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高科信息違規被處罰 投資者索賠拉開序幕

2019-11-26     浙江在線浙商網

11月24日晚,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636 證券簡稱:風華高科)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風華高科收到處罰決定,意味著投資者索賠拉開序幕。

《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風華高科涉嫌違法違規主要事實如下:一、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披露的《2015年年度報告》,其中雖仍列示本案所涉應收帳款並按照20%的比例計提壞帳準備,但在該報告附註對應本案所涉應收帳款,占風華高科2015年年報利潤總額的比例為70.12%,該附註披露內容與實際不符。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其中列示的應收帳款事項並未包含本案所涉應收帳款,導致風華高科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虛增利潤總額6192萬元,占風華高科2016年半年報利潤總額的比例為60.21%;占風華高科2016年年報的比例為33.05%。二、未及時披露董事會及監事會決議。廣東證監局決定:責令風華高科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李澤中等26人分別給予警告和3萬-20萬元不等罰款。

回溯此前公告,2018年4月28日,風華高科發布《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首次披露更正後調減2016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及留存收益 52795538.85元。

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投資差額等損失。厲健律師表示,目前正在徵集風華高科投資者索賠,根據司法解釋,暫定: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間買入風華高科股票,並在2018年4月28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費在投資者獲賠後支付。

投資者辦理索賠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帳單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底)、詳細聯繫方式。同時,投資者也可以撥打證券維權熱線13806513406進行相關諮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JQU9pm4BMH2_cNUgzQ2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