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了解,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近日發布《開庭公告》,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定於2020年12月21日上午09時00分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凡年滿十八歲公民,可參加旁聽。
在勞榮枝男友印象里,勞榮枝穿著很講究的,生活有品位,家裡養了2條狗,自己喜歡彈鋼琴,也喜歡去畫廊畫畫,還專門學過小提琴。此前,當朋友問到她過去的事情的時候,她往往一帶而過。在幫男朋友看店的時候,由於男朋友店鋪生意不太好,所以勞榮枝寧願自己每天多辛苦點,也不願意再增加開支聘請員工,所以到現在她男朋友還非常想念她。
12月18日中午,勞榮枝的二哥勞先生接受記者採訪證實,「我今天上午做了核酸檢測,結果今天就可以出來,找公安機關開了親屬關係證明。」
勞先生表示:「我今天再次聯繫了南昌市中院的辦公室,但旁聽手續還是沒辦成,那如果辦不成,我們還是決定下周一要和周律師一塊參加庭審,因為法院公告是公開開庭審理,年滿18歲都可以參加。」勞先生認為,法院還不至於設限不讓他們家屬進法庭吧。
12月18日,勞榮枝二哥委託的辯護律師周兆成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我已經注意到南昌市中院在12月15日發布的《開庭公告》,但目前勞榮枝家屬和家屬委託的辯護律師並沒有接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法院也沒有向勞榮枝家屬發放《旁聽證》。作為勞榮枝家屬以及家屬委託辯護律師,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參加12月21日、22日勞榮枝案的庭審。」
勞先生告訴記者,妹妹勞榮枝在廈門有個男朋友,華商報記者希望能採訪這位男友,但勞先生表示暫不方便。
「她在廈門有個男友,我們找南昌辦案民警要了她男友的電話,但辦案警官也跟我們說了,她的男朋友不想被過多地打擾。當時勞榮枝從廈門要押回南昌,專案組的辦案民警到我家裡來拍視頻,說是我妹妹說這麼多年沒有見過家人,非常想念家人,也不知道家人現在怎麼樣,辦案民警就把我們家裡房間都拍了一遍,我們每個人都充著鏡頭對她說了幾句話。」
勞先生介紹:「她的男友我也沒有見過面,專案組民警對我說了他們的一些生活,勞榮枝當時提了幾個條件,一是想見見家人,想知道家裡我們姊妹幾個的生活狀況,二是她在廈門還有點個人的衣物,她想把這些衣物拿過來給她的侄女穿,我生的是女兒,她妹還有她的二姐生的也是女兒,都跟她的身材差不多。勞榮枝還說她養了兩條狗,已經跟她有10年了,也想拿回來讓我們幫她養,警方這樣跟我說了,我說我怎麼去聯繫,我到那邊(廈門)拿不到怎麼辦,就這樣才提供了她男友的電話。」勞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暫時也不清楚勞榮枝的男友周一是不是來參加旁聽,差不多會來「如果有感情要來參加,那就是他的事了。」
2、
勞榮枝被控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和搶劫罪三項罪名,好奇看了一下他這20年都乾了啥,結果真是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啊!不對是大下死手啊!感覺這樣心理有一定問題!
