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倒計時
執行進行時
年關已近
年味漸濃
大多數人或是沉浸在放假的喜悅中
或是心情激動奔赴在回家的途中
而玉林兩級法院的執行幹警卻開啟高效執行模式
進入執行「黃金期」
截至1月22日,全市兩級法院共傳喚被執行人296人次,拘留108人次,執行到位金額3860萬餘元,有效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起跟隨小編的鏡頭,走進連日來的執行現場
玉林市中院:
1月22日,大年廿八,當大部分人已經踏上歸家路途或在家籌辦年貨的時候,還有一群「逆行者」,兵分幾路奔忙在離家百公里之外,為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忙碌。
22日一大早,玉林中院執行局何暉庭長和同事趕到了桂平市,替申請執行人譚某軍「收租」。申請執行人譚某軍與被執行人覃某昆等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第三人桂平市中沙鎮某村民委員會擅自將被執行人覃某昆經營的桂平市某廠土地出租給第三人楊某等人,第三人楊某等人又轉租給甘某,每年租金5萬元。玉林中院於2018年11月26日凍結了該租金,但由於楊某和甘某長期在外地,該院一直無法執行該租金。現趁楊某、甘某兩人回家過春節之機,何暉庭長到桂平市找到這兩當事人,面對面做通思想工作,甘某同意將租金10萬元交到中院。
另一組執行幹警則忙碌在南寧市。被執行人海倫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是涉及多個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也是一家民營企業,其開發的某房地產項目因進入執行程序導致處於停工爛尾狀態。如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過長的執行周期將損害到各方當事人利益。為此,玉林中院認為把該樓盤盤活將房屋銷售款作為執行款為最優方案。經法院反覆協調,涉本案申請執行人們同意該項目復工並由被執行人繼續銷售,被執行人賣房的銷售款打進法院已凍結的帳戶,該售房款在保障復工進度工程款的基礎上再分配執行案款。
日前,被執行人請求法院到銀行解凍售房款的帳戶,並從中扣劃部分款項用以發放農民工工資後再行凍結。案件涉及民生,接到申請並核實情況後,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快速反應機制發力,執行幹警連夜到南寧該帳戶的支行辦理,解凍款項188萬元。
而在該院執行局,當事人蘇某接到法院的財產保全告知書後也欣喜萬分。近日,蘇某向玉林中院申請保全財產。法院通過線上和線下查詢,凍結了被申請人某公司10個銀行帳號共790多萬元。手握財產保全告知書的蘇某向法院幹警道謝:「馬上就要過年了,謝謝法官們還依舊為我們忙碌,我們可以安心過年了。」
(梁毅)
玉州法院:
歲末年尾,玉州法院執行局以全區法院開展年底執行大會戰為契機,加快清理執行積案步伐,聚力打擊拒執行為,因案施策用足用好執行措施。向涉營商、民生案件展開執行攻堅行動,切實改善營商環境,讓每一個勝訴權人都能安心回家過年。
申請人李某與被執行人廣西某公司、周某債權轉讓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廣西某公司、周某與第三人肖某簽訂借款合同,向肖某借款500萬餘元被執行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沒有履行還款義務,被執行人拖欠第三人借款500萬餘元。後來,第三人將該債權轉讓給申請執行人李某,李某向玉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廣西某公司、周某有向李某履行債務的義務。由於被執行人經營困難,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遲遲未能實現。多次交涉未果後,申請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在玉州區法院副院長吳仲進的主持下,申請人李某與被執行人廣西某公司、周某握手言和,執行標的額五百萬餘元的李某申請執行廣西某公司、周某債權轉讓糾紛一案執行和解,正式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截止至1月21日,玉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傳喚38人,拘傳29人,拘留11人,執行回款2121.6萬元。累累的果實背後,是玉州法院執行幹警們「5+2」「白加黑」的辛勤付出。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我們,一直在路上。
(朱軍傑 李春霖 許葳)
福綿區法院:
「法官,我還錢,我馬上打電話叫人轉錢進法院帳戶,別拘留我,我不想在拘留所過年!」1月20日,被執行人龐某被司法警察戴上手銬準備送去拘留所時,慌了神,表示馬上籌錢還款。
(網絡圖片)
