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本謙:蘇力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學術聖徒

2019-10-09     麥讀法律閱讀

作者=桑本謙 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院長

來源=《中國法律評論》2015年第3期,注釋已略

閱讀蘇力

  • 應該承認,有時讚美比批評更需要勇氣。尤其針對蘇力這樣一位特定學者,批評要比讚美容易得多。但我的讚美不是刻意的,它一定會真實反映我的判斷。

  • 蘇力所需要的真實,不能僅僅存在於客觀的社會歷史之中,它們還必須存在於人們的心靈和記憶之中。

  • 蘇力是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一位非常罕見的學術聖徒。我們應該讀懂蘇力,因為,作為法律人的我們生活在蘇力的時代。

2014年11月,蘇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一書獲得了「1978—2014影響中國法治圖書獎」,可以說,蘇力的作品與思想影響了中國幾代法律人。寫篇評論蘇力的文章,目的卻不在於為這位獲獎作者歌功頌德,也不試圖向這位為中國法學做出卓越貢獻的學者表達敬意(儘管蘇力是我最欽佩的法學家),而主要是為了他的讀者,尤其是那些比我年輕的法學研究者以及法學院的學生們。考慮到蘇力的讀者當然希望能夠讀懂蘇力,甚至希望通過讀懂蘇力來把握一個更好的學術方向,所以我很樂意與他們分享多年來我閱讀和學習蘇力作品的體會和感悟。因此,本文的討論重點就不是蘇力的思想,而主要是他的方法和思路。

之所以自認為是完成這個任務的一個恰當人選,當然不是因為我自信學術判斷力有多好,而是因為,我恰好是一個長期努力學習蘇力的人,並且試圖學得比較全面,包括他的分析方法、思考問題的方式以及寫作的風格和技巧,等等。

如果按常理來說,一個長期臨摹王羲之的書法愛好者要比那些只看不練的觀賞者更可能了解他的書法,或者一個執著模仿楊麗萍的舞蹈愛好者要比那些只看不練的觀眾更可能了解她的舞技,那麼就可以此類推,我評論蘇力的自信並不那麼盲目。當然這不能保證對蘇力的評論都是對的,偏見在所難免,但我會大膽地暴露我的偏見。

「大膽」的另一層隱含意思是,我不會吝嗇或顧忌對蘇力的讚美。應該承認,有時讚美比批評更需要勇氣。尤其針對蘇力這樣一位特定學者,批評要比讚美容易得多。但我的讚美不是刻意的,它一定會真實反映我的判斷。讚美蘇力之所以不那麼讓我難為情,原因之一,是20多年來蘇力已經招致了太多的批評(也包括來自我的批評);而在這個時候,為他說幾句好話或做些辯解,反而可能製造出點新意。於是,在這個意義上,我的偏見也具有了「合法性」,至少可以對沖一下其他評論者的偏見,如果那些評論者也能承認他們同樣會有偏見。

2002年夏天,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的楊念群教授在北京香山組織了一次關於「新史學」的學術討論會,蘇力向會議提交了一篇題為《歷史中的行動者》的論文。[1]藉助傳統戲劇《梁祝》這個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該文旨在重新審視中國傳統社會以「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為特徵的婚姻制度。與基於「婚姻自由」立場的現代性批判不同,蘇力利用經濟學和社會生物學的分析方法,深入解釋了形成、制約以及最終瓦解這個制度的社會歷史條件;進而,在歷史變遷的宏大制度背景之下,通過重新審視和解讀《梁祝》的悲劇內涵,生動闡釋了作為法理學主題的常規與例外之間的永恆衝突。

儘管這篇文章別開生面地討論了歷史,並且非常巧妙地融合了制度變遷中微觀與宏觀的兩個層面,但若考慮到其研究方法無論是與傳統史學還是與新史學都路數迥異,就幾乎可以斷定,該文勢必會在史學界遭到質疑——僅僅憑藉一個虛構的故事你就能分析歷史嗎?哪怕這個質疑只是潛在的,蘇力也必須做出回應。

