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計時! 北京物業企業備戰「大考」

2020-04-30     北京日報客戶端

項目經理3天內到街鄉報到、物業合同在街鄉備案、公共收益單獨列帳……東湖灣小區物業經理胡松一項一項檢查著準備工作。5月1日,《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對物業服務企業來說,這是一場新的「大考」。

兩部同年代的舊電梯,一部的電梯轎廂表面已見劃痕,一部的電梯轎廂表面如鏡子一般光亮,轎廂燈光也更為柔和。「這是我們給業主展示的裝修樣板。」胡松說。

東湖灣西區建成已有11年,隨著每天上上下下,西區11棟樓內的電梯轎廂「容貌」已大不如前。怎麼維護?「電梯轎廂裝修不屬於『大修』範疇,不可以動用專項維修資金。」胡松說,條例起草、徵求意見時給了項目靈感,「可以『以業養業』,引入電梯廣告,再將廣告收益用於電梯轎廂的裝修。」

2019年,項目部以樓棟為單位徵求業主的意見。「我們測算過,每部電梯每年的廣告收益能有6000元,刨除能耗成本和管理成本後,3年的廣告收益就能裝修一部電梯轎廂。」胡松說,5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後,項目部便計劃啟動業主表決程序。

「物業服務企業的『春天』要來了!」條例表決通過時,記者在朋友圈中看到了這句話。在長城物業北京物管分公司總經理張永謙看來,條例解決了過去《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規定不明確的問題,對物業行業確實是重大利好。

張永謙列舉,條例推動建立了綜合行政執法機制,由街鄉根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依法行使行政執法權。這樣,諸如業主私搭亂建、占用消防通道、侵占綠地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就可由相關部門進社區執法。

「物業管理委員會這一新事物的出現,我們認為也有利於社區的長期健康發展。」張永謙提到,長城物業在北京服務著72個住宅小區,其中有業委會的小區僅30%。許多涉及到需全體業主表決的事件,如審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就無人牽頭,物業企業常常需要請居委會來牽頭。「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將會有效彌補業委會的部分職能,在業主與物業企業間搭建起良性溝通機制。

有利好,也有壓力。

條例中對物業服務企業也提出了新的監管要求。比如,市住建主管部門將根據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投訴處理和日常檢查等情況,對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建立激勵和懲戒制度,也就是「紅黃牌」制度。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示欄,如實公示、及時更新包括物業服務標準、物業收支情況等八大類信息。原物業服務人不得以業主欠交物業費、對業主共同決定有異議等為由拒絕辦理交接;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自規定時間屆滿次日起處每日一萬元的罰款。

「條例規定的物業企業必須公示的內容與過去相比有很多增加。」北京物業管理協會法務部主任劉立華表示,由於物業管理長期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造成業主對物業企業的不理解、不信任。新規有利於對業主知情權的保護,也方便業主監督物業企業的服務,有助於避免一些與此相關的物業管理糾紛。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瑩瑩

編輯: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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