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民間借貸領域有個比較熱門的詞彙「職業放貸人」,那麼什麼是職業放貸人呢?被定義為職業放貸人有什麼影響呢?
職業放貸人實際上就是出借人通過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資金以賺取高額利息,出借行為具有反覆性、經常性,借款目的具有營業性,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經常性的貸款業務,這裡的出借人就是職業放貸人了。
因此,職業放貸人所從事的放貸業務也就屬於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所簽訂之民間借貸合同因違反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在我們河北省來說,具體到石家莊市來說都還沒有明確的文件對職業放貸人的認定。
但是在我承辦的案件中,給大家發一個已經出判決的案例,雖然在河北省沒有標準化的職業放貸人的認定,但是,通過這個判決可以說明了法院內部已經有了傾向或者說指導性的意見,這裡的案件可能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最終導致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