為此,他很快完成了又一篇論文《這是一篇史學論文?,副標題就是「有關《梁祝》一文的反思」。[2]在文章的結尾,蘇力以高度自信的語氣對標題的設問做出了肯定的回答:「這是一篇史學的論文!」為了證明這個結論,證成這種非常規的歷史研究方法,蘇力藉助豐富的理論資源,將多種哲學思潮中可用元素糅合得渾然一體,並且一點都不顯得高深莫測——他沒有忽視常識的力量,常識成為連接不同理論的紐帶並成為它們共同的根基。

2002年7月12日,是蘇力完成《這是一篇史學論文?》一文初稿的日子,那天應該是他一生中的一個重要時刻。在經歷了多年的艱苦思考之後,他終於徹底想通了,終於對自己起初只是訴諸直覺、隨後經過不斷反思、最終卻頑強堅持下來的獨特的學術道路和研究方法獲得了空前的自信。不僅所有懷疑獲得了確定的澄清,而且圍繞「如何從虛幻中發現真實」的方法論難題,蘇力爬升到一個足以「一覽眾山小」的理論高度。

從此,他告別了所有的疑慮和糾結,可以無所顧忌,無所畏懼;過去的包袱都丟掉了,等待他的,只是需要繼續跋涉的另一段學術旅程以及下一個更宏偉、也更險絕的學術高峰,並且,它們都已隱約可見!

沒有足夠的樣本,沒有嚴格的統計推論,從個案研究中獲得的結論何以能夠擴展到一般性的層面?大約所有從事個案研究的社會理論家(諸如塗爾干、吉爾茨、馬林諾夫斯基以及費孝通等)都曾面對這個所謂「如何超越個案」的方法論感到困惑。而蘇力的處境卻顯然更為窘迫,別人的個案還至少記錄了甚或深描了作者觀察到的真實,而蘇力的「個案」則除了一些真實案例(如「邱氏鼠藥案」「黃碟案」「許霆案」「藥家鑫案」「肖志軍案」以及「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等)之外,還包括來自電影和戲劇的一些虛構的故事。可是,《秋菊打官司》能算什麼個案呢?分析《梁祝》《雷雨》《竇娥冤》《趙氏孤兒》以及《安提戈涅》又如何能夠令人信服地解說歷史和現實?僅僅應對如何從特殊到普遍以及如何從微觀到宏觀的難題就已經夠麻煩了,蘇力還必須要回答怎樣從虛幻中發現真實。更何況,他還有更大的理論野心,以中國傳統戲劇為素材的制度分析還納入了歷史維度——不滿足於僅僅分析戲劇文本所反映的那個特定時代的制度,還要解釋當社會歷史條件(尤其是物質技術因素)發生變化之後,舊制度被新制度逐漸取代的歷史變遷的過程。若將如此宏偉的理論建構立足於一個個虛構的故事,就難免會讓人質疑——這何止是在沙灘上建城堡,這簡直是在空中造樓閣!

從1996年蘇力完成他著名的《秋菊打官司》一文到2006年出版其《法律與文學》一書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諸如此類的批評就不斷湧現。來自法學界的批評多是立場性的,姑且不論;但來自文學理論界的幾位學者則基於他們的專業優勢指出了蘇力作品的不少「硬傷」——諸如誤讀了戲劇文本,泥實了劇情,曲解了作者原意等(還有人直言懷疑蘇力的文學鑑賞能力)。[3]儘管這些批評在一定層面上不無道理,但若批評者有機會提前閱讀《這是一篇史學論文?》,從而理解了作者對其研究方法的反思和辯解,就可能會發現,蘇力根本不在這些批評之箭的射程之內

