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大豐公安「颶風行動」進行時,讓交通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2020-04-18     江蘇網警


伴隨著復工復學步伐的有序推進

出行的市民及車輛日益增多

道路交通恢復了往日的繁忙

隨著而來的交通違法行為

更是屢見不鮮

大豐區公安局根據上級部署

紮實推進「颶風1號」集中攻勢

圍繞重點路段、重點車輛

重點駕駛人和重點違法行為

全力預防和壓降交通安全事故

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保障全區道路交通安全


酒駕?罰!


案例一

4月6日晚,交警大隊草堰中隊聯合三龍中隊組織開展酒駕夜查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良好成效,行動開始前中隊認真研究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重點時段和路段,科學布置警力,合理設置卡口,嚴格規範對過往車輛進行逐車檢查。行動中,執勤民警查處駕駛員許某某(男,31歲,草堰鎮人)、陳某某(男,31歲,大中街道人)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行為。


案例二

4月5日下午,交警大隊大橋中隊民警在大豐區陳李線(226省道)開展「颶風1號」行動中發現,一輛浙B*****牌照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大豐區226省道行駛,形跡可疑。民警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車駕駛員羅某某(男,51歲,浙江慈溪人)身上有酒氣。經現場呼氣檢測,其血液酒精濃度為60.2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案例三

4月3日晚,城區二中隊組織開展「颶風1號」行動,中隊民警針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多發重點時間和重要路段,合力布設卡點,嚴格規範查處流程和執法程序,對過往車輛進行逐車檢查。行動中,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轎車在進入檢查點前走走停停,形跡非常可疑。經查,駕駛人張某某(男,58歲,豐華街道人)滿身酒氣,經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75.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


超載?罰!


案例一

4月9日,為了確保復工復產工作的平穩有序的開展,交警大隊新豐中隊積極開展「颶風1號」行動,在大豐區228國道治超站配合公路站工作人員,對過往貨車進行逐一過磅檢查,在對一輛車牌為魯HQN***的重型欄板半挂車進行過磅檢查時,發現其所拉貨物重量超過核載質量60%,達到超載標準,駕駛員孫某(鹽城人,49歲)對超載事實供認不諱,民警當即扣留其機動車,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案例二

4月6日20時許,交警大隊港區中隊聯合大豐治超站在海堤路開展「颶風1號」治超檢查,行動中查獲兩起貨車超載百分之百的重點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封某某(男,23歲,連雲港人)駕駛蘇GAM**重型倉柵式半挂車核定載質量33800KG,實際載貨79000KG;違法行為人顧某某(男,38歲,連雲港人)駕駛蘇GVN**重型倉柵式半挂車核定載質量33800KG,實際載貨75000KG。民警依法將兩輛違法車輛移交交通部門對其進行駁載後予以處罰。


闖紅燈?罰!


案例一

2020年04月06日17時05分,葛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新村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常新路交叉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與沿常新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的黃愛東駕駛所蘇J20***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導致雙方車輛受損,葛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04月02日05時05分許,王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鹽城市大豐區大中街道新村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常新路交叉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燈通行,與沿常新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駛的駱某某所駕駛蘇JUW***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導致雙方車輛損壞,王某某受輕傷的交通事故。


雷霆之勢,重拳出擊

「颶風行動」進行時

大豐公安將持續嚴厲打擊

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切勿抱有僥倖心理


來源:鹽城大豐公安微警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PbjHjHEBrZ4kL1ViSGz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