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的錢收不回來,是起訴還是報案?

2019-07-28     實堪稚侃

假設,老王給50個人,每人借款100萬元,共計5000萬元,用於投資開礦,結果投資失敗,那麼被借款人是該先擇起訴還是報案呢?

先了解一下起訴和報案的區別:

1、受理對象

起訴:法院

報安:公安局

2、費用

起訴:需要向法院交訴訟費,還挺高

報案:無需交費,用的是納稅人的錢

3、案件定性

起訴:屬於民事糾紛,就是錢的問題,不存在坐牢,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關係是平等的

報案:屬於刑事案件,就是命的問題,是要坐牢的,刑事案件關係是一方要抓另一方的

4、受理順序(先刑事,後民事)

起訴:排在刑事案件之後,先擇起訴後,如有賠付款,需等刑事賠付完後,才輪到自已。

報案:排在民事糾紛之前,先擇報案後,如有賠付款,享有優先賠付權利。

5、處理方式

起訴:法院是強制執行,根據判決書查封動產、不動產,進行拍賣處理後賠付,前提條件是先與公安部門確認這些資產是否屬於髒物,如果是髒物,法院也沒有辦法。

報案:公安局是追髒,公安局立案後,會把所有投資款的5000萬元查的清清楚楚,會根據借款人的資金流向定性犯罪性質。如果這批資金是用於個消費,就屬於詐騙罪,按照這個數額最少無期徒刑。如果是用於投資且投資失敗,屬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少10年。

6、資金追查

起訴:法院無權過問資金流向,一旦形成民事糾紛,借款有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

報案:公安局是屬於追髒,所有資金的流向必須查的徹底,哪怕是借款人用這批資金給情人買的車子、房子、包包都是追回的。

7、報案難點

很多人報案時很難被立案,大部分是沒有達到刑事案件的條件,立案條件:

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

自然人犯罪,集資金額20萬以上,或投資人30人以上,或給投資人造成損失10萬以上;

單位犯罪,集資金額100萬以上,或投資人150人以上,或給投資人造成損失50萬以上。

涉嫌犯集資詐騙罪的:

自然人犯罪,集資金額10萬以上;

單位犯罪的,集資金額50萬以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9g8N2wB8g2yegNDHNg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