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縣一名男子膽大心也大,喝完酒背著一小孩駕駛機動車上路,結果被民警逮個正著。
2019年12月7日20時許,元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澧江路與興元路交警大隊門口開展夜查行動時,一名背著小孩的男子駕駛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往縣城方面駛來,民警示意該車停下進行檢查。在檢查的過程中,民警發現該男子身上有一股酒味,通過呼氣酒精測試,檢測到該男子的酒精含量為34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民警對該男子酒後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當場進行嚴肅教育,指出其帶著孩子酒駕行為的危害性。
經查,該男子當天晚上去妹妹家吃飯,吃飯時喝了點啤酒,之後背著孩子駕駛機動車回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民警對該男子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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