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路遇交警夜查
心虛害怕,竟然逃跑闖卡、拖行輔警
當庭調查,他又會講述怎樣的故事
辯論交鋒,主觀惡性又究竟該如何評價
小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妨害公務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早已是老生常談了,然而卻總有人心存僥倖,25歲的朱宏偉不僅酒後開車,甚至為了逃避檢查,闖卡並拖行交警,讓我們一起走進今天的庭審現場。
新婚不久的朱宏偉酒後駕車遇到交警夜查,竟然強行闖卡,拖行交警十餘米,致其受傷。小店區人民檢察院以朱宏偉涉嫌妨害公務罪,向小店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然而在庭上,朱宏偉說自己只是蹭到了受害人,並沒有拖行那麼遠,自己只是心虛害怕,並不是故意的。那麼公訴人又會拿出的筆錄和圖片能夠還原案發現場,揭示真正嗎?辯護人又會如何辯護呢?
在法庭調查環節中,朱宏偉承認自己確實喝了酒,因為心虛就闖卡逃走了,但是他說自己並不是故意弄傷輔警的。對於被告人朱宏偉的主觀惡性,公訴人和辯護人秉持著相反的觀點,辯護人認為主觀惡性小,公訴人卻認為主觀惡性大,他們就此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這起案件法庭將擇日宣判,根據我國《刑法》第277條之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其中,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將從重處罰,在這裡還是要告誡大家,配合民警依法執行職務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版權所有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來源:《百姓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