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孩楊某,就讀於阜寧縣第一高級中學,高三,母親徐某,46歲,全職媽媽,陪讀,楊某12月12日因不服從管教與母親發生了爭吵,隨後親手殺害了撫養自己17年的母親, 事後逃跑,母親屍體直到第二天才被發現,男孩目前已被警方抓獲、據周圍鄰居講,楊某的性格還可以,與同學關係普遍保持不錯,母親徐某性格偏內向。 12月13日,江蘇鹽城。阜寧縣第一高級中學高三學生將其母親殺死。當地宣傳部門向九派新聞證實,確有此事,警方已介入。
家長千萬別放棄工作陪孩子讀書,評論區有網友說這個學生因為母親囉嗦,所以深受刺激捅了母親三刀,最後在老師的勸說下去自首了。我想說家長千萬別陪孩子讀書,特別是孩子上中學以後,孩子已經有自己獨立思想了,跟父母有代溝,父母一囉嗦,孩子就煩。我高中的時候,見過一個母親為了孩子成績,跟她兒子住一塊,天天督促她兒子學習,很囉嗦,她兒子逆反心理很強,你讓他學,他就是不學,天天偷偷看小說,最後三年陪讀下來才考了個大專。
因為我們是鄰居,所以跟她兒子很熟悉,她兒子經常跟我吐槽他老媽囉嗦,這還算脾氣好的。這脾氣不好的就如同案件里的那個學生直接殺人了。真的人的情緒一起來,天王老子都不怕,這種激情殺人最可怕的。可能這個學生就是想捅他母親幾刀別讓她說了,但是情緒一起來,就變成殺人,自己也變成殺人惡魔了。
有人說家庭教育沒搞好,對,家庭教育可能是沒搞好,但是母親只有履行家庭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每個母親都是第一次,不可能人人都能把孩子培養成人才,我認為只要沒有很可惡的家暴,非常明顯的虐待傾向,母親有時候做的不對,有錯,不能理解,但都是沒有錯的,她都是為了孩子好,但是孩子呢,就這件事情,殺人,而且還是自己母親,這種不需要怎麼教育,看兩集電視也該明白的道理能幹的出來,不是他的錯是誰的錯?
事情已經發生了,相比關注於誰對誰錯,更加關注於這件事是為啥發生的。
之前有看過一些報導,由於沒有給孩子買飲料喝或者其他,就對父母「拳打腳踢」。當時看到這些報導時,覺得不可思議,為啥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時小朋友,力氣小,但長大後出現這種行為的機率就很大了,畢竟勿以惡小而為之。
俗話說,子不教父之過,教育是很重要的事。
雖然生活壓力大,工作忙,但是必要的管教還是需要的,當然不要過度的壓迫,虎媽那套我也是不贊成的。
一般出現對父母「拳打腳踢」主要事兩種原因
1.家長的溺愛
愛孩子並沒有錯,可是溺愛孩子只會讓孩子不好的習慣、作風越來越肆無忌憚。每個孩子都會有自我的一個階段,如果父母不能教會孩子,世界不是圍繞他一個人轉的,那麼孩子就會無底線的去挑戰你。
2.沒時間管
很多父母覺得自家孩子會自己慢慢變好,在他們的成長路上幾乎沒有引導,讓孩子自由自在的成長。孩子是沒有自己的是非觀的,父母不教,孩子的問題得不到關注和糾正,發展成什麼樣只能聽天由命。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一個視頻,一位菇涼上廁所,被兩個男孩踹門,受到驚嚇找對方家長卻本辱罵的視頻。「你跟一個6歲孩子較什麼勁?你有多委屈?都這麼大女的了。
我們有一句話老話叫:小時候偷針,大了以後偷金,在孩子小的時候,他們做了錯事,別人找上來,那我們就要借著這個事件好好教育孩子。
如果你一味地護著孩子,那他們就會覺得自己是對的,覺得自己即使做了錯事也會有人兜底,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變「壞」。
因為年齡,心智和閱歷的限制,【高考】對高中的學生來說是很難成為一個系統的,具像化的,與自己未來核心利益息息相關的概念的。
我們長大以後進入社會會知道考個好大學究竟能對自己未來產生多少積極的影響。但高三學生大多不能理解,他們對【高考】的恐懼和壓力基本上都來自於外界的恐嚇和灌輸。
然而群體的比較緊張的學習氛圍會讓這種壓力變得目標很不清晰。你看到大家都在學習,你不學習也覺得彆扭,而且不是因為誰在逼迫你學習。這也是為什麼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對學習有很積極的幫助——感受到壓力,但感受不到壓力的具體指向對象,可以幫助人適應這種群體的壓力氛圍並自我督促。