蘇力所要尋求的真實,並非劇本直接呈現出來的故事本身的真實,而是劇本在演繹故事的過程中所折射出來的那些社會生活中的真實。故事是虛構的,但故事的邏輯是真實的,後者是虛構一個故事的資本。凡被廣泛流傳的文學作品,一定擁有虛構故事的強大邏輯,而這正是蘇力所要尋找的真實。鑒於作者、作品和受眾之間現實或潛在的互動,無論以電影故事還是以傳統戲劇為素材的研究方法,實際上都隱含了一次跨時空的問卷調查。這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蘇力在選擇個案的同時就已經超越了個案。藉助這種研究方法,他可以利用別人的眼睛去發現真實;這裡所說的「別人」,既包括作者,又包括(一代代的)受眾;後者並非徹底沉默,因為作品廣為流傳的事實本身就隱含了受眾對作品的態度,受眾的接受和認可反過來也會印證作品本身所折射出來的那些真實——經得起歷史檢驗因而不會包含任何謊言的真實。由此,蘇力發現了一個埋藏在文學作品中的「資料庫」。更何況,從來沒有絕對的真相;無論歷史記錄,還是文學作品,我們從中發現的真相都不過是一些建構而已。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蘇力感慨地說,歷史和文學的邊界徹底模糊了。[4]

蘇力不是文學作品的鑑賞者,他只是作品信息的搜尋者。他始終保持清醒,不像眾多紅學家們那樣分不清戲裡戲外;他很少進入劇情,即使偶爾進入(曾被《趙氏孤兒》中的程嬰所感動並表達了由衷的敬佩),也有明確的目的,他會立刻反思,甚或已經事先解釋了自己為什麼會進入。面對這樣一位高度清醒的「搜尋者」,抱怨他缺乏文學鑑賞力還有什麼意義?(況且蘇力也並非真的缺乏鑑賞力,倘由他來改編劇本,我相信他有能力提出把這些「悲苦劇」提升為真正悲劇的改編方案;實際上,他已經提出來了)退一步說,即使蘇力誤讀了劇本,誤解了作者,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在失去一種真實的同時,完全可能捕捉到另一種真實。

別忘了蘇力是個實用主義者,後果取向的手段/目的理性已經深入他的骨髓。只要確信後果足夠好,沒什麼是他做不出來的——這話別人聽起來也許覺得刺耳,但在蘇力看來不過是個同義反覆。他反對過分迷戀方法,方法只是手段,方法好不好,必須根據目的去判斷,沒有什麼方法擁有天然的優越性,可開通「直達上帝和真理的專線」。再好的研究方法也不能保證創造出有價值的學術作品。[5]是的,方法永遠是死的,它本身沒有靈魂,要賦予方法以生命,終究離不開研究者的想像力、洞察力以及足夠的好奇、敏銳和耐心。

閱讀過《法律與文學》的一位朋友曾經抱怨,所謂「以中國傳統戲劇為素材」其實只是個噱頭,其目的無非是把一些立足於常識的分析偽裝成實證研究而已。即使沒有這些戲劇材料,通過蘇力自己的想像,藉助他掌握的歷史常識,或至多收集一點史料,也能獲得滿足他建構理論所需要的那些真實。儘管不完全否認這種說法,但我仍要為蘇力做一些辯解。

蘇力所需要的真實,不能僅僅存在於客觀的社會歷史之中,它們還必須存在於人們的心靈和記憶之中。那些不能被人們感知或者已經被人們遺忘的真實,不在人們決策參數的範圍之內,也因此不具備制度分析的價值。在這個意義上,「以傳統戲劇為素材」就成為一個遴選特定真實的方便法門。對於蘇力而言,「方便」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量。藉助於傳統戲劇,蘇力不僅可以方便地遴選和組織素材,也可以方便地向讀者展示這些素材所呈現和折射的那些社會生活中的真實。蘇力向來注重知識交流的經濟性以及知識本身的性價比。《法律與文學》是一個性價比極高的學術作品,其提供的知識和啟發不限於法律和歷史,還涉及文學和哲學。倘若抽掉了傳統戲劇的素材,則不僅會削弱甚至剝奪後兩個領域的知識貢獻,而且勢必要減損其知識傳遞的經濟性和生動性

