到強制

直到2018年初,長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冬生調研困境兒童權益保障時,從民政局聽說了劉世豪的事。他意識到這是一起典型的遺棄犯罪案件。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區分局對此事刑事立案,移送到長寧檢察院時,接手的是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檢察官尤麗娜。

尤麗娜是「80後」,卻已在未檢做了11年。她聽前輩們說過,早在上世紀80年代,院裡辦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時,就會與他們的父母談話,試圖找出孩子個人與家庭的癥結。「我們的理念是一脈相承的,只不過一開始方式比較簡單,也沒去想法律依據。」尤麗娜說。

相對成形的經驗出現在2008年。當時,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與中國人口宣教中心合作,啟動了針對涉罪未成年人父母的「家長課堂」。但真正使用親職教育一詞,要到2013年後。據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吳宗憲介紹,那一年,海淀法院為涉罪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開設了「親職教育課堂」。

所謂親職教育,是指監護人失職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對於失職監護人,司法機關可以要求他們接受監護、教養子女方面的教育。吳宗憲說,與最近的劉美蓮案不同,之前很多年,大陸親職教育的對象都是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而且缺乏具有強制力的法律依據。

在尤麗娜的經驗里,早幾年的親職教育多靠說理或「以情動人」。她記得在一起強姦案中,一名女孩險些被人侵犯,家人卻埋怨她自作自受。尤麗娜對著女孩的母親、姐姐、哥哥做了大半年工作,終於改變了他們的態度。

另一起案件中,一名外地來滬的17歲男孩涉嫌盜竊,父母卻推說工作忙,不肯來看他。直到檢察官在電話里讀了男孩在看守所寫的日記,母親才發現,孩子走上歧途與自己忙於生計、常常打罵有關。她辭了老家的工作,到上海陪著兒子度過了幫教考察期。

「一部分家長讓我們很感動,痛哭流涕、深刻反思。但也有一部分家長,通知都不來,說好來了還遲到。」尤麗娜說,針對這樣的監護人,他們開始查閱賦予親職教育強制力的法律依據。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監護人如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公安機關可對其訓誡。

然而訓誡已是最嚴厲的懲罰,有的家長依舊推脫,「隨便你們吧,想把我兒子關起來就關起來」。

就在檢察官們束手無策時,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進行了一場實驗,他們從12名涉嫌尋釁滋事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長入手,舉辦了「親職教育與行為矯治培訓班」:白天給孩子做矯治,晚上為家長開展親職教育。

與以往的親職教育不同,這一次,普陀檢察院告訴家長們,你們在培訓班上的表現將作為子女是否適用緩刑、相對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的依據。主意是黃冬生想的,他當時是上海市檢察院未檢處副處長。他說自己不得不用這樣的手段嚇嚇這些家長,如果他們還是不來,也不能真的影響到孩子。

效果立竿見影,培訓班內的12組家庭無一缺席,有的父母雙方全來了。培訓後,普陀檢察院對12名未成年人全部做出不起訴決定,跟蹤調查顯示,無一人再犯罪。

桂文茜是普陀檢察院未檢辦案組的檢察官助理,全程參與了這個項目。她記得在一堂親子互動課上,一名很久不與母親說話的孩子主動擁抱了媽媽,「媽媽的眼淚當時就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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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強制親職教育寫進判決

自從2018年6月長寧公安局對劉美蓮立案,沒過多久,她就在一家飯店的後廚被找到了。她從沒想過遺棄兒子的行為已經犯了罪,還以為他被某個好人家收養,正在享福。當聽說兒子已在福利院住了三年時,她著急了,要趕快把他「弄回來」。

 

長寧區政府和政法委也注意到了劉世豪。在新涇鎮政府的協調下,轄區內的一所中學和學校附近的一家養老院,兜底解決了孩子的初中入學及臨時住宿問題。



2018年9月,長寧區法院的「法官媽媽」徐葉芳送劉世豪(化名)入學。受訪者供圖

然而對劉美蓮審查起訴的三個多月,她繼續撫養孩子的願望一直搖擺。她擔心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太過艱難,也怕自己養不好、教不好。

2018年11月15日,尤麗娜就本案向長寧法院提起公訴。鑒於劉美蓮兩次遺棄劉世豪,情節惡劣,而且始終下不了繼續撫養孩子的決心,她建議判處二到三年有期徒刑,不適用緩刑。

然而案件開庭時,劉美蓮變了。經過心理諮詢師的疏導,她認罪悔罪,當庭表示希望重新撫養劉世豪。劉世豪也想回來和媽媽一起生活,劉美蓮的妹妹承諾為母子二人提供住處。

顧穎是這起遺棄案的承辦法官,根據過往經驗,她擔心有了之前兩次的遺棄先例,如果孩子青春期時再發生第三次,後果將不堪設想。

若是放在過去,她很可能會嚴懲劉美蓮。但最近幾年她發現,那些被父母遺棄的孩子,由於內心受到的創傷很深,到了青春期,很容易出現嚴重的叛逆心理。

劉世豪也有類似問題。一次,顧穎去看他時被要求不能拍照。在劉世豪看來,許多人到福利院來只是為了拍拍照片,假模假式地獻完愛心後再也不會出現。「所以我的想法是,儘可能給孩子一個真正的家。」顧穎說。

