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顫動簡稱房顫,發作時心臟快速且不規則的收縮,往往使患者感覺心跳快而且不規則,有明顯的心悸感,有時候心跳可以達到100~160次/分,患者自己搭脈搏會發現脈搏很不整齊。
它是最常見的心律失常之一,其發生率隨著年齡增長逐漸增加,75歲以上人群發病率約10%,80歲以上可達19%。目前我國明確診斷為房顫的患者約1000萬例,可能還存在大量的隱匿性患者。除了會導致患者心悸不適外,最大的危害為誘發腦中風,合併房顫的患者發生中風的風險增加5~8倍。
房顫治療包括藥物、內科導管射頻消融術及房顫外科手術。雖然房顫手術治療方式日益成熟,然而仍有部分患者在術後復發。
(1) 治療成功:在房顫射頻消融治療3個月後,不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而無房顫或心房撲動(房撲)或房性心動過速(房速)發作的患者,可以視為治療成功。對於之前口服抗心律失常藥物的患者,判斷時間應為停用抗心律失常藥物5個半衰期(即從體內基本清除乾淨)後;如口服胺碘酮的患者,因為該藥物代謝較慢,應以停用胺碘酮3個月後作為判斷的時間。
(2) 治療有效:在房顫射頻消融治療3個月後,使用術前無效的抗心律失常藥物而無房顫或房撲或房速發作的患者,或者射頻消融術後房顫發作負荷(如頻率、持續時間等)明顯降低的患者,視為治療有效。
(3) 早期房顫復發:射頻消融術後的3個月被定義為「空白期」。在這段時間內發生持續時間≥30秒的房顫或房撲或房速,被定義為早期房顫復發。約60%的早期復發會自行糾正,所以早期房顫復發不被當做真正的房顫復發。
(4) 房顫復發:射頻消融術3個月後發生的房顫或房撲或房速,如時間≥30秒,視為房顫復發。術後3~12個月發作房顫稱為晚期復發;術後12個月以後發作房顫則稱為遠期復發。
基礎疾病:如心肌缺血、甲狀腺功能異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高血壓、肥胖等,有句俗話「治標還得治本」,如果這些病因未能很好的控制,房顫消融術後仍易復發。
房顫持續時間:房顫持續時間越長,術後復發風險越高。
左心房大小及心房纖維化程度:左心房越大,心肌纖維化程度越重,術後越容易復發。
1、早期復發:由於早期復發與心房組織水腫、炎症反應等有關,所以無需緊張焦慮,隨著水腫消退創面癒合,房顫發作會逐漸減少。如果發作次數較多,可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對於持續時間過長的患者可採用電復律的方法恢復竇律。
2、晚期復發:一般經過一次導管消融術,即使有房顫復發,其發作的次數也會較前減少、症狀會明顯減輕。如果仍發作頻繁、症狀明顯,可考慮再次行導管消融術,陣發性房顫二次導管消融術的成功率可達90%,持續房顫二次消融也能達到80%。
3、房顫導管消融術後應注意進行必要的內科治療,比如服用ACEI或ARB類藥物抑制心肌重塑、將血壓、血糖控制在理想水平,注意保護腎功能,嚴重睡眠呼吸暫停患者使用簡易呼吸機治療等。這些都有利於房顫的預防,減少復發。
看完上面的介紹,相信大部分患者心裡有底了,如果接受手術後3個月內出現了房顫復發,無需過分緊張,這並非手術「失敗」,可以向你的手術醫生諮詢處理方案。對於房顫復發患者根據病情必要時接受藥物、電復律甚至再次手術治療。
如您有心臟疾病相關疑問,可關注同名微信公眾號【程雲閣醫生】留言或發送檢查報告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