閱讀蘇力的作品,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點是,他不滿足於只把道理講清楚,而總是試圖以一種令人難忘(甚至令人震撼)的方式去講道理。以電影故事或傳統戲劇為素材,恰好成了蘇力追求其獨特學術旨趣的一個修辭戰略,並且,這個戰略的有效性已經從他自己的學術作品那裡獲得了驗證。儘管「秋菊打官司」不是一個完美的學術分析,[6]其理論深度和廣度也遠遜於蘇力兩年後發表的《二十世紀中國的現代化與法治》一文,[7]但從傳播學的角度看,無疑是前者完勝。如今,「秋菊的困惑」已然成為被中國法學界乃至中國法律人群體所熟知的一個濃縮了豐富意義的象徵或符號(延伸閱讀:蘇力:什麼是你的貢獻?;趙曉力:什麼是你——蘇力的貢獻)

在蘇力看來,即使作為一個嚴格制度性體系的科學研究方法,也只能幫助我們減少犯錯誤的機率,而無力杜絕所有的錯誤。因而,好的學術作品並不保證分析結論無懈可擊,哪怕只是提出一個猜想、一個提醒,或是一種不應被忽視的可能性,都可以創造有價值的知識貢獻。蘇力正是這種學術追求的踐行者,無論《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還是《送法下鄉》,都沒有提出無可置疑的真理,甚至某些分析結論還註定要被證偽,但又有多少人會因此否認這些作品的學術貢獻呢?那些否認者又能提出多少根據呢?

難得的是,圍繞相關問題,蘇力的分析已經深入相當微觀的層面,揭示了問題背後的許多經驗要素和因果關係(有些是被大家熟視但卻無睹的)。倘若關注同樣問題的學者也能在同樣層面上展開深入細緻的批評和對話,中國法學界的學術品質可以極大提高,甚至可能——儘管很渺茫——避免某些領域的決策失誤。看看如今步履維艱的司法改革,再回頭去仔細閱讀一下蘇力幾年前關於司法實踐、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系列文章,[8]怎能不令人感慨萬千?!

放棄追求大寫的真理——這又是典型的實用主義姿態——只表明蘇力擴展了他認可的知識範圍,而不意味著他降低了學術研究(尤其是社會科學研究)的標準。事實上,蘇力評價學術作品的標準十分苛刻,他要求有真正的知識增量。具體地說,要看邏輯是否成立,經驗根據是否可靠,能否恰當選取、組織以及充分利用素材,結論是否有智識啟發性,能否超越個案,以及更為苛刻的,能否提供超越或挑戰常識的分析結論。[9]蘇力寫作的學術批評就大致是以這些評價標準為依據的。學術批評是蘇力作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他追求一種純學術的批評,摒棄立場化的、意識形態的或「上綱上線」的偽批評,他試圖在學界營造一種健康的批評風氣。儘管知道這個希望多半要落空,但他仍「願意去做這樣的學術傻冒」。[10]蘇力並非不懂學術圈的江湖規矩,他只是覺得有責任去蔑視這些規矩。

蘇力曾說:「『兼容並包』不是美德,它只是美德的贗品。」是的,只有在缺乏足夠分辨力的條件下,我們才有理由兩邊下注以分散風險。因而所謂「兼容並包」,在其炫耀寬容的同時,也隱含了不辨是非、不知好歹的無奈。只有決策者是愚蠢的,兼容並包才是明智的;如果決策者是明智的,兼容並包就是愚蠢的。蘇力的眼光就是這麼犀利。