這與長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冬生的想法不謀而合。

為了達成這一目標,判決前的一個月,黃冬生和司法實務界的人士多次討論本案。鑒於之前的經驗,他們考慮對劉美蓮處以緩刑,並把強制親職教育作為附加條件。

「但是怎麼強制呢?我當時想到了禁止令。」黃冬生說。所謂禁止令,是指對判處緩刑等刑罰的罪犯,法院可以禁止他們在考驗期內從事某些特定活動。把禁止令套到親職教育上,就變成了「禁止逃避家庭教育指導」。

為了把這種新型強制親職教育變為可操作的制度,2019年春節假期後的第二天,長寧區政法委召開了協調會,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人口辦等對口單位,都被叫來了。

民政局在會上表示,如對劉美蓮判處緩刑,他們會向劉世豪發放每月1800元的困境兒童補貼。人口辦承諾,只要劉美蓮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居住證可以先登記後辦理。對司法局,政法委的要求是,如果劉美蓮被判了監外執行,「(矯正工作)要克服困難,擔著風險也要前行」。

2月15日,距離劉美蓮第二次遺棄兒子整整四年後,長寧法院終於宣判了:劉美蓮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緩刑考驗期內,她不能逃避司法所和相關組織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導。



2019年9月,劉美蓮遺棄案的宣判法庭。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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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母親的角色

 

從2019年5月起,章媛媛進入了劉美蓮與劉世豪的生活。

章媛媛是上海公益社工師事務所的一名家庭社工,受上海市婦聯之託,成為劉美蓮的家庭教育指導老師。此前,她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單親、吸毒等困難家庭,除了通過訪談了解親子關係、傳授家庭教育方法外,她還會和同事們組織一些家庭教育類的社區活動。

劉美蓮母子是章媛媛接觸的第一個涉罪家庭。見面前,她特地找到已是長寧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負責人的顧薛磊了解情況,市、區、街道三級婦聯也對工作進行了指導。「婦聯的希望是,增強劉美蓮的親職能力,讓她回歸到母親的角色,盡母親的義務。」章媛媛說。

現在,她每月都要詢問劉家母子的生活,大到二人關係的改善、劉美蓮的親職能力,小到家中房間布局、劉世豪的學習成績。至今,「遺棄」「父親」都是她小心規避的敏感詞。下一步,她不僅要繼續為劉美蓮做心理疏導,還打算找劉世豪單獨聊聊。

除了章媛媛的指導,劉美蓮還受到各部門、全方位的監督。她每周要與尤麗娜通一次電話,說說與孩子的日常相處。每月兩人還要見一次面,因為尤麗娜認為眼神交流很重要,「從她的眼神里,我能知道她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

從2019年7月起,劉美蓮正式到住址所在的長寧區新涇鎮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此前的託管期,她被要求每天早上給司法所打電話,彙報劉世豪的情況、自己有沒有按時接送他到學校等。

長寧區委政法委還牽頭成立了一個評估小組、一個關護小組,前者評估劉美蓮社區矯正的表現,後者針對劉世豪開展關護幫扶。尤麗娜說,兩個小組建立了微信群,上述涉及的各單位人員和劉世豪的班主任都被拉了進去。9月開學的第一天,她就在群里問老師,劉美蓮有沒有送孩子去上課。老師回復,「送過來了,孩子精神狀態挺好的。」

與前幾年的親職教育案例不同,劉美蓮案的親職教育不僅具有強制性,還間接保證了劉世豪不會被再次遺棄。新涇鎮司法所提供的會議紀要顯示,在7月的一場協調會上,區政法委書記明確,如果劉美蓮在矯正期間再次違法就會被收監。而一旦她被收監,其他監護人又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民政局就會托底,解決劉世豪的生活和學習。

但在黃冬生看來,劉美蓮案的經驗有限,只能複製到監護人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里。他說,要想強制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長接受親職教育,尚需相關立法的完善。

與兒子分別四年,再次見面時,劉美蓮發現孩子的個頭躥得比自己還高。他叫了一聲「媽媽」,嘟囔了一句讓她不解的話,便不再理她。

這個13歲的男孩已經不習慣母親的照料。劉美蓮端飯,他說「謝謝」,洗衣他也說「謝謝」。每聲謝謝都像針一樣,扎到了劉美蓮心裡。

好在幾個月的相處後,兩人重新熟絡了,劉世豪說「謝謝」的頻率越來越少,在吃穿用度上,也會主動提些要求。在章媛媛等社工的指導下,劉美蓮也改變了以往強壓式、命令式的教育,不再一味禁止兒子玩遊戲,還答應他,如果期中考試成績不錯,就給他買個1000多塊的平板電腦。



2019年9月24日,劉美蓮給兒子買的水果和牛奶。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攝

今年7月,劉美蓮帶著劉世豪搬出了妹妹家逼仄的小屋,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房。她和上海本地那些普通媽媽越來越像,開始盤算著給兒子報個輔導班。

2019年9月,劉美蓮在家中展示兒子的葫蘆絲。新京報記者 張惠蘭 攝

9月24日,新涇鎮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到劉家家訪時,氛圍不一樣了。劉美蓮、劉世豪站在客人對面,隔著不到一米。劉美蓮發現孩子頭上出汗了,伸長手臂,小心翼翼地幫他擦汗。劉世豪像沒看見一樣,繼續和司法所的人聊天。但與以往不同,這一次,他沒有躲閃。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劉美蓮、劉世豪、梁松為化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Td_0920BMH2_cNUgBGz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