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坦克大戰:鐵甲大絞殺,王牌坦克手是如何煉成的

2020-01-12     軍史解密

人類歷史上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是坦克技術走向成熟、坦克稱雄戰場的時代。作為陸軍的主要突擊力量,坦克用來突破敵方的前沿陣地和各種障礙,消滅敵方的坦克和火力點,占領陣地,追擊和發展勝利,由此獲得了「陸戰之王」的美稱。二戰湧現出蘇聯的T-34中型坦克、美國的M4「謝爾曼」中型坦克、德國的「黑豹」中型坦克、「虎」式重型坦克等著名坦克。典型的坦克性能為:戰鬥全重為30~40噸,乘員人數為車長、炮長、駕駛員、裝填手4人或5人(加機電員兼前機槍手),裝一門75~85毫米坦克炮,公路最大速度達40~55千米/小時。

在二戰中,坦克的主要運用方式為:大規模集中使用,中央突擊,側翼包圍;坦克炮的主要射擊方式為短停射擊或原地射擊,坦克之間的交戰距離多為500米至1 000米,穿甲彈和破甲彈成為坦克炮的主要彈種,消滅一輛敵方坦克一般需要3~5發炮彈。

坦克對坦克射擊的典型戰法是「交叉射擊法」,即:如果第一發是「近彈」(炮彈落在坦克的前面),第二發是「遠彈」,第三發就必須命中,這時候是「及格」;如果第二發就能命中,就是「良好和優秀」了。當然,敵人也不是傻瓜,不會讓你一發、兩發、三發……連續射擊。你打第一發彈之後,說不定敵方的炮彈馬上就打過來了,這就是戰鬥的殘酷性和激烈的對抗性。。

就二戰時期對四名坦克乘員的要求而言,對車長的要求最高。車長是一車之長,他既是指揮員,也是戰鬥員,對全車的戰鬥等各個方面負全責。

其次是炮長,那個威風凜凜的坦克炮,便是他手中的武器,車長不在時,炮長就自然擔負起車長的責任。

坦克駕駛員,就是個「司機」,是為坦克執行戰鬥任務服務的。當然,車開得好壞,直接影響到戰鬥任務的達成。

裝填手裝炮彈可是個重體力活,看似簡單,也要經過嚴格的訓練。因為二戰時候的坦克炮彈是整裝彈,一發坦克炮彈有二十多斤重,裝填手要從炮彈架上取下炮彈,一隻手托著炮彈,一隻手的拇指保護著炮彈頂部的引信,防止碰撞爆炸,再從狹窄的炮塔內轉過身來,然後單手推彈入膛。重要的是,如果你只裝一發彈,問題並不大,如果想達到最大的戰鬥速度——每分鐘打6發彈,你必須在10秒鐘內完成這一套動作。不經過嚴格的訓練,不強化你的臂力,你就根本達不到這一要求。

坦克兵有90%的時間是在坦克的外面活動。可以說,坦克手在很大程度上是坦克的服務員。對這些愛鬧毛病的機械怪物,每天至少需要8個人時來進行保養。如果遇上下雨下雪刮大風天,坦克就會更加糟糕。坦克必須處於高度的戰備狀態。在戰鬥的情況下,坦克乘員要在狹小的坦克裡面完成各種動作,精力要高度集中,很容易疲勞。

蘇聯和法國的坦克內部,空間十分狹小,以至於選拔坦克乘員不得不首先考慮乘員的身高,占人口5%的矮個子往往首先被選中。在蘇聯坦克中,身高超過1.68米就會對乘員極為不利。由於炮塔的旋轉、火炮發射時的後坐力以及裝填炮彈時的碰撞,炮塔內的三名成員很容易皮肉被撞傷甚至骨折。由於觀察不便,坦克駕駛員更願意開窗駕駛,坦克車長更願意探出半個身子來觀察地形和指揮作戰,當然這是很危險的。在防禦戰鬥中,坦克要關閉門窗,這時候如發動機的燃氣和炮彈發射後的火藥廢氣傳入戰鬥室和駕駛室,通常會使乘員噁心嘔吐,甚至輕微中毒,使坦克堅持不了一小時以上的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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