第一宗案件為1996年發生,南昌,勞榮芝22歲。一家三口被害:男人被勾引,隨後被勒索、被殺、被分屍,母女在其丈夫/父親的屍塊面前被殺, 1996年7月29日,在南昌某歌舞廳坐檯的勞榮枝將一個有錢的男人勾到臨時租住的出租屋……法子英拿出刀來,逼迫這個叫熊某某的男人給家裡打電話。但熊某某在抓起電話的一瞬間,企圖報案,被法子英一刀殺死。兩人搜出死者身上的鑰匙,再把他肢解開來,一半留在出租屋,一半裝進一個黑色的大旅行袋。
法子英拎著這個旅行袋來到死者的樓下,神色自如地向人打聽熊某某住在幾樓。法子英站在601室門外,掏出鑰匙,從容打開房門。這是晚上8點多,熊某某的妻子和他們兩三歲的女兒都在家。法子英進去後,將旅行袋倒提起來,把碎屍塊抖在熊妻的面前,讓她拿錢。女人當時就嚇傻了,將里的20多萬現金全都拿出來。孩子嚇得直哭,法子英就先殺死母親,再殺死小孩,然後將勞力士表、手機等洗劫一空。
第二宗案件為1997年發生,溫州(系法子英於1999年被捕後供述——與南昌警方討價還價),兩人被害,亦系劫財 1997年10月,溫州一家出租屋內,兩個女子被殺,均是雙手雙腳被綁,臉朝下,趴在床上。 此案在溫州警方到場後,法子英又否定了。再問,他就東一句西一句,或是賴在地上不起來,不讓形成筆錄,但該案為法勞二人所為。
第三宗案件為1999年發生,合肥,兩人被害,一名為勒索對象,另一名為木匠(在勒索對象面前殺害,以震懾威脅勒索對象) 當年7月22日,法子英在白水壩一電焊門市部以「關狗」為名訂製鋼筋籠一隻。勞榮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某歌舞廳坐檯,物色到綁架對象殷某某。 7月22日上午,勞榮枝打電話誘騙殷某某至其租房處。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殷某某,將其手腳捆綁鎖進鋼筋籠。 為使殷相信其是綁匪,並儘快交出財物,法子英在合肥市六安路以有木工活要做為名,將木匠陸某某騙至其租房處捆綁後,當場用尖刀猛捅陸的腹部、背部,將陸頭顱砍掉,之後將屍首放入冰櫃存放。 在法子英的恐嚇下,殷某某按法的意思寫了兩張字條給其妻劉某,要劉交錢贖人。當年7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法子英用鐵絲將殷某某勒死。之後,法子英攜帶自製手槍及字條來到殷家,向殷妻劉某索要1萬元。劉以籌錢為由讓其在家中等待,隨後向警方報案。 隨後警方到達,雙方發生槍戰,場面驚心動魄。法子英被抓。
我第一次看到勞的視頻,作為一個女人,我居然覺得她很魅惑。她已經四十多了,穿著也不是很暴露,然而那種媚態,居然依然蠱惑人心,可想而知,再年輕點,或許再打扮入時點,她的魅力值有多大殺傷力。這就是蛇蠍美人啊!
仔細再看她的照片,其實除了五官端正也說不出哪裡好看,只能算是還行吧。但一到動態,那個姿態不得不說確實可以靠姿色吃飯,至少我是相信她具備仙人跳的資本的。
我另外一個念頭就是,她這個神態代表什麼?我想到的是反社會人格。如果是普通人不管多麼強大的心理,在逃亡二十多年,背負數條人命之後,不說惶惶不可終日,至少被捕後也不會是這個狀態才對。
這種人,別人的悲慘痛苦生死與她毫無干係,包括那個到死都在保護她的暴徒法某某。所以他被槍斃以後,不妨礙她繼續安然全身而退,再逍遙美艷二十年。
這種人,遇到了法,就是一起搶劫殺人。遇到了賭徒,就一起賭博,遇到了毒犯就會一起販毒。就像變形蟲一樣,遇到什麼人就會一起做一些突破常人底線的事情。她沒有是非觀念,沒有底線。說白了她天生就是犯罪人。這種人不配繼續活著,憐憫和慈悲就是笑話。在她眼裡,你我都是螻蟻。這種人就是惡魔。
3、
對判決結果不太樂觀。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執行死刑。據圍觀者講述,當年司法機關會在節前「槍決一些定罪了的窮凶極惡的人」,並且是公開處決。法子英五花大綁著跪在刑場,背後貼著一張寫著名字的白紙,他在一聲槍響後倒在眾人眼前。
