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潛在障礙及其防範方案

2019-11-20     梧桐樹下V

很高興和大家分享企業IPO的潛在障礙及其防範方案。今天分享的主題是會導致企業在IPO路上產生顛覆性結果,而且不容易被發現的障礙。這些障礙有的並不在法律文件中,也沒有被關注。和大家分享這些是希望在做IPO的過程中,在挑選IPO項目的過程中,能夠發現潛在的障礙,去規避它。如果潛在的障礙沒有辦法規避,可能演化成現實障礙的時候,怎麼去對項目做取捨。PPT的第二章裡面有一張圖,這張圖是關於冰山的圖片。首先容易看到的是冰面之下的冰山,在冰面之上的冰山實際是很小的。從這張圖對應到企業IPO路上可能會碰到障礙的時候,大家對它的重視程度往往是相反的。冰面之上的障礙是比較容易關注的。

很多規則性的規定,或者IPO的分析文章來看,法律方面的障礙,比如說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財務指標不符合,這是冰面之上容易被關注的障礙。在IPO過程中,存在一些不被發現的、容易被忽視的,或者即使被發現但又不去認真解決的障礙。這些障礙往往容易被人忽視,但是結果往往是致命的,是顛覆性的。潛在障礙的後果是什麼?第一,潛在障礙有可能會演變成現實的障礙,這是時間的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潛在障礙變成了現實障礙。另外,隨著時間的推移,當發現潛在障礙的時候,哪怕潛在障礙沒有演變成現實障礙,但可能會讓投資者、媒體或者監管機構關注其它方面的問題,對其他方面的問題形成放大效應,從而轉變成現實障礙,這就是要關注潛在障礙的原因。

今天分享潛在障礙的以下五個方面。第一是利益分配不均;第二是潛在的重大糾紛;第三是設計方案背離資本市場,背離企業IPO初衷;第四是企業業務存在爭議;第五是其他重大爭議。這五個障礙里,針對每一種障礙都會分享一個企業在IPO路上失敗的典型案例,針對這樣的潛在障礙,去探討解決方案和防範方案。

利益分配不均的一個案例。一家餐飲公司要上市的時候,因為利益分配不均而絆倒在上市準備的路上,都沒有到輔導的階段,也沒有到把材料報進監管部門的階段。這是一家餐飲企業,大的機場,高鐵站有可能看到這家餐飲公司。這家餐飲公司最初建立於在20世紀的90年代初或者90年代之前,由C創立。1993年C的姐夫和他的姐夫A和他的姐姐加入了這家餐飲店,餐飲店的發展也越來越好。剛開始這家餐飲店是由C創立的,一直由C主管餐飲店的經營。到2003年,餐飲店就變成了A,姐夫來經營管理,作為形象代言人。隨著餐飲店發展的比較好, A和C都希望餐飲店能夠登陸資本市場,形成比較好的發展。2007年下半年,他們引進了外部的一家機構來投資企業,和企業共同發展以實現上市的目標。

這家企業在引進投資機構之前,包括引進投資之後,股權設置上都是比較平均的, A和C無論是間接持股還是直接持股,持有的股權都是相等的。這導致了企業的任何一項決策,從法律上看,都需要經過A和C共同同意才能做出。後來,雖然A姐夫掌握了公司的大權,但是利益上,他依然和C保持均衡。從法律上,他依然無法獨自決定公司的決策。所以在未上市做準備的過程中,他希望無論是利益上還是控制權方面都能夠有所提高。A聘請了外部的機構,把自己的目標告知了機構,如何提高自己的控制權,如何讓自己的利益獲得提高。這兩方面解決起來比較好的辦法是提高A姐夫在公司中的股權比例。但是如果公司的創始人A不轉讓自己的股權,C的股權比例提高是很難的。於是C採取了一系列的辦法,包括外部機構出的方案來提高自己的股權比例。核心點是想辦法迫使A,公司的創始人,把一部分的股權先轉給外部的投資機構,然後在外部的投資機構轉讓給C。

