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正月十五是元宵節,元宵節是我們中國的傳統節日,這一天不僅要全家團圓,也意味著農曆新年才算真正的過完了。在我們舉家團圓吃著甜美的元宵時不僅產生疑問,這元宵節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元宵節源於佛教正月十五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裡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也就形成了元宵賞燈。以後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曆」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於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因為佛法猶如明燈,能照破世間黑暗,所以把傳法稱為傳燈。《大智度論》中說:「為令法不滅,當教化弟子,弟子展轉教,如燈燃余燈。」可見,傳燈能使佛陀的法脈展轉相傳而不絕,代表佛法延續不斷、永不窮盡。
點燈為什麼點油燈?點電燈不是很好嗎?何必點油燈?
它用意很深,這就是教育。燈放光明,光明不是照自己,照別人,燈油愈點愈少,這就是說犧牲自己,照耀別人,是提醒你這一點。
我們能夠犧牲自己,捨己為人,這是佛教給我們常常提醒自己,提醒自己我們在佛前發的願,一定要遵守佛的教誨,我們要捨己為人。沒有人提醒就會忘掉,人自私自利,不肯犧牲自己,成就別人,所以用這個方法來提醒你。
電燈不明顯,電燈雖然光照別人,但是燃燒自己的意思很少。當然它也要用電、也耗電,沒有燈油這麼顯著,愈點愈少,這是捨己為人。點蠟燭尤其是這個意思,蠟燭愈燒愈短,它都照耀別人。燃燒自己,照耀別人,點燈是這個意思。
燈代表智慧、代表光明,我們要把我們的智慧貢獻給社會、貢獻給國家、貢獻給一切眾生,為一切眾生造福,這就是燃燈的意思。
燈,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破暗為明;佛法,是讓菩薩們犧牲自己,利益眾生,以佛智慧破除眾生的愚痴暗障。
傳燈法會,就是把這種象徵具體化,以實質的形式表達出來,大家手捧蓮花座燈,相互傳遞,將光明傳向四方;象徵將釋迦牟尼佛的智慧光明傳遍十方,具有代代薪傳的意義。
尤其在末法時期,眾生根性更加愚鈍,惡業更加深重。人們在貪、嗔、痴三毒的指引下,難得片刻安寧。只有佛燈的光明,才能照破迷惑顛倒的我執,開發我們的智慧,堅定我們的勝解。有燈光的地方,諸佛菩薩慈光自然攝照。我們應當觀想燈火如須彌山高,燈身如大海廣闊,其光所照之處,眾生見者,煩惱和痛苦全部消除;身體健康、智慧增長,如法所求悉皆獲得。
《施燈功德經》中說:「燃少燈明,所受福報不可得說,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有如來乃能了知。」《業報差別經》中說:「奉施燈明得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肉眼不壞,三者得於天眼,四者得善智慧,五者除滅大暗,六者得智慧明,七者不墮黑暗,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
供燈的功德不是凡夫所能臆測,這是諸佛以方便勉強宣說。供燈具有這些實際的意義,真誠希望能以一燈破開千年暗,佛陀正法傳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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