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里吃出異物?餐廳這樣處理最明智

2019-09-30   智卓酒店諮詢策劃


導讀:一位餐飲老闆抱怨:昨天顧客在我們店裡消費,在素菜里吃出一隻蒼蠅。顧客要求免單,我們管理人員給予全單5折。顧客不滿意,投訴到食藥監局。現在又轉到工商局,工商局的處理是:要聽取顧客的要求。面對這樣一個看起來稀鬆平常、最容易發生在我們每家餐廳的「小事件」,處理不好,成了煩心的「麻煩事」!如何應對才是最明智、最低成本的處理方式?

01 在法律上顧客在餐廳吃出異物有4項權利

處理顧客投訴,先要了解此類事件顧客最大的權利,然後權衡之後做出最有利的決策:

1、退換

顧客在餐廳吃飯吃到蒼蠅、蚊蟲、頭髮等異物,屬於食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是:餐廳應當按照顧客的要求為其退貨或者換貨。

注意——退換,這是顧客最基本的權利。

如這個環節沒有處理好、顧客不滿意,他們還有下面的權利——

2、投訴

顧客吃出異物可向食品藥品監督局、工商局、衛生局、消費者協會等進行投訴。當然,顧客應提供的證據:有異物的食物樣品或者實物照片、就餐證明發票等。

3、十倍賠償

這段要注意,這是去年的新規定,很多餐飲朋友還不了解——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顧客在購得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菜品、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注意,這裡的十倍賠償,是指此道菜價格的十倍。

比如吃出異物的這道菜價格是38元,顧客最高可以索賠380元,屬於法律保護的正常賠償。

如果事件發生到這裡,顧客依然不依不饒;更差的情況如果發生,比如顧客產生身體不適等情況,餐廳還有其他責任——

4、懲罰性雙倍賠償

顧客就餐後,如明顯出現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就醫後可向餐廳主張補償性賠償以及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

其中補償性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誤工費;造成殘疾的,應包括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若造成死亡的,還應包括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把這些羅列出來,是想給每個餐飲同行朋友遇到此類問題時,事先了解「最壞的結果」,然後做出更利於自己的判斷和處理方式。

對於餐廳經營方來講,不管這些法律法規是否合情合理,顧客如果堅持不和解,餐廳方確實面臨巨大的經濟風險。

02 吃出異物,餐廳怎樣處理才明智?

在法律上顧客在餐廳吃出異物有4項權利

1、一 步步來,別著急

態度友好、誠懇道歉這些不必說了。首先要做的就是,摸清顧客心理底線——即他們想達到的「最大賠償」。

退換菜,是第一步;

如果不滿意,協商是否贈送下次用餐餐券或者其他贈送;

如果還不滿意,協商全單打折;

如果還不能解決,全單免單。

事情處理到這裡,一般性顧客,只要矛盾沒有被激化,基本可以和解。

注意——餐廳不要以為免單就吃虧了。顧客真要糾結起來,10倍賠償的價格,基本和免單差不多。

2、切忌激化矛盾

在這個過程中一定切忌激化矛盾——

「吃個蟲子很正常,你家青菜沒蟲子嗎?」

「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哪家餐廳沒個蟲子蒼蠅?」

「有蟲子代表綠色,沒農藥!」……

此類話語,堅決不要說!

一定站在顧客角度想問題,體會他們正常的一餐因為吃出異物心情被破壞,儘可能的站在對方立場和他們溝通,小事化了!

之前還有餐廳服務員或者管理人員當眾把蟲子或者其他異物吃掉的情況,這樣的處理方式,除了會給新聞媒體提供「話題」和「爆料」之外,對餐廳經營沒有一點好處!

3、 避免顧客投訴到法律機構

一位餐飲同行說:「這種小事,一旦投訴到食藥監局、工商局,事情就變得可大可小,不由我們來控制了。

這時候,就要動用各種關係、走後門、拖關係,牽涉時間精力不說,送禮欠人情的花費遠遠大於免單的錢!

所以,作為我們經營方,開張做生意是大,和顧客斤斤計較是小,儘可能避免顧客投訴到政府部門。」

4、如被曝到新聞媒體,損失不可估量

一旦發生此類事件,顧客曝光到新聞媒體,新聞媒體往往會「推波助瀾」、把事情弄大。

前段時間,一位瀋陽餐飲同行因為魚變質被顧客曝光到新聞媒體併網上貼圖發帖,一天時間閱讀量破10萬,生意直線下到谷底。品牌影響更不可估量!

03 食品衛生(或異物)抱怨常見問題解答

1、顧客對食品衛生提出抱怨,你如何正確應對?

應該:首先要保持禮貌和關心的態度,感同身受地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表示抱歉與遺憾。

「真是對不起,給您帶來不好的用餐經驗,我也非常理解您現在的心情和感受,您看,我幫您換一個好嗎?」

(如果顧客不想再吃)「要不,我幫您把這種產品給您退掉。」(僅限問題產品)

不應該:「這是什麼東西,您在哪兒吃到的?」

「沒關係,我可以保證,這種東西對您的身體絕對沒有害處!」

「異物是從哪兒來的呢,餐廳並沒有這種東西啊!」

2、如果顧客對你提出的方式不滿意,該怎麼辦?