股權轉讓需要大筆的資金,怎麼辦? C在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都在企業本身,C自己並沒有那麼多錢。這時他採取通過為公司擔保的方式向公司收取大額的擔保費。為股權比例提高,C通過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提升在感情上,管理上支持自己的人,然後把A的人逐漸冷落,排擠出核心管理層。通過這些方式逐漸提高了C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也提高了自己在經營管理上對公司的控制權。這引起了A的不滿,A要求查閱公司帳冊。2010年8月,當地中院支持了A要求查閱帳冊的請求。A在查閱帳冊的過程中發現,公司的帳冊存在問題,發現C有侵占資金的嫌疑。於是A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向廣州市公安局進行了報案。廣州市公安局在2011年啟動現場偵查程序,於2011年4月對C還有C的下屬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經過公安的偵查,C存在的行為包括了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方面的不當行為。按照刑事訴訟程序, C被處以刑罰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4年,沒收有財產100萬元。2014年6月6號,終審判決下來。

A和C之間的訴訟不僅僅止於刑事訴訟,糾紛進展的過程中還涉及到大量的民事糾紛和刑事糾紛。企業涉及這麼多的民事糾紛、刑事糾紛和行政糾紛,而且管理層本身身陷囹圄,這樣的企業對經營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即使經營依然能夠維持的比較好,但上市也會被延遲很多年。這家企業到目前還沒有啟動真正IPO的備案程序。同期創立的皇上皇,現在已經是一家上市公司,已經在2012年9月順利登陸深交所。餐飲公司為什麼不能上市?假設當時C沒有要求提高自己股權的慾望,在公司的管理上能和A比較好的協商,保持共同控制,讓公司在比較好的軌道上經營發展,公司的上市可能不會在中途夭折。綜上總結為因為利益分配不均而變成了現實的障礙,從潛在障礙變成了現實的障礙。

在為企業提供IPO服務的過程中,作為中介機構,無論是券商還是律師,除了要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保監報告,幫企業寫招股說明書之外,還要向企業提供顧問意見。向企業的管理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利益相關方提供什麼樣的意見,能夠順利實現企業IPO的目標,又能夠符合它的利益訴求?管理學方面有一個實驗,這裡給大家分享一下。實驗叫做最後通牒,博弈的實驗。這個實驗全世界各地都在做,無論是比較發達的社會,還是比較落後的社會,最後得出結論。實驗是,假設甲和乙兩個人,其中一個人撿到錢,撿到錢的人向另一個人可以提方案只能提一次。撿到錢的人提的是關於分錢的方案,他可以提一次。錢在撿到錢和沒撿到錢的人兩者之間怎麼分?

沒撿到錢的人有兩種選擇,要麼接受甲所提出的方案,要麼不接受,把錢向警察,或者有些機構去交公,交給警察。如果是一個理性的人,會怎麼樣去提方案?包括沒撿到錢的人會做什麼樣的接受?從理性的角度分析,撿到錢的人會想,我分給另一方多少,他總比什麼都不拿好。基於這個理論,撿到錢的這個人通常會說,我拿99,沒見撿到錢的人給一塊錢。從沒撿到錢的人的角度,拿到一塊錢也是拿到,如果把錢給警察,就一分錢都拿不到。在文明進化比較高的社會,大家通常做的方案都是平均分的方案,而不是99:1,哪怕在落後的,發展程度比較低的社會,大家做的方案也都是50:50,或者60:40,70:30,很少的方案是80:20,,90:10和99:1。管理學根據剛才的實驗,得出了一個結論,人類社會對於公平的嚮往,每個人都希望事情是公平的,如果認為方案是不公平的,就會引起另一方的強烈反抗。實驗中也會有極端的案例。比如撿到錢的人拿90,對方拿10,那往往會引起對方的強烈不滿。沒撿到錢的人,會基於自己的感覺,情緒,要求去交公,而不是我拿的錢少一點也沒有關係。

在向客戶, IPO的企業,包括他的利益相關方提供方案的時候,作為中介機構,不能僅僅站在委託人的一方。如果只站在其中一方,那麼提供的方案從表面上看是滿足了其中一方的利益要求,滿足了短期的利益訴求。但是方案可能會導致更大的目標無法實現。如果方案僅僅是滿足一方的利益訴求,這個方案甚至是不能實施的。就像那家餐飲企業,他聘請的利益相關方,中介機構所提出的方案就沒有站在公平的立場去做。雖然他踐行了為委託人負責,充分滿足委託人利益訴求的原則,但他帶來的結果是致命的。因為這個方案的執行,最終導致管理層身陷囹圄,管理層長期的目標沒有實現。管理層的股權可能有一部分以前是很高的,現在因為其他原因被降下來,公司上市的目標也沒有實現,甚至在未啟動的時候方案就已經夭折了。