多年來,蘇力在法學界一直堅持這種批評的學術態度,堅持這種相對邊緣化的學術立場。他的許多文章都「順手牽羊」地反思或批評了主流的法學觀念和研究方法,除此之外,他還撰寫了一些專門的學術批評。比較溫和的批評——針對某個作者的某個文獻——集中於他的《批評與自戀》一書中;那些針對學術流弊的辛辣批評,則穿插在「波斯納文叢」的代譯序中。[11]其中最辛辣的一段文字我差不多能夠背誦下來,記得最後一句是:「因此,你的失敗就是你的勝利,你的挫折就已經證明了你的成功,而且你還獲得了一種安全的壯烈——人活著就已經享受了烈士的待遇,多好的感覺啊!之所以要特意把這句話挑出來,是因為我已隱約覺察到,這句批評將會成為一個預言,也許不久就會有人唱出「我們的初衷是好的」或「好經卻被和尚們念壞了」之類的老調來辯護自己的失敗。

蘇力對許多寫作套路的批評,經常是一語中的,甚至一針見血。私下交往中我對此感觸頗深。針對一個堅持深描和「述而不作」的人類學文獻,蘇力的評價是「沒有決斷」;針對一篇涉及古代禪讓制的旁徵博引的政治哲學論文,蘇力的評價是「太把文字當真了」;針對近幾年開始流行的行為主義法律經濟學的學術進路,蘇力的評價是「因為無力用簡單的分析方法分析複雜的問題而被迫用複雜的概念來套複雜的問題」;針對最近網絡中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最優秀的人研究最基本的問題,而不是最緊迫的問題」,蘇力的評價是「用定義取勝的老戰術」。雖然這些評價過於苛刻,甚至「毒舌」,但它們真實反映了蘇力本人的學術自勉和自律——既然你有信心去挑別人的毛病,就必先保證自己能避免同樣的毛病。至少在我看來,蘇力確實做到了。讀完他所有的作品,竟難以發現一處諸如此類的流弊。這些看起來變幻莫測的評價,其實無一偏離蘇力一直堅持的實用主義主線;實際上,任何人只要足夠清醒,都會做出和蘇力大致相同的評價。清醒的大腦個個相似,不清醒的大腦各有其不同。

說蘇力是個徹頭徹尾的實用主義者,就很容易把他標籤化,或把他拉入某個「陣營」里。其實他從未努力成為一個實用主義者,他只是足夠清醒而已。但也或許是因為過於清醒了,蘇力反而偶爾會採用糊裡糊塗的說法。比如,他多次強調學術研究要「有意思」。[12]「有意思」究竟是什麼意思?蘇力說不清楚(也沒必要說清楚)。非得達到前面羅列的那些學術標準才算「有意思」嗎?不一定。「有意思」不是一個很高的標準,而是一個有分寸的標準。也許是看多了也厭煩了那些四平八穩、結構完整、方法規範但卻「沒意思」的「八股文」(當然不限於法學文獻),蘇力對任何套路化或程式化的研究方法都十分警惕。反過來看,也許是因為蘇力在追求「有意思」的道路上走得太遠了,甚至過頭了——他好像要求其作品的每一個部分甚至每一個段落都要「有意思」——以至於任何一種套路化或程式化的研究方法都無法滿足這個過頭的要求。我猜測,蘇力之所以不喜歡(或不學習)問卷調查和統計分析,拒絕(或不會)使用公式和圖標,原因之一就是他生怕這些東西會稀釋其作品的「意思密度」和「乾貨密度」,或損害其作品一以貫之的個性化文風以及由此形成的整體美感。

在我眼裡,蘇力並不是靠嚴謹取勝的學者,想像力和洞察力才是他的核心競爭力。對於一位擁有強大想像力和敏銳洞察力的學者而言,套路化或程式化的研究方法搞不好就會成為羈絆和枷鎖。過度的嚴謹會折斷想像力的翅膀,步子邁得過於平穩和紮實,就不能馳騁,更無法飛翔。在我看來,一旦擁有超常敏銳的心靈,就能長出超常敏銳的眼睛。倘若眼到之處皆是素材,就能「點石成金」「化腐朽為神奇」,乃至「萬物皆備於我」,就像諸葛亮眼裡的風雨雷電都是可用之兵。此時,方法的套路和程式就不那麼重要了,可根據目的去靈活變換或隨意組合,所謂「法無定法」。一旦做學術到了這個境界,就可以穩居學術叢林中那個更高的生態位了。要求這種人去做田野、做統計,就難免造成社會分工意義上的智力浪費。這是我的想法,不是蘇力的想法。[13]儘管蘇力不會這麼想,但他未必不會這麼做。

