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五大災害預防措施

2019-08-14     七點有約

煤礦主要災害有:水、火、瓦斯、煤塵和頂板。

一、井下發現有透水預兆時,必須撤離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進行探水,探水前必須加固工作面支架,發現鑽眼流水增大或有臭味,立即停止打眼,待人員撤離安全地點,做好準備工作,採取措施方可放水。

二、井下禁止柴油機和汽油機,禁止吸煙、烤火,嚴禁用燈泡和其它電器取暖,禁止明火明電放炮,若發現並下自燃發火時,應撤離人員並立即組織滅火。

三、礦井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並保證井下有足夠的風量,工作面禁止無風作業,瓦檢員必須巡迴檢查,不准空班漏檢,認真填寫瓦斯記錄本和記錄牌板,若發現瓦斯超限,有權停止工作,把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並及時報告。

四、礦井必須採取防塵措施,並建立洒水防塵系統,工作面應洒水降塵,在煤塵飛揚地點,應安設噴水裝置,避免煤塵飛揚,並不得讓煤塵堆積,並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塵。

五、井下工作面按規定及時支柱,禁止空頂作業,必須支護牢固,並有防倒柱措施,禁止在浮煤和浮矸上支頂,底板鬆軟時必須穿柱鞋。工作面必須放頂,禁止空頂超距時採煤。如果回柱頂板不垮落,採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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