這是一個很不幸的案例,對在資本市場從業的人,怎麼樣去防範這樣事情的發生,這裡做了總結,第一,選擇客戶的時候,要去找他的實際控制人,相對有公平正義感。如果他僅僅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不考慮利益相關方,在IPO的過程中會涉及很多利益相關方,如果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不去考慮的,企業的IPO很有可能在半路上夭折,因為他沒有辦法獲得別人的支持。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他只考慮自己的利益的時候,是得不到別人的幫助,沒辦法得道,沒有道,就沒有合理性。在提供諮詢意見的時候,要去引導利益的相關方,引導實際控制人,妥善處理利益問題,實現利益的均衡。這類事情有很多,客觀上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都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夠最大化。有些人更多的考慮自己的利益層面,而不去考慮其他人的利益的時候就會產生問題。遇到這樣的實際控制人,引導他站在對方的立場去考慮一下事情。一定要考慮別人的利益,別人的感受,公平的設計出公平合理的方案,要實現的目標能夠達成。如果僅僅是站在委託人的一方,實際控制人的一方,不考慮別人的利益,方案很可能是實施不了,進而企業IPO的路程會被延長,甚至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

項目過程中,要關注歷史上可能涉及的重大利益糾紛問題,並予以妥善的處理。發現可能會存在問題的,要儘量的去處理,確保不帶著糾紛去申報材料。如果不處理,問題沒有暴露出來,有什麼後果?中國現在的媒體投資者對企業IPO產生的財富效應關注度是比較高的,受到不公平的一方或者自己認為受到不公平的一方,發現另外一方能夠藉助IPO產生巨大經濟利益的時候,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一方會通過舉報或者其他方式來阻撓企業的IPO進程,這會變相的延緩企業IPO的路,或者給企業IPO造成真實性的障礙,導致企業的IPO不能順利的推進,最終失敗。這種案例不少,不能說它是利益分配不均造成,至少是有人認為他的利益沒得到保護,進而影響企業IPO進程。

對於這些糾紛,一定要做深入的詳細的調查,要判斷是不是公允?未來產生糾紛有沒有?法律程序是不是完善?如果有這些問題,要找到恰當的途徑去解決。分享了因為利益糾紛,利益的不公而產生的糾紛,下面分享的是潛在的重大糾紛。除了現實的糾紛,還有一些其它的潛在重大糾紛。首先分享一個案例,一家體育用品公司涉嫌商標的重大糾紛案。這家企業2011年11月25號,通過了證監會的審核,預計在2012年3月底前掛牌完成上市的。

2012年2月23號,麥可喬丹提起了訴訟,要求公司註冊的喬丹商標工商管理部門把它認定為無效。因為公司的商標,公司名稱中也使用喬丹字眼導致了公司的商標能夠使用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如果公司不能持續使用這些商標,公司的經營是否會受到重大影響?那公司的IPO也只能中止,中間停止。案件持續了四年多,從2012年到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才做出了再審裁定,判決這家公司所使用的中文的喬丹的商標,違反了相關規定,喬丹的拼音商標予以維持。四年過去,這家企業的IPO仍然在路上。

如果當時在準備的過程中,無論是企業還是中介機構,能夠比較好的預判這個問題,可以在事先採取一些處理措施去解決,要麼提出解決方案,要麼方案不可行,糾紛化解的方案。可以選擇項目不做了,或者繼續做,但要在心裡有預期,項目很有可能事件糾紛而導致無法進行,目標不能實現的心理預期。這個案例中,外部的中介機構是發現了問題,他的招股說明書披露的風險就涉及到這方面的問題。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發行人的商號及主要產品商標喬丹與美國職業籃球明星球星Michael喬丹的中文音譯名,麥可喬丹性質相同。目前發言人和麥可喬丹不存在任何商業合作關係,也未曾利用其形象經營企業產品宣傳,發言人對企業名稱享有商號權,對註冊商標享有專用權,該等權利均受我國法律保護。