但陪讀這件事,說白了就是把這種壓力氛圍具像化了。
因為陪讀家長的存在,哪怕家長在這一過程中並沒有表現出特別極端的控制欲,但陪讀這一行為本身就是一種指向非常清晰的壓力來源。
對家長陪讀的孩子來說,高三的壓力就會變得特別具體——不是因為什麼為未來努力,不是因為學校和老師的課程灌輸。前者是飄渺的不切實際的,後者是群集性的壓力氛圍。但家長捨棄工作生活陪讀,就是孩子量化當前壓力,指明壓力目標的最好對象。
高中生陪讀,或者說任何形式中,當父母對成年或者滿8歲,已經有相對獨立的意識的孩子或者完全獨立意識的成年人總是製造出共生關係,創造出一個環境讓孩子不斷退化到嬰兒時期依賴自己,這種行為是在殺死孩子內在的獨立人格,獨立精神,獨立思考能力,阻礙孩子成長。
慣子如殺子,或者說溺愛如殺子便是父母對孩子的成長阻礙到了極致,孩子在他成長的過程隨著年齡的增長,應有的社會生活能力,獨立自主能力,辨別是非能力並沒有建立起來,成年後呈現出嬰孩般的精神狀態和生活狀態,最終和社會的要求格格不入,也不能進入社會正常水平的道德修養,或者不能獨立生存,易犯罪、早亡、脆弱自殺等。
其實對孩子寄予希望、懷有預期,是為人父母的一種本能,家長對孩子的未來,一般都懷有預期心理。但是,這裡面也有個度的問題。 家長自認為給予了孩子無微不至的照顧、孜孜不倦的教誨,孩子理所當然地就應該服從自己的安排和意志,而從來不理會孩子的想法。這無疑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和做法,這樣做只會傷害孩子,最終,有可能傷害了自己。 武志紅也曾說過:
你想體驗做皇帝的感覺特別簡單,生個孩子就可以了,想怎樣對待都行。然後,道德輿論和文化,包括父母包括孩子都可以說,父母這麼做都是為了愛你。 在親子關係中,父母含辛茹苦,將自己認為最好的東西都給了孩子,卻忽略了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孩子從開始的好好溝通到最後的激烈反抗,卻始終換來父母的忽視。 久而久之,這種以愛之名的束縛,不堪忍受的孩子最終會與父母背道而馳。
目前就此案來講,案情經過清楚,證據方面應該是沒有問題,算是充分,而且犯罪嫌疑人也已經到案,此案偵辦不會存在困難。接下來應該注意三個問題: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年齡,據報道說是只有17歲,也就是說未滿十八周歲,這需要核實清楚,此案可能會判處死刑,但是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這是法律規定,必須要嚴格遵守。
二是需要關注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可能部分或全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這牽涉到完全豁免刑事責任(患有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型精神病)及部分豁免刑事責任(患有部分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型精神病)的情形。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時犯罪,需要承擔全部刑事責任。不過從犯罪嫌疑人弒母后還有畏罪潛逃情節,可以推測犯罪嫌疑人大機率沒有精神病,且生理正常心理也正常。
三是需要關注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減輕從輕從寬情節,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是盲人或又聾又啞的人,是否有自首、坦白,是否有悔罪表現,是否為偶犯、初犯,等等。這些都涉及到審判階段具體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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