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後,全國各地都在嚴打哄抬價格等行為,然而卻有商家頂風坐地起價,將進購的防疫商品高價銷售。
2月13日
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富寧一超市高價銷售84消毒液。接報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超市調查處理。
經調查發現,該超市從廣西南寧某公司以19.5元/瓶的價格購進600瓶「1L藍之尚84消毒液」,以45元/瓶的價格進行銷售,共銷售了26瓶,獲1170元銷貨款,購銷差率為56.7%。
該超市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所銷售的消毒液購銷差率超過20%,屬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和《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有關市場違法行為認定處理和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所指的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罰款3369.60元的處罰決定。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各市場主體:
遵紀守法,與黨委、政府一道眾志成城,共同抗擊疫情;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銷售「三無」防護用品等違法行為時,拔打612331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李雲淑
製作:穎 穎
審核:梁 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Q9_hV3ABgx9BqZZIXZb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