發言人的商號及註冊商標均不存在侵犯,麥可喬丹的姓名權或其他權利。發言人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麥可喬丹從未就發言人商號及喬丹註冊商標事宜向發言人提出過任何權利和主張,發言人與麥可喬丹之間不存在糾紛和潛在糾紛。剛才的問題,最核心提示說儘管如上所述人可能有部分消費者將發行人及其產品與麥可喬丹丹聯繫起來,從產生誤解或混淆。提醒投資者注意,這裡面最後的風險,它說消費者對公司的產品和麥可喬丹聯繫起來,產生誤解或混淆的風險。他沒有進一步去分析真正的風險是麥可喬丹提起訴訟的風險。

公司侵犯了他的權利,公司會有承擔侵權責任的風險。如果進一步嚴化,這個風險是能夠看到的,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沒有在招股說明書進行披露,但是這個風險真正變成了真實的風險。做業務的過程中,如果對這樣潛在的風險不去做好防控,不去做好識別風險,化解風險,這些風險會變成真正的風險。到時候去做化解,解決,它已經成為真實的糾紛的時候,成本就會高,甚至是無法化解的風險,導致項目本身在中途失敗。

因此,要對潛在的重大糾紛做好識別和防範是非常重要的。風險防範方案有幾點,第一,詳細的盡職調查。尤其關注實質性的風險,而不能流於形式。IPO的要求是非常高的,無論是形式要求還是實質要求,尤其形式要求非常高。在做項目過程中,大家更多的關注形式要求,而沒有真正的去識別實質性的風險,沒有識別,就談不上設計出化解風險的方案。第二,增強敏感性。項目過程中,一定要有敏感度意識,要有風險意識。尤其關注涉及商標,名稱,專利,軟體著作權等方面的爭議,無形資產的產權爭議。如果覺得有風險,要和相關方進行討論,判斷風險有多高,有什麼樣的方案來防範,化解掉這些風險,而不是置之不理。有的人覺得有風險,但不去對風險轉化成現實障礙的程度進行辨別。在設計方案時視為不存在,等到風險真正轉化成現實障礙的時候就沒有路可走了。

另外,要做好替代安排。企業做IPO的過程是很長的,可能三四年的時間,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有充足的時間來化解掉這些風險,哪怕是和相關方沒有達成一致的時候。比如降低有爭議的產權在公司業務發展中的工作重要性,或者找出替代方案,讓替代的措施在公司業務發展的過程中越來越重要。比如慢慢使用其他商標,哪怕另外一個商標產生問題,依然對業務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另外,要做好預案。如遇一些不能化解的風險,判斷它轉化成現實障礙的可能性不大的,依然要做好預案。碰到這個問題,轉化成現實的障礙或者可能的現實障礙的時候,有什麼方案來應對。還有要管理好心理預期。心理預期是要注意有這些風險的存在,這些風險可能會對企業IPO造成的影響。不僅項目的經辦人員要知道,項目進展過程中的相關方也要知道,包括項目組的領導也要知道,尤其是企業及企業管理層,實際控制都要有預期,哪怕是項目沒有成,他也覺得中介機構已經盡職盡責了,是因為公司客觀的原因導致的,這樣會有比較好的長期合作的基礎。這是第二個潛在障礙。

第三個潛在障礙,方案背離初衷。一些發行方案或者設計的交易方案會背離中國關於資本市場的定位,包括資本市場應有功能是背離的。這時這種方案往往會在社會上引起這樣的爭議,進而不能成功實施。這種案例也是比較多的。從中獲得什麼的經驗教訓?應該怎麼樣去預防?這樣的案例提示作為服務人員,作為證券市場上的從業人員,設計的方案要符合中國資本市場的定位,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要求,不能偏離大的軌道,大的航道。如果方案背離了資本市場的價值和作用,會被以各種原因而無法獲得實施,交易無法成功實施。另外,在設計方案的時候要關注監管導向,在技術方面要合規,符合技術方面的淺層次的要求,又要在實質性的方面要符合。合規就是合乎規範性和無目的和無價值的方案才會比較確信能夠實施,否則要有合理懷疑。

另外,在方案創新的時候,要避免作假創新。有的人看似很高明,設計了一個方案。但是憑感覺直接判斷,方案沒有創新之處,是假的創新。就像打拳,做了很多花拳繡腿,實際上沒有真正的殺傷力。