應該:如顧客不滿意,可在更換產品或退產品款的基礎上,再贈送與食品等值的餐券。仍不滿意,可禮貌誠懇地徵求顧客的意見,並立即報備你的主管或公司相關部門。如果有必要的話,也可以委婉地建議顧客到消協去諮詢。

不應該:「對不起,我的權限只能到此為止。」(不要給顧客不同權限會有不同解決結果的感覺,而應該委婉地告訴顧客無論是你還是你的主管,解決這類事情都有一致的原則和標準。)

3、如果顧客需要就醫治療,怎麼辦?

應該:如果顧客因食品問題身體不適,應派專人或協助送醫院檢查,必要時為其聯絡親友或在請示主管後為其墊付醫藥費。

不應該:不聞不問,不表示關心,或沒有了解具體情況,就立即承擔責任。

4、對於出現問題的產品,如何處理?

應該:在可能的情況下收回有疑問的產品,並妥善保存,以便公司追查原因,進行整改,也可減少媒體渲染的機會。但如收回有困難則不應勉強,以免顧客誤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件已經解決,雙方達成諒解,則應由餐廳收回問題產品。)

不應該:收回問題產品後就隨手扔掉。

5、如果顧客堅持寫事件的書面說明,怎麼辦?

我們並不主張為顧客提供書面的東西,即便是顧客意見聯繫單,其主要目的也應當是記錄顧客的要求和聯繫方式,而不是事件過程的描述。

應該:「如果您有任何的意見或要求,您隨時都可以與我們聯繫。今天,我們對這件事情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共識,作為一個有著良好信譽的企業,我們之間可以隨時針對此事進行溝通,我們對顧客非常信任,正是因為相互信任才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如果顧客堅持要寫,你需要請示你的主管或相關部門,並且內容一定要簡要、客觀,例如顧客投訴稱……等。)

不應該:未經主管同意即給顧客書面說明。

6、如果顧客稱要投訴到消協等部門,如何應對?

應該:「如果您覺得有必要的話,您也可以到消協(衛生防疫、媒體)諮詢,這也是您擁有的權利。但我認為如果事情經過我們之間的良好溝通取得解決,豈不更好,也不會牽扯您的精力和時間。希望我們保持聯繫。」

如果顧客要投訴到以上部門,請立即報備主管和危機小組。

不應該:「您想去就去吧,我也攔不住您。那不是您的權利嗎?」

7、如果上述部門詢問事件經過,怎麼辦?

應該:「您好,請問您是哪個政府部門?」

「非常感謝您對xxxx的關注,我們公司有專人負責這件事,您能否留下您的聯繫方式,我會儘快報備我的主管和此事的負責人,他會儘快與您取得聯繫,並給您作好相關的解釋工作。」

不應該:「對,有這回事,事情是這樣的……」(不了解對方的背景,並且隨便發表言論)

(無論任何時候都應記住,你所發表的言論都代表了公司的態度和立場,並且是給相關部門的第一解釋。)

8、如果衛生部門要求提供書面情況或筆錄,如何應對?

A、立即報備主管及危機小組。

B、在品管部指導下接受詢問或進行筆錄,不要簡單地回答是與非,表達力求詳盡。

C、不可以未經主管允許,便提供書面情況說明。

9、如果顧客要求精神賠償,如何答覆?

應該:「我想,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確實感到遺憾和抱歉,在此我代表餐廳再次向您表示歉意。我也了解您對此事很有解決的誠意,從餐廳來說,自始至終的做法也充分體現了我們對這件事的遺憾和解決問題的真誠心愿。我們還是站在更現實的角度看待和解決這個問題,更有利於事情的解決。我想您也了解目前國內法律對精神賠償有著相當嚴格的限定。所以,我還是建議您考慮一下我提出的方案。有必要的話,您可以先回去,我們保持聯絡。」

10、針對發生的這種投訴,該做好那些善後工作?

A、妥善保存問題產品,以便於品管部追查原因,進行整改。

B、事件處理如果超出你的權限範圍,請立即報備主管及公司相關部門。

C、我們不主張出具書面的說明,即使是顧客意見聯繫單也一定要謹慎。

D、任何情況下與顧客溝通,都要保持良好、耐心和真誠的態度。當顧客出現抱怨時,感同身受非常重要。

E、任何投訴都是你的餐廳進行改善的機會點,事後追蹤原因,進行餐廳整改。

04 小結

看完這些內容,想必大家都了解了「小事情」可能帶來的大損益和基本的處理流程。當然,前提是餐廳要時刻注意食品安全衛生,在源頭上減少此類事件發生。一旦有投訴發生,一定要重視,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