臨死之前,法子英都不見得真心悔過。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俞晞,在當年還是領證半年的律師新手,受法院指派做了法子英的辯護律師,他說:「跟法子英見面,有一種陰森森的感覺,因為他對生命極其漠視。不只是漠視別人的生命,也漠視自己的生命」。
俞晞見了法子英六七次,最後一次是在死刑判決後,法子英叫他來看守所,說有一肚子的話,只想找個人聊聊天。他們暢談了一整個下午,法子英說他身上還有其它命案。俞晞回憶:「那天記筆錄,記得我的手生疼。」
俞晞說起他第一次見法子英,對方很友好、很有禮貌地說:「律師,謝謝你來看我。案件的事你就不用管了,只要陪我聊聊天就好」。俞晞說明了自己的職責,法子英卻說:「就算你有能力,說明有6條人命都不是我做的,還剩一條人命,我也是個死。」
法子英直言,他最好的結局,就是在抓捕現場被擊斃,或者直接從法院走到刑場。真正令他後悔的,是他的失誤,「我不該讓劉敏下樓取錢,應該讓送錢的人直接到屋子裡」,俞晞說,法子英對這一「敗筆」念念不忘。
在被警方抓捕後,法子英沒有第一時間供述事實,反而天南地北地胡謅,說是受人僱傭才來綁架殺人,甚至誣陷無辜的小木匠是他的同夥,只因為起了衝突才把他殺死。他提供了大量無效線索,讓警方不只一次計劃落空,在他的包庇下,勞榮枝成功逃走。
五天後,因為屍臭沖天,殷建華在籠中腐壞的屍體才被發現,勞榮枝早就逃之夭夭。法子英多次翻供,留下了不同版本的情節。一說是在他出門前,已經把殷建華勒死。一說是他套牢了脖子,叫勞榮枝在必要時收緊布條。他八點多出門,囑咐了勞榮枝,如果他在中午12點還沒回來,她就趕緊離開現場。
無論真實與否,無論哪個版本,法子英都是為了給勞榮枝脫罪,把所有罪責攬到自己身上。他告訴俞晞,在一個朋友的社交活動上,他認識了19歲的勞榮枝。她是當地的小學老師,很崇拜混黑道的法子英。法子英在家中排行第七,所以諢名叫作「法老七」,在當地黑道是個響噹噹的人物。
兩人在一起後,開啟了亡命之途。他們年輕,他們相愛,他們四處殺人。淪為階下囚的法子英,次次詢問勞榮枝的下落,他不知道勞榮枝安全與否,但從沒有鬆口提供線索。
俞晞說,法子英「陰氣森森」,臉上總是沒有表情,只有三次例外。一次是在死刑判決後,俞晞告訴他,勞榮枝跑掉了,法子英由內而外地、「露出發自內心的笑容」。
還有一次是在律師見面時,法子英表明動機,說殺人不是目的,拿錢才是目的,殺人滅口只是為了更安全。律師問他,在南昌殺死的3歲小女孩,不可能說出他的任何身體特徵,為什麼也殺了?法子英嘆道:「想起來那是在作孽啊」。
最後一次是法子英說:「現在有權的都搞錢,我又沒權沒勢,但也要生活啊。」律師問他,那就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嗎?法子英罕見地低頭,一度陷入沉默。
一次笑,一句話,一陣沉默,是法子英為數不多的顯露人性的時刻,他卻造成七條人命的悲劇。法子英似乎不怕死,或者說放棄了求生欲,但他的表現欲很強,在法庭上依然編織著天南地北的謊言。
他的表現欲還在於一處細節。庭審前,由於他的右腿被傷,警方撕掉了他褲子的右腿管。法子英卻提出要求,換一件寬鬆的褲子,「我最後一次面對觀眾了,不想要太狼狽」。
20年後,勞榮枝的姿態如出一轍,她面對警方的鏡頭沒有頹喪,反而流露出一絲媚笑。
雖然全國人民都知道她是法子英的同夥,但是當年的案件都沒有第三個同夥,也沒有倖存下來的受害人,加上法子英被槍決前把所有的罪行都攬在自己身上,如果勞榮枝不傻的話,死刑是不太可能了。
客觀證據方面更不樂觀,甚至即使在當時作案的刀上找到勞榮枝的指紋,也不一定能定罪,畢竟這個證據隨便編個說辭就能推的一乾二淨。
不管是個什麼結果,還是先向合肥,廈門,溫州三地的警方致敬。
至於結果麼,從感情上我希望她判處死刑,雖然我知道無期或者死緩的可能性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