創新要符合資本市場的功能和價值取向,不能背離資本市場的價值取向,功能定位。創新也要有度,國外的方案比較多,中國在向他們學習,但學習也是有度的。要考慮中國資本市場本身的進化,本身的發展,路徑,要考慮社會公眾媒體的感受和接受程度。如果方案超越中國資本市場的實際,那可能就無法被監管層,被社會公眾接受。資本市場在一步一步的發展,這個發展和創新都不像想像或者期待的那麼快,它是要穩步前進的,穩定發展,穩定在第一位。所以創新的時候把握一個度。

從從業人員的角度,要深刻理解中國資本市場定位和監管政策。不能僅僅只看法律法規的規定,只看很表層的東西。只看到很表層的東西的結果是什麼?一是被表層的東西所限制住固化,導致畏手畏腳,該做的事情不敢做,設計的方案只關注技術和威信,而不去關注實質和威信。這種方案會導致交易不能很好地執行。所以要深刻理解資本市場定位和監管政策,包括監管規則,而不能只看表面的規定。相關案例,一家藥業公司IPO終止。在2012年7月份通過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審,2013年12月啟動發行,發行方案是新股發行不超過2000萬股,老股轉讓不超過5000萬股。老股轉讓的數量是新股發行的數量的2.5倍。在確定發行募集資金的時候,新股募集資金是8.6億元。 2014年1月8號確定發行價格之後,新股募集資金是8.6億,套現金是老股東,通過轉讓老股是31.8億。老股東轉讓獲得價值是公司募集資金的2.5倍還多。這個方案出來之後,在市場上就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2014年1月10號,公司和保監機構迫於媒體的壓力,發布暫停公告。2014年6月,承銷商被出具風險警示函,這不表示公司的發行方案有問題,而是承銷商方面有問題,方案最終沒有獲得支持,公司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成功地實施IPO。方案本身與資本市場定位和IPO的制度設計並不完全吻合,引起了相關方的關注,因此不能成行。同期,還有另外一家健康體檢公司,也是因為類似的問題而最終沒有成功實現IPO。這家公司的發行方案是公司發行不超過4000萬股,其中不超過3700萬的老股轉讓。它的發行方案比藥業公司有過之而無不及。按他的方案,90%都是老股轉讓,而公司通過發行新股募集的資金很少。這是和中國資本市場定位有一定程度背離。因為資本市場定位是希望錢用到實體經濟。比如公司募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活動。如果通過上市是老股民獲得轉讓股份的價款,這就和資本市場定位不一致,也是方案最終未能通過的原因。這兩家公司IPO最終都沒有成行。

第二家健康有限公司後來和另外一家公司進行了重組,重組到現在還沒有完成,7月重組方案才獲得證監會審核同意。這是第三項,設計的交易方案和資本市場的定位不完全吻合,或者有相當嚴重的背離的。第四個潛在障礙,業務存在爭議。比如,公司業務很難判別它的合法和違法,但是別人覺得這項業務代表一定利益,或者代表社會發展進步方向的人覺得這項業務是不能代表社會發展創業,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的爭議和關注。公司或者相關方頂不住壓力,公司的IPO也不得不終止。這既有中國資本市場也有境外資本市場的案例。在境外資本市場上市過程中有遇到類似問題,最終沒有成行的。

境內的這家藥業公司,主要業務是從黑熊裡面提取膽汁,通過生物方面的技術,膽汁從活熊裡面提取。他的募投項目之一是黑熊相關項目,募投項目在2010年5月份通過環保核查。2012年2月份,證監會公布的在審企業情況表,公司排20多名。動物保護組織發現這家公司在上市,就執行證監會舉報,舉報公司業務存在問題。2013年,該公司終止審查,2014年5月,公司把材料撤回來了。雖然公司做了公關工作,但是沒有獲得環保組織的認可,也沒有獲得社會知名人士的認可。公司在2015年12月開始申請掛牌新三板,但2016年4月掛牌新三板時,申請被撤回了,因為他的業務爭議比較大。

