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遺憾,「鮑毓明們」絲毫不怕熱搜

2020-05-23     INSIGHT視界

原標題:很遺憾,「鮑毓明們」絲毫不怕熱搜

文 | 莫講 From 麥傑遜 微信號: wy-xcs

01 鮑毓明工作室粉絲破萬且還給性侵熱搜點了贊

昨天,網絡上出現一條熱搜,這條熱搜的內容是: #建議有性侵記錄者不得從事未成年人工作#。

這條熱搜昨天長時間一直被頂在熱搜榜的第一位而且當時《人民日報》等眾多官媒,也都在轉發這條熱搜。

而在這條熱搜下面,被頂得最高的網友評論,大都提到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是鮑毓明:

然而就在眾多網友紛紛提到鮑毓明的這條熱搜上,有一個人,也去給這條熱搜點贊了,這個人的微博名稱,就叫 「鮑毓明官方」

查一下你會發現,這個「鮑毓明官方」,其實就是鮑毓明工作室的唯一官方帳號,而目前這個工作室的官方帳號,粉絲已經破萬:

而在鮑毓明作室的這個官方帳號上,被置頂的一條微博,內容是: 「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這就是鮑毓明工作室的帳號情況。那麼鮑毓明本人帳號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

02鮑毓明不僅成了金V,還有了粉絲團

鮑毓明案發生後,他首次發聲時,他當時的微博加V的顏色,還是橙色的,而且當時粉絲只有7000多人:

而如今,鮑毓明的微博帳號已經成了金V,而且粉絲數,也已經達到了17000多人:

這意著什麼?

這就意味著僅僅半個月,鮑毓明的粉絲就增長了10000人,平均每天增長600多人;

而且不僅如此,鮑毓明還有了粉絲團。

例如在微博超話上,就有很多人,為鮑毓明組了一個「鮑毓明律師後援團超話」:

而且在網絡上,還有很多人親切地稱鮑毓明為「鮑爺」,還說他「風流天下」:

是的,如今的鮑毓明,風評已經沒有之前那麼一邊倒的負面了。

如今,已經開始有一部分人,在慢慢認同鮑毓明,並開始嘗試為鮑毓明說話。

03很遺憾,「鮑毓明們」並不怕熱搜

那麼,「鮑毓明們」有沒有組粉絲團的權利?「鮑毓明們」有沒有被一部分網友支持的權利?

當然有。但是,在調查結果未出之前,由於李星星是雞蛋,鮑毓明是石頭,我的常識告訴我,此時必須站李星星,否則在結果未出之前,李星星這顆雞蛋,很可能就會碎掉。

但是站李星星之後,我們不得不開始思考幾個問題,那就是:即便在無數網友的聲討之下,為什麼鮑毓明工作室還是敢去給性侵熱搜點贊?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網友,願意去聲援鮑毓明?為什麼輿論對「鮑毓明們」,一點作用都沒有?

想得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就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事實上熱搜這種東西, 本質上只是一種輿論壓力和道德約束而已,而輿論壓力和道德約束對一些人而言,並不像法律一樣具有威懾力。

例如2019年6月,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就在一家五星級酒店,性侵了一名9歲幼女。案件曝光後,當時也有一堆人在網絡上吶喊,而且頭條新聞當時還發出了一個#孩子是我們的底線#的熱搜接力,但是結果如何呢?

結果就是時隔一年之後,王振華案的進展是——仍在辦理中。

而且與此同時,王振華的財富還躥升到了420億,比去年的財富增長了70%以上。

我之前也以為很多人都會怕熱搜、怕網絡、怕輿論的壓力,但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

其實熱搜對於「王振華們」和「鮑毓明們」而言,並不具有什麼威懾性——因為這類人有自己的「糧倉」,他們不靠輿論吃飯、不靠顏面吃飯、不靠群眾的眼光吃飯,所以熱搜這種東西,真的影響不了他們多少。

一些人,只要他們善於鑽空子,那麼只要風頭一過,那些熱搜和輿論,其實對他們今後的生活一點影響都沒有。

這類人,真正能威懾他們的,是法律。但是如今的情況是,目前的法律,可能真的拿他們沒辦法。

04我們該折騰的是法律,而不是熱搜

為什麼法律拿王振華和鮑毓明沒辦法?

因為在王振華案中,只要王振華堅稱自己只是對9歲女孩進行「猥褻」而不是「強姦」,那即便我們再在熱搜上喊破喉嚨,王振華也大機率還是會被輕判。

再如在鮑毓明案中,只要鮑毓明堅稱他與14歲後的李星星是「戀愛關係」、是「自願的」,而李星星並非「被強迫」、「被性侵」,而且他若還能拿出多方面的證據證明自己,那即便我們再在熱搜上喊破喉嚨,鮑毓明也大機率不會被嚴懲。

因為公安機關和法官們只認證據和法律條款,不認熱搜。

熱搜這種東西本來就只是一種道德工具,它不可能用來震懾所有人,特別是一些「人精」們。

在很多未成年性侵案中,由於未成年人缺乏證據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而性侵一般又多在隱秘環境下發生,所以此時一旦證據鏈達不到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那最後導致不予立案的情況其實是很常見的。

而在這種情況下,此時我們該專注的點,就應該是放在呼籲完善法律上,而不是放在呼籲刷熱搜上。

例如當鮑毓明案發生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就稱,在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問題上,我們目前的立案制度並不完善,因為未成年人缺乏證據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所以當面對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時,我們的法律應該要確立一種「報案即立案」的制度。

還有中國政法大學刑法教授羅翔也稱,在被害人與侵害人之間有特殊關係時,應將性同意年齡提高到18歲。理由是這時法律實行的是一種家長主義,通過限制未成年人性自由和處分權來保護她們的性利益。如果沒有限制,一定會導致強者濫用對弱者的優勢地位,造成強者對弱者的性利益剝削。

網紅教授羅翔

所以當面對一些法律模糊地帶的案件時,建議及時補上法律的漏洞,這才是我們普通網友最該呼籲的。

否則即便我們這次靠熱搜制裁了一個鮑某某,若法律還是不完善,那下次肯定還會出現趙某某、李某某、劉某某...

熱搜這種道德工具,只能用來讓人進行自我約束,而不能用來約束他人。

所以在面對一些「人精」時,用熱搜進行「道德制裁」是無用的,也是無意義的。

因為你要知道,一些惡人並不配用道德去施壓,他們只配用法律來懲治。

本文系授權發布,作者:麥傑遜,人稱老莫。一個崇尚邏輯分析與深度思考的大叔。私人微信號:lliigg22 。 歡迎朋友圈,未經許可不得轉載INSIGHT視界 誠意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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