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對美75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減半,貿易政策持續利好

2020-02-08     中國水產頻道

2月6日午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以下稱稅委會)發布公告,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關稅的商品,加徵稅率調整為5%;已加征5%關稅的商品,加徵稅率調整為2.5%。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對美加征關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繼續開展。

前期提要:2019年8月23日,我對美實施第三輪關稅反制,發布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4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5號),對美約750億美元商品分兩批加征10%、5%關稅,對此前暫停加征關稅的美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25%、5%關稅。

其中,對750億美元清單一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已於2019年9月1日起實施;對750億美元清單二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以及對美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關稅的措施,原定於2019年12月15日起實施。

2019年12月15日,稅委會已公告,對原定於當日加征關稅的750億美元清單二商品,暫不徵收10%、5%關稅,對美汽車及零部件繼續暫停加征關稅。

2020年1月16日,美方發布公告,自2020年2月14日起,已於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關稅的1200億美元商品,加征關稅由15%調整為7.5%,下調比例1/2。為緩解經貿摩擦,擴大經貿合作,我方同步調整了有關措施。

(以上內容來源稅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另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月1日發布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不實施對美加征關稅措施的通知。

對按照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下稱免稅政策)進口且原產於美國的物資,不實施對美加征關稅措施,即恢復中國對美232措施所中止的關稅減讓義務、不加征中國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徵稅款予以退還。

上述不實施加征關稅措施與免稅政策實施時間保持一致。本文轉自【喜事達供應鏈】。如有版權問題,敬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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