分享一起境外的市場的案例。一家企業到公海獲取資源,他的業務被環保組織認為存在問題。雖然在法律程序上進展比較深,最終因為業務方面存在爭議沒能成行。不僅在上市的過程中,因為業務的問題會導致意外終止,在新三板掛牌的時候也會有這方面的問題。這家藥業公司就是在掛牌新三板的時候,因為業務存在爭議而未能成行。另外,媒體關注的上海一家稱為小三勸退師的公司,他的掛牌也受到了極大的爭議,最終也是自己把材料撤回了,掛牌不再進行。公司2017年2月掛材料,2017年2月到6月份期間,媒體持續予以關注,股轉公司向他下達了三輪反饋。今年6月公司宣布放棄新三板掛牌。這樣的問題怎麼樣去看,去防範。因為業務方面的問題而產生的致命影響。

提出的方案,更多的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第一,要從高於規則的層面去看,關注自然法。不僅要看法,還要看心裏面認為社會秩序的樣子。關注公司社會價值,公司做的業務有沒有社會價值,這就要回歸本源,資本市場定位一定是服務實體經濟,但不是什麼樣的實體經濟都去服務,服務能夠創造社會價值的實體經濟。關注公司的業務模式,展業手段,業務目的,是否存在違反自然法,違反社會價值,是否有社會價值進行評判,並判斷是否會引起重大爭議,對可能引起重大爭議的思想進行整改。如果公司業務可能會存在爭議,或者有違環保組織的訴求,產業手段方面不正當的都要整改。

舉個例子,朋友說有一家公司賣保健品很賺錢,但他憑感覺認為這家公司有問題。公司向一個老年人推銷的保健品能幾萬甚至是幾十萬,毛利率非常高。他是關注公司的違法性。另外,朋友說這個公司沒什麼價值,這種公司能上市?通過分析,公司存在很大的風險。

因為它的業務模式很難披露,披露出來會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的爭議,而且也看不到它的價值。這樣的公司不是大陸的現在的資本市場所服務的,所支持的,所以我建議他不要接這個項目,他果斷地放棄了。信息披露方面,作為證券服務機構,要深度挖掘公司的正麵價值,要客觀真實的披露公司的正麵價值,引導社會公眾積極的看待公司正麵價值,避免公司的業務被誤解。比如說藥業公司,它從活熊身上取膽汁,從環保組織的角度,這是違背動物保護原則,人道主義。如果公司的行為能夠和動物環保組織,保護組織的理念一致,能夠從這個角度去來解釋,他的爭議就會小一點,會更容易被人理解。

另外,要積極的做好應對預案。如果公司的業務被質疑了,應該有什麼樣的方式來應對,怎麼樣去解釋。而不是把東西引向惡劣的方向發展。如果公司的業務爭議特別大,沒有好的解決方案,而且中間出事的機率非常高,果斷放棄項目也是一個好的選擇。這是第四,在業務方面存在重大爭議的公司。

第五點,存在其他重大爭議的問題。有的時候可能很小的爭議,在某些方面存在重大爭議,然後挑動公眾的神經,感覺,進而會影響決策部門對於公司能否上市的判斷,或者是引起相關部門關注公司其他問題,都可能對公司的IPO造成障礙。分享一個日資企業在國內上市失敗的案例。這家企業它名字裡面含有富通昭和,在2003年9月份布招股說明書,它的名字是富通昭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擬發行股份4000萬股A股,預計募集資金1.85億,計劃上市日期安排在918之後。昭和是日本二戰時期的天皇的字號,原來預計的上市時間是在九.一八之後。這個時間,名稱,包括它上市時間的安排,特別容易挑動公眾的神經,民族情感。

那個時間是中國新一屆政府剛上任。日本當時的首相參拜靖國神社,中日的關係屬於政冷經熱階段。政治上,雙方的關係屬於很冷淡的時期。日本政府以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租用釣魚島這些事件挑動了中國民眾的神經。而且在東北還發生了日軍在二戰時期遺留下來的化學物品的泄漏事件,使大家對中日關係非常敏感。那公司在這個時間點,來公布招股說明書,包括上市時間的選擇就特別引起公眾的反感,在媒體上掀起了巨大的爭議。2003年9月2號,公司發布了推遲發行的公告。2004年10月22號,公司更改名稱,把名稱中昭和二字刪除,但是這家公司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上市。它當時發布的招股說明書,第二大股東只有43%點多的股份。在2014年7月,第二大股東把自己的股份對外轉讓。我看到這個案例之後,不以為是公司名稱有問題,認為是第二大股東是日本企業導致的。但後面一個案例使我堅定地認為,確實是因為它比較敏感的字樣導致的。

