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瀋陽10萬個口罩入場!哄抬物價最高罰300萬

2020-01-31     遼寧綜合廣播

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時期,在全國防疫重要物資十分短缺的情況下,瀋陽市發改委組織各單位經過多方反覆籌措和努力,於1月28日夜,組織對我市首批防疫重要物資進行了撥付。

此次撥付主要是要實現三個保障:

一是對定點醫院撥付防護服66套,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醫護人員的感染風險,保障了確診病房、隔離病房和發熱門診的正常運行。

二是向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的文旅、教育、生態環境等單位,撥付一次性醫用口罩24000餘個,在近日工作量大幅增加情況下,保障了全市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的有力開展。

三是統籌組織貨源並投放市場一次性醫用口罩10萬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供需矛盾,讓廣大市民能夠購買到防護用品。

此外,針對公眾普遍關心的醫用口罩等醫用物資市場供應暫時短缺問題,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省正在協調省外,調度資源,積極拓寬採購渠道,擴大進口;另一方面,商務、衛生、藥監、檢驗檢測、市場監管等部門正在通力合作,為口罩等醫用物資生產企業開闢「綠色通道」,針對企業需要靠前服務,目前已幫助省內兩家具備口罩生產能力的企業,解決生產資質問題。

哄抬價格最高罰款300萬元!

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關於規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防護用品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各零售藥店: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規範醫療防護用品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現就加強藥品、醫用口罩、消毒殺菌用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護用品市場價格監管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明碼實價。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相關商品的價格,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切實維護醫用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藥物等醫用商品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嚴禁價格欺詐。銷售疫情防控相關用品藥品時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價單位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宣傳手段,誘導消費者與其交易。凡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最高將處以50萬元的罰款,並予以公開曝光,直至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三、嚴禁聯合漲價、操縱價格。各零售藥店之間不得串通或者以協議、口頭約定等形式合謀漲價,操縱醫藥用品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凡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最高處以500萬元的罰款,並予以公開曝光,直至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四、嚴禁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藥品,推動相關藥品價格過高上漲。凡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最高處以300萬元的罰款,並予以公開曝光,直至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五、加強行業自律,誠信守法經營。不得以次充好,銷售未經相關部門批准的醫藥用品。醫療藥品用品等行業協會或其他銷售機構要加強自律,積極引導相關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六、全面開展自查,規範經營行為。各零售藥店要認真對照開展自查整改。對經提醒告誡後仍不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公安部門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疫情防控相關用品藥品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來源:遼寧日報、瀋陽日報

編輯:李爽

審核:董毅、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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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GGME-28BjYh_GJGVNx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