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自家工廠做事,卻被玻璃意外壓死,家屬:350萬一分不賠?

2020-01-12   掌上保

導讀:女子在自家工廠做事,卻被玻璃意外壓死,家屬:350萬一分不賠?

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來!」這是保險業內幾乎人人通曉的一句話。

現如今我們身邊患病的人一年比一年多,因此,很多人都會提前為自己購買一些意外、重疾保障,來減緩因意外事故產生的家庭經濟損失。

而今天我們要講述的這件事,恰巧就是由一件意外事故而引發的保險糾紛。

一、事件經過

前段時間,家住江蘇的凌先生夫婦因考慮到自家玻璃廠的危險性,便提前10家保險公司買了將近10多份保險,保險額度共350萬。

可就在這份保險剛買沒多久,意外就發生了,去年5月,凌先生和妻子在一次清點玻璃數目的時候,因為有幾塊玻璃被黏在一起,而當時負責拖著玻璃的妻子,並沒有發現這種情況,在清點過程中,這些玻璃連同擋在前面的玻璃一同倒了下來,且剛好砸在了凌先生妻子身上。

看到妻子被壓,凌先生第一時間上前施救,並同時撥通了120急救電話,遺憾的是,凌先生妻子最終還是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對此,凌先生十分悲痛,在處理完妻子的事情之後,便到公安局開具死亡證明。隨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然而,就在這個時候,10家保險公司卻意見一致,都以「死亡報告上顯示非正常死亡為由,不符合意外險規定」拒絕了賠償。

聽到這樣的消息後,凌先生悲憤交加,為了討回公道,在朋友的幫助下,凌先生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好在法庭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凌先生出具的死亡資料證明,否定了保險公司的看法,認為非正常死亡就屬於意外死亡的範圍,所以保險公司理應按要求進行理賠。

事後,10家保險公司共同賠付了凌先生350萬元。

二,事件分析

按理來說,玻璃本來就是外來的事物,而凌先生妻子被玻璃砸死,自然也不是刻意人為,所以符合意外險理賠的4個條件,保險公司應當進行賠償。

另外,為了幫助更好的理解保險,防止被坑,保哥也從中總結了幾個要點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1)意外險的4大理賠條件

很多人總認為,意外險只要發生意外事故,就一定能獲賠,實際上並非如此。任何一場意外事故,如果它不符合「突發的、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導致的傷害或死亡的4大條件」,那麼就不能通過意外險來獲得賠償。

(2)投保前要仔細留意條款內容

多數人只要一看到保險合同,心情就會變得非常複雜,因為它的內容實在太多了。但其實大家並不知道,這份看似龐大的保險合同,你真正需要了解的只是一部分,就好比免責條款和理賠條款,這兩種比較重要,它代表的是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會理賠的情況和不會理賠的情況。

(3)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報案

大家要記住,不管發生什麼意外,只要買了保險,在事發第一時間一定要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意外險的最佳報案時間是48小時內,超過這段時間,就很容易引起理賠糾紛,影響保險金的發放。

為了更好地幫助大家在以後的投保中,避免被坑!保哥近期推出免費保險測評服務,有興趣的可以點擊測一測,作為以後投保的參考,希望能幫到大家!

點擊下方"了解更多",3秒免費幫你分析出家庭風險,規劃保障,少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