因為比它上市晚半年,八個月之後,另外一家日資控股第一大企業,實現了在上交所的上市。這家企業第一大股東是日本,當時的董事長是日本人,它是第一家在中國境內上市的日資企業。而且它也是到目前為止,在中國資本市場敲鐘的董事長的年齡最大的案例,這個董事長已經99歲。他在中國創辦東睦新材料股份公司的時候已經是89歲。這個案例說明在中國做IPO要求是非常高的。作為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要小心謹慎。不僅關注技術層面的要求,法規,法律的要求,還要關注社會公眾的反應,媒體的反應,從更寬的視野,更廣的角度,去為企業提供服務,防止小的事件導致企業IPO不能成行,包括公司名稱,公司管理層人員,會不會有讓大眾不能接受的地方?這些都要去做判斷。我們在為企業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僅是要關注合法性,還要關注合理性。這裡我給大家列舉了思想防範方案。

第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來去看問題。開始做項目的時候,去看規則是什麼,怎麼寫文字,慢慢做。你也可以用更高的視角去看幾個項目,要深刻的理解國內的政治經濟環境,中國的國際關係,中國的歷史和文化。這是第一個建議,建議要提高謹慎度和敏感度。對事情要保持謹慎和敏感,如果直覺覺得有問題,不要聽信別人的,要和別人去討論,然後做一些深入的思考,看有沒有形成風險,障礙的東西。第三,審慎掌握工作進度。有的事情在這個時間點做可以,在另一個時間點做是不可以的,這個時候擇時也很重要,適當的對時間做把握。另外,也如果項目風險很大,要果斷的放棄項目,否則有可能前功盡棄。以上是五個典型的潛在的障礙。

五個障礙包括利益分配不均;重大潛在糾紛,第二;第三是方案背離初衷;第四業務存在爭議;第五有其他的重大爭議的。這些都類似於冰面下的冰川,如果我們不加註意,不採取防範措施,碰到了,後果就是翻船,對企業的IPO是致命性的障礙。更宏觀的防範方案,第一,除了關注規則規定的顯性的障礙之外,也要關注潛在的障礙。第二,要站在更高的層面,深度理解我國的資本市場的政策。要知道中國資本市場的定位,中國資本市場的功能,包括最新的政策,金融要為實體經濟服務的政策。第三,要尊重心中的自然法。講到法律,包括自然法,是更高層次的法律。應該法,是法律規則規定的法律,規則層面,是書面規則。還有實體法,施展法,真正的執行的過程中是什麼法律。在項目過程中,這三個層面的法律都要掌握。對於潛在障礙,應然法非常重要,如果公平正義感、道德感,覺得項目有問題,就要多留心,而不能覺得在技術層面,在書面規則上沒問題,或者以往沒有這樣的案例,就覺得沒有問題,這是會有很大的問題。要謹慎,要多思考。

第四點,選擇合乎資本市場價值追求,資本市場定位的,實質上合規的項目。我們不能做一些項目覺得基本上合規,表面上看起來沒問題,但是實際上是有問題的的方案。這樣的項目在中間推進過程中會遇到致命性的問題。第五點,如果發現潛在的障礙,要在技術層面做好清除潛在障礙的工作,儘量去清除或者繞開,重新設計路線圖。像在冰面上行船,怎麼樣避開暗礁?怎麼樣去識別?第六個層面,在創新的時候,怎麼樣設計出符合資本市場定位的,資本市場初衷的方案。要創新有度,不能過多的創新,要謹慎設計論證有關方案。設計的方案要做好小心謹慎的論證。如果覺得企業實在有很大的風險,果斷放棄項目也是不錯的選擇。減少無謂精力的投入,節省了成本,也減少了機會成本。以上是在企業IPO的過程中可能會碰到的潛在障礙及其風險防範方案。

大家如果有問題,我們可以做一些交流,希望大家積極提問題,一起探討。如果今後有需要交流,可以通過微信或者其他方式做交流。群裡面有三個問題,我一一回答。有的可以比較明確的回答,有的問的比較籠統,我的回答可能也就是針對相符合的回答。