蘇力注重吸收他人的經驗研究,確切地說,更多是「利用」而不是「吸收」。他人的經驗常常只是他馳騁或飛翔的起點。2013年,蘇力在西藏大學支教期間閱讀了大量關於藏區實行一妻多夫制的文獻,這些文獻多是經驗研究,包含了研究者的見聞以及他們收集的各種事實和數據。最終,在利用這些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蘇力建構了一個迄今為止關於藏區一妻多夫制的最具解釋力的理論。[14]經驗是他人的,理論卻是蘇力的。當然,他並非完全藉助別人的眼睛,他自己也去觀察,只是他的觀察更多聚焦於被別人忽視的地方,比如藏區的自然地理條件。利用不同領域的專家已經知道的事情,來講出一些所有領域的專家都還不清楚的道理,這是一種最大化自己智力效用的學術戰略。在寫作《法律與文學》的系列論文時,蘇力就已然成為學術叢林中的「鷹」。

學術研究是個服務行業;保留這個行業最直接的理由,是大家可以藉助學者的思考來節省自己的思考。創造知識要耗費長時間且高強度的思考,而掌握知識則省心得多;學者在思考方面的比較優勢創造了知識產出和知識消費之間的社會分工。請注意,我強調的是「思考」,而不是「觀察」,因為就善於觀察而論,新聞記者可能比學者更在行。蘇力之所以能觀察到塑造藏區一妻多夫制的自然地理因素,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他善於思考。沒有思考的觀察只是走馬觀花或是熟視無睹。

從生物多樣性的角度,坦率地說,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做學術(尤其是這個行業中的「鷹」)。什麼樣的人才適合這個行業呢?直覺的答案似乎是那些擁有強大思考能力的聰明人,但這個答案還不準確。許多人很聰明(比如記憶力好、反應快或能同時有條不紊地處理很多事務),但未必適合做學術。我一直覺得,學術研究的最佳人選應該是人類群體中一些變種,一些在常態環境中不太成功的變種。生活在一個複雜多變的世界裡,人們一定要找到一些思考捷徑來降低信息費用,其中之一就是藉助教條。儘管教條化思維容易犯錯誤,但卻因其能夠有效減輕人們的思考負擔而獲得了競爭優勢,並最終成為主流。實際上,諸如盲從、迷信、偏見、短視之類的思維缺陷,都具有節省思考的功能,也因此都很流行。

不迷信教條的極少數是人類進化過程中出現的一些變種,他們因過分敏感和充滿好奇而透支了自己的精力。這些原本要被淘汰的變種之所以能夠繁衍下來,乃是因為他們提高了整個群體的競爭優勢。他們的存在使得群體的知識範圍得以持續擴展,大家犯錯誤的機率也因此明顯降低。而當發生各種意外的時候,這些變種的作用就會表現得更為突出。當知識產出和知識消費的社會分工出現之後,「變種們」就自然成了學術研究的最佳人選。因而,在社會生物學的意義上,時刻對教條保持警惕應該是一個優秀學者的天性。

蘇力顯然具備這個天性,並且很可能,他把挑戰教條視為自己的天職。他警惕流行觀念,反對意識形態化的解釋;且與大多數學者將文化、人性、歷史趨勢之類的概念當作慣用的解釋工具不同,蘇力認為這些東西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他還要繼續探索和揭示被這些概念所遮蔽的、那些複雜的經驗要素和因果關係。正因為如此,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顯得很「邊緣」,經常被視為「異類」,甚至「怪胎」。左者覺得他「右」,右者覺得他「左」;好「洋」者覺得他真「保守」,好「土」者覺得他太「西化」。[15]私下裡,他也承認自己「很孤獨」。這也難怪,如果你想進入某個陣營,就至少要接受這個陣營里的某種共同信念;而在蘇力眼裡,信念就是一種隱蔽的教條。蘇力並非沒有自己的信念,[16]但在研究某個具體問題時,蘇力做到了(或至少基本做到了)不讓信念來影響自己的判斷。

