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臨近學校,我們小區內開了不少的學屋,每天都有大量的學生湧入小區,不僅影響居民們的正常休息,同時也給我們的生活造成諸多不便。」6日上午,家住北城新區大青山路某小區的張女士向記者反映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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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女士介紹,她家樓下就有學屋,每天放學時間,都有很多學生來學屋。尤其是下午放學時間,來接孩子的家長將小區門口圍得水泄不通,這給小區住戶造成很大的不便。「如果只是吵鬧,我們也能接受,最可氣的是孩子們經常惡作劇。開學的第二天,幾個孩子捉迷藏甚至直接躲進了1樓住戶的家中,把家裡的老人嚇了一跳。」張女士告訴記者,「有的孩子還亂扔垃圾,弄得到處髒亂不堪。因為孩子們調皮,樓門前的草皮都被踩得不成樣子了,小區很多公共設施也被孩子們破壞了……」
「孩子天性愛玩,如果只是偶爾一兩次,我們也都能理解。然而已經很久了,每天都是如此,真是有些難以忍受。我們也曾多次找過這些學屋的負責人反映過這個問題,他們態度很好,每次都說一定加強管理,可問題還是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張女士說。
此外,張女士還多次向物業部門進行了反映,但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也很為難,表示對於這種情況他們也不好管理。
律師:須經利害關係業主同意
為此,記者諮詢了沂蒙晚報特邀律師姜濤。姜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隨便改變用途,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業主,小區內住宅用戶可自由支配房屋的使用,但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外,還應徵得小區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姜律師表示,《物權法》中所提到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是指改為經營性用房對其生活起居以及其他方面會或者即將造成影響的業主。即小區住宅樓內開辦學屋必須要經過樓內有利害關係的業主100%的同意。小區物業如果發現這種情況,應該立即查清其是否辦理好各種手續,如果發現沒有取得各方面同意,應立即對其經營行為進行制止,對於不聽勸阻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責任。(臨報融媒記者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