第一個問題,證監會對IPO企業有條件過會是什麼。通常,IPO企業過會多數都是有條件的,要求發審委員提出一些問題,企業進一步做信息披露,或者進一步做出回答讓審核人員認為披露的信息達到要求,或者他的回覆讓審核人員認為沒有問題。這就是有條件過會。第二個問題,農業項目報IPO的關注點。中國的農業項目報IPO,通常的條件是和其他企業報IPO的條件是一樣的。

但農業類企業有自己特殊,尤其是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下,第一個重要的關注點,財務的真實性,收入的真實性,成本的真實性,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因為農業類企業在增值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方面,都存在著很多減免政策。它容易實現業績造假,這是農業類企業被查出IPO造假的原因,也是目前農業的IPO企業上市比較少的原因。財務方面是證監會關注審核的重點,另外農業類企業上市要關注的是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是不是依法取得?期限是什麼樣的?跟農業相關的植物新品種權力,用工方面的問題,農業類企業會存在臨時用工的問題,是勞動用工,還是勞務用工的問題。

第三個問題是一位香港證券市場的從業人員提的,包括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企業之前股東之間有糾紛,但是已經做了分家處理,歷史上的糾紛是不是要披露?在中國的資本市場,公司的歷史沿革,尤其涉及股權演變的,無論是中資,減資,股權轉讓,註冊資本減少,都要進行披露。尤其是在申報前的,還要求披露他的對價,包括合理性,原因背景都要做說明。有時候在一些項目上會要求披露從公司成立到目前截止,最近可行日期的歷史沿革,包括因股權演變而產生的稅的問題是否合理的解決,應付的稅收是否繳納。所以涉及歷史上的股權演變的問題,依然是要披露。第二個問題,股東和高管之間有矛盾,或者公司和高管之間有糾紛,作為中介怎麼能夠發現?這個涉及怎麼樣讓公司向你交待真實情況,涉及到和公司溝通。我過往跟醫藥公司提供材料人會告訴他,你要提供真實的情況,如果你不提供真實的情況,可能產生的後果是什麼?如果不告訴真實的情況,問題被發現之後,最終產生的後果需要公司承擔,而且可能是公司無法承受。公司通常寧願選擇披露,然後一起去判斷如何披露事情。如果對公司的影響不是問題,能夠找到比較好的方案輕易的化解掉,這是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了。

第一個問題裡面又追問了一個問題,回答證監會的文件會公開?證監會回答的文件有兩種,一種是公開的,一種是不公開的。公開的是信息披露的文件。證監會通常要求披露是向公眾投資者看的,這是一種文件。另外一種,只是回復給證監會的,便於審核人員了解相關情況的,理解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這種文件是不公開的。所以有的文件是公開的,有的文件是不公開的。小夥伴還有兩個問題,這裡簡要做一個回答,然後就結束今天的直播。問題一,如何提高自己對政策的理解能力?跟做業務有關係,如果做業務的時間長,慢慢的對政策的理解能力會提高。平時多思考,關注黨中央國務院的最新的文件,比如最新的關於金融的監管的,開的金融工作會議,包括發生的一些事件,都能傳達出一種導向,意圖,包括金融監管都是完全跟著黨中央國務院的精神的引導著發展,然後金融和實體經濟的對接。

還有一個問題被分為兩個小問題,關於三類股東。第一,三類股東問題未來會成為上市障礙,監管政策惠普有所轉變?這個很難回答。三類股東的問題證監會正在討論,可能最近會有新的政策,未來會否成為上市障礙?長期來看,問題會要解決的,不應該成為上市的障礙。但這個長期多長不確定。既然允許新三板,允許三類股東合法成為公司股東,如果新三板企業在上市的過程中不允許有三類股東,這政策本身有矛盾,是不合理的。第二個小問題,新三板部分企業整體經營狀況良好,但由於之前採用做市交易導致股東人數遠遠超過兩百人如何處理?新三板公司本身是公眾企業,非上市的公眾企業,股東超過兩百人是可以的,只要是通過合法方式超過兩百人,在上市的過程中如實披露就行了,正常的披露是不影響企業正常的I P O的。

「IPO上市潛在障礙及其防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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