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範意識,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梳理了近期4個典型的詐騙類型。
01 宣稱低價出售防疫物資
不法分子利用復工復產期間,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緊缺之際,通過微博、微信、QQ、直播平台等發布虛假信息,打著低價的幌子,誘騙受害人轉款購買,收到貨款後便拉黑受害人,實施詐騙。
02 利用網絡授課平台誆騙錢財
當前,很多中小學校利用網絡平台給學生們上課。一些不法分子通過潛入班級的微信群、QQ群,將頭像改換成班主任老師的頭像,假借開展線上教學,以收繳教材費、培訓費等為名欺騙學生家長轉帳匯款,實施詐騙。
03 宣稱可以「無抵押」放貸
不法分子發現一些企業在復工之初資金緊張,便發布「無抵押」「無擔保」「低利息」「放貸快」等虛假貸款信息,吸引受害人進行貸款,再以收繳「保險費 」「手續費」「保證金」為名,誘騙受害人轉帳匯款,實施詐騙。
04 宣稱招人在家「刷單」做兼職
不法分子通過簡訊群發、微信、QQ朋友圈等形式發布「刷單」「刷信譽」等兼職工作廣告,打著「足不出戶、日入百元」的幌子誘使受害人參與,一旦受害人上鉤,便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給自己轉帳匯款,隨後消失,實施詐騙。另外,所謂的「刷單」「刷信譽」行為本身就涉嫌詐騙。
公安部門提醒,在當前的復工復產時期,廣大群眾應進一步提高警惕,切勿被不法分子欺騙。如有群眾發現自己已上當受騙,可立即報警,並收集通信記錄、聊天記錄、轉帳記錄等,為警方破案提供合法有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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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防詐騙公式要牢記
人物
(陌生人)
+
溝通
(各種通信工具,反正就是見不到面的)
+
要求
(轉帳匯款,反正就是談錢的)
=
詐騙
牢記「四個不要」
不要向陌生帳號匯款
不要連接陌生的WiFi
不要向他人透露簡訊驗證碼
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連結
來源:天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