2013年至2015年,家住福綿區新橋鎮大樓村的姚某向福綿區福綿鎮中櫪村的龐某供應煤炭,因一直賒帳,後經雙方結算,龐某出具欠條確認尚欠煤炭款10.5萬元。姚某多次催收,龐某均分文未付。2018年7月姚某起訴到福綿區法院請求追回欠款,訴訟中雙方達成分期付款調解協議。但是約定履行期間過去了,龐某還是沒有兌現。2019年1月,姚某向福綿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經過多次查控,沒有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2020年1月20日,主辦法官拘傳龐某到案,龐某態度惡劣,不如實申報財產,也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該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遂出現開頭的一幕。
拘留被執行人龐某
福綿區法院自1月14日起開展執行「暖冬行動」,對「失蹤」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專項突破。截至1月21日,福綿區法院共傳喚被執行人35人,拘留5人,達成和解4件,扣押車輛2輛,執行到位金額21.7萬元。
(莫洲萍)
容縣法院:
1月17日,是中國傳統節日中的小年夜,為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大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案件的執行力度,容縣法院組織20多名執行幹警開展「亮劍」專項執行集中活動,重拳出擊抓「老賴」。
當天,執行幹警分別奔赴容州、十里、松山、靈山、容西、楊梅等6個鄉鎮,重點執行一批人身損害、交通事故、醫療損害、勞動報酬、撫養贍養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集中優勢兵力重點突破,提高執行工作的威懾度,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小年夜的執行行動持續了10個多小時,共傳喚15名被執行人,拘留7人,4名被執行人當場履行15.2萬元,執結案件4件,執行到位金額28.3萬元。幹警們執行歸來已是華燈初上。雖然寒風凜冽、疲憊不堪,但為了能讓申請執行人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執行幹警的心裡卻是暖洋洋的。哪有什麼歲月靜好,不過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我們的執行幹警們就是那些甘願負重前行的人們之一。
截至1月22日,容縣法院共傳喚60人,拘留26人,執結案件17件,到位標的123.6萬元,有3名被執行人在在「亮劍」行動威懾下,主動聯繫承辦法官商討和解事宜,真正達到懲處一批、震懾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營造了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陳建光)
陸川法院:
當前正是歲末年終,也是其他部門工作收尾休整的時候,然而對於陸川法院執行一線幹警來說卻是抓「老賴」最忙的時刻。陸川法院啟動「劍指老賴」專項執行活動,執行局全體幹警卯足幹勁,主要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包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執行案件採取有效強制措施,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拒執行為,震懾「老賴」,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五個執行團隊往往不是在查封、凍結、扣劃的路上,就是在去抓「老賴」的路上。
1月21日,被執行人羅某某的姐姐和愛人急匆匆的來到陸川法院找執行局邱玉亮法官,請求法院把昨日拘留的被執行人羅某某放出來,好回家過年,跟家人吃團圓飯。
邱玉亮法官告訴她們放人可以,但首先要支付賠償款,被執行人羅某某的姐姐表示願意幫其弟弟羅某某墊付賠償款。短短几十分鐘,一筆53497.74元的執行款匯入到陸川法院帳上。陸川法院邱法官核對後就立即辦理好提前解除拘留手續,讓被執行人羅某某回家吃團圓飯,陸川法院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也得以順利執結。
據悉,1月8日至21日,陸川法院通過「劍指老賴」專項執行活動,共傳喚被執行人27人,拘留9人,強制執行完畢4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1件離婚撫養糾紛案件,促使3起案件當事人當場履行義務,執行到位標的共35萬餘元。
(梁珍玉)
博白法院:
黃某用與黃某其是同村人,雙方達成口頭購銷合同,根據黃某其的要求,黃某用在博白縣內收購鐵絲並出賣給黃某其。2013年1月5日,經雙方結算,黃某其共欠黃某用貨款29600元,黃某其向黃某用出具欠條並簽字確認。之後,黃某其沒有支付欠款,黃某用於2018年1月8日向法院起訴,本院判決黃某其應支付貨款29600元及利息給黃某用。判決生效後,黃某其沒有履行義務,黃某用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彭業勝窮盡各種措施並兩次到被執行人黃某其家中尋找,都沒有找到黃某其,在執行過程中,除扣劃被執行人黃某其銀行存款11391.89元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在限制黃某其高消費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本案作終結本次執行處理。
近日,博白法院「春雷風暴」專項執行行動打響,執行法官帶領法警直撲黃某其的家,並成功將其拘傳到法院。到法院後,經過做思想工作,黃某其與黃某用達成和解協議,只要當天支付首期執行款給黃某用即表明其具有履行的誠意,但因黃某其心存僥倖拒不支付,執行法官將黃某其送到博白縣拘留所拘留。
拘留被執行人黃某其
1月21日,彭法官到拘留所對黃某其進行問話時,黃某其向法官借電話打給兒子,讓其兒子趕緊拿錢來.....之後,經過雙方協商,黃某其一次性履行了13000元,黃某用同意提前解除拘留。這是博白法院開展「春雷風暴」專項執行行動後提前解除拘留的第三個被執行人。
截止1月21日,「春雷風暴」專項執行行動共拘傳49人,實際實施拘留18人,到位標的金額162萬元。
(韋素敏)
興業法院:
19日晚,寒風蕭蕭侵肌骨,執行人員冒著寒冷又奔赴在執行路上,前往賴了多年的陳某發等人家中。只見被執行人陳某發正在家中唱著歌。面對突然到來的「不速之客」,被執行人陳某發嚷嚷道「我沒錢還,要抓你們就抓」。面對擺明耍賴的陳某發,執行法官從容淡定,「像你這種話我聽多了」。隨後將被執行人陳某發拘傳到法院。在調解室里,陳某發起初始終堅持自己沒錢的說法,一聽真要拘留,馬上表示要聯繫家人籌錢還一部分。在四個小時的等待後,陳某發之子陳某將款項支付給申請執行人。
自1月起,興業縣人民法院強力開展春節前集中執行行動,重點針對人身損害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等涉民生案件,對賴、躲、逃、拖的被執行人進行突擊執行,加快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截至1月22日,該院在此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強制拘傳被執行人22人,拘留4人,執行到位金額82.29萬元。
(符婷婷)
北流法院:
1月20日早上9時,剛執行結束一起案件的朱法官手機又響起,原來是另一案件申請人黃某的來電,「朱法官,拖欠我公司建築材料的陳某及其車輛出現在其家中,請您過來執行!」朱法官馬上回應:「好,我馬上到!」隨即,朱法官迅速與幾名法警驅車趕到位於北流市區陳某的家門前。
一下車,就看到被執行人陳某名下已經被法院查封的路虎轎車停在家門口。朱法官與法警拿出車輛信息表進行核實,的確為被查封的車輛無疑。朱法官安排好法警在該車輛旁邊駐守,自己則與另外的法警進入陳某家中傳喚陳某。朱法官表明來意,讓陳某交出車鑰匙配合扣押,但陳某辯稱車鑰匙在其兄長陳某某手中。朱法官令其聯繫陳某某返回家中,但是陳某某也辯稱車鑰匙不在身上,拒不配合執行。幹警們立即聯繫拖車公司派遣拖車將該車輛強制扣押回北流法院。
拖車作業時,陳某的母親對著幹警們破口大罵。但是執行經驗豐富的幹警們不為所動,朱法官還安撫陳母情緒並講明執行工作的程序。
最後,在北流法院調解室,申請人黃某與被執行人陳某及其兄長陳某某在朱法官的協調下,黃某同意陳某某用自己在某採石場的股份為自己的胞弟陳某擔保的意見,並將陳某的豪車扣押在北流法院,雙方達成協議。
截至1月21日,北流法院共傳喚被執行人65人,拘留35人,執行到位金額323.5萬元。此外,北流市法院在執行不能的情況下,於1月16日舉行節前司法救助金髮放大會,為87名困難當事人申請了司法救助金共計557840元,緩解了申請人的燃眉之急,彰顯了法院的人文關懷及司法溫情。
(廖婉伊、劉邦亮)
截至小編髮稿之時,玉林市兩級法院的執行幹警仍然忙碌在一線。在此,玉林市法院嚴厲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東躲西藏、有家不回非長久之計,要想回家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主動到法院履行才是正道!
圖片丨綜合全市兩級法院
編輯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體團體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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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N5aiz28Bgx9BqZZIMlz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