我們應該清楚,也應該形成共識——無論在社會分工還是在生物多樣性的意義上,學界乃至整個社會都應該寬容甚或應該歡迎像蘇力這樣的「異類」;畢竟,學術界的「萬眾一心」或「同仇敵愾」不是什麼好事。更何況,蘇力也沒唱「法治的反調」,他只是唱了法治流行觀念的反調;他也沒有矮化「法律人思維」,他只是不同意法律人思維被概念化了的那種描述。難道因為蘇力挑戰了支撐主流觀念背後的那個隱蔽的權力結構,邊緣化就成了他的宿命?還是因為他把作為學者天性的「變種氣質」演繹得過於極端以至於成了「變種中的變種」?抑或是因為有太多天生不適合做學術的人混入了或誤入了這個行業以至於沖淡了業內的「變種氣質」?這些問題不想也罷。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挑戰教條或超越常識可不是件輕鬆的事情,除了要保持敏感和好奇,還要做到細緻、耐心和專注,當然最終還要依賴極高的智商。在我看來,既然蘇力幸運地(或不幸的)具備了這些素質,那麼,成為學術界的異類對他來說就是責無旁貸,甚至非他莫屬。這個想法不是我今天才有的,早在十幾年前閱讀了他的《復仇與法律》一文後我就開始這樣認識蘇力了。儘管我知道(並且蘇力也坦言)這篇文章來自波斯納作品的啟發,分析方法也和波斯納相似,[17]但該文仍讓我感到震驚,就其知識密度、理論深度以及技術含量而論,與波斯納的分析相比已是青出於藍,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而與一位日本學者的同主題作品相比,[18]就更是雲泥之別了。在我看來,《法律與文學》的完成意味著一個「蘇力2.0」的誕生,這才是他真正擁有學術自覺的開始;而寫作《送法下鄉》時期的蘇力,則只是「蘇力1.0」版本;至於《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儘管流傳最廣,卻不過是蘇力的一些「習作」而已。倘按我的標準(當然肯定是錯的),此書獲得「1978—2014影響中國法治圖書獎」並進入「十大法治圖書」的榜單,實在有些「不公平」——不是對別人的不公平,而是對蘇力自己的不公平。

我曾經以為,「蘇力2.0」之後就可以畫上句號了,《法律與文學》就是他的巔峰之作,以後的蘇力只需要寫點雜文、搞點評論或偶爾面對媒體指點江山就足夠了。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蘇力3.0」居然又出現了!最近幾年,他連續發表了關於中國古代憲制的多篇論文,[19]無不令人拍案叫絕。蘇力以高度自覺的問題意識、令人生畏的知識儲備和思考儲備、信手拈來般的跨學科知識整合能力,以及「上下五千年、縱橫八萬里」的理論視野,解說了一個獨特的政治文化的中國是怎樣構成、怎樣組織起來的,從中揭示的那些冰冷的邏輯和帶血的教訓,不僅是歷史的,而且是現實的,甚至是未來的。我們走出了歷史,不等於走出了歷史的邏輯——這也許是隱含在這些作品中的最重要的告誡。當這些論文結集出版的時候,我相信,中國知識界將會誕生一部傳世之作。

我曾納悶,蘇力這種一次次追求自我超越的動力究竟從何而來?在最近和他的一次會面中,我似乎有了個答案。那天我們聊起了宗教,蘇力說他是個無神論者,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我卻發現,蘇力也承認,他其實一直過著嚴格自律的清教徒式的生活。是的,學術研究就是他的宗教,學術使命感就是他的宗教情懷。蘇力是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一位非常罕見的學術聖徒。我們應該讀懂蘇力,因為,作為法律人的我們生活在蘇力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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