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咱們葫蘆島市內人行道都對停車位進行了統一規劃,大大規範了新老城區的停車秩序。
不過最近有很多網友提出質疑:
葫蘆島路邊新劃的停車位到底可不可以停??棉麻單行線、市醫院附近一趟門市房,都不允許停車,全都放上路障或者拉線,葫蘆島巴塞隆納小區門口,商家占據公共停車位,一占就是好幾個。新區有很多地段的門市商鋪門前的停車位也被商家用路障私自占用。
對於這種現象,網友們也是分別站成的兩個派系
一方面有的人認為,既然是政府規劃的公共停車位就不應該私自霸占,不能為圖自己方便而霸占公共資源。
而另一方面也有網友覺得部分車位規劃的不合理,有些車位的位置剛好規劃到臨街商鋪的門前,對商戶造成了很大不便。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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