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王某到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領取房產查封裁定書時,被執行法官告知如果不及時履行判決義務,將對該房產啟動評估拍賣程序。王某馬上慌了神,隨即安排家人準備好13餘萬元執行款交付給申請執行人,一起因婚姻家庭糾紛引起的執行案件順利執行完畢結案。
原來,申請執行人廉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本是結髮夫妻,由於感情不和鬧起了離婚,經法院判決解除了婚姻關係,並判決王某向廉某支付婚姻期間因購買貨車所欠款項13餘萬元。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王某未履行判決義務,申請執行人廉某向山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詢,執行幹警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一套位於淇濱區的房產和一輛貨車。可當王某被強制傳喚到法院接受詢問和申報財產時,其卻百般狡辯,稱貨車有貸款未還,新區房產的購房款全是妹妹所付,只是借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購房手續。但王某卻始終提供不出相關證據。執行幹警依法查封了該套房產,並告知他儘快履行判決義務,如果不履行,將對該房產啟動評估拍賣程序。王某這才慌了神,見使伎倆也矇騙不了法官,阻擋不了法官的執行,便主動履行了判決義務。
執行法官溫馨提示:法院生效裁判必須履行,不要耍小聰明,放棄矇混過關不切實際的想法,否則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輕則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