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i醬旗下網紅主播自曝慘痛經歷,監控拍下的一刻看怒無數人

2019-12-02   瑞思英語官方

11月25日下午,Papi醬旗下知名仿妝博主宇芽稱遭男友家暴,並曝光一段自己被拖行的監控,點擊播放量達到上億次,引爆網絡。


宇芽在視頻中講述了自己被男友數次毆打的經歷。



在半年時間裡,宇芽遭到多次家暴,被男友拖出電梯毆打、被男友穿著鞋踩臉、被男友抓住肩膀往地上摔、被男友腳踢脊椎骨……


宇芽表示,自己和男友是去年認識的,對方曾有過多段婚姻,也有家暴歷史。之後,男方的兩任前妻主動找上門告知有同樣的遭遇。視頻中,三名受害女性,吐露了男方的整個家暴過程。


宇芽說很後悔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警,並在當時選擇了沉默——「正是由於一而再,再而三原諒他,最終導致了後兩次最為嚴重的家暴。家暴只有0次和一萬次的區別!希望這一次還不晚。」


據全國婦聯統計,在中國的2.7億家庭中,30%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


但是,有許多受害者,卻不能夠在遇到家暴時立刻意識道自己遭遇的是家暴……




家暴的恐怖之處,在於摧毀。


這種摧毀,在黃渤和段奕宏主演的電影《記憶大師》里,被展現得淋漓盡致。


《記憶大師》的設定是,每個人可以通過高科技刪除掉自己想要忘掉的記憶,電影里的黃渤因為想要和妻子徐靜蕾離婚,於是在故事一開始,便通過這種手段,抽離了自己對於徐靜蕾的情感記憶。


不願放棄這段感情的徐靜蕾,提出讓黃渤重置記憶才答應離婚的要求。


黃渤由此去記憶醫院裡重新裝上那段往事,然而,陰差陽錯,卻裝回了一個犯罪者(段奕宏飾)的記憶……


記憶里,是一張又一張被家暴女性的面孔,是一段又一段、撕心裂肺悲傷欲絕的人生……


犯罪者自小生活在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母親常年被父親毆打,卻在父親的眼淚和懺悔中,一次又一次回頭。終於,暴力持續進行,母親習慣了,年幼的孩子,卻無力承受,用自己的方式解開了這種痛苦的循環:殺死自己的母親。


成年後,他又殺死了一個又一個被家暴的女人。他殺死那些女性,沒有犯罪的負疚感,也沒有殺人的恐慌,那一刻,他暗自替那些死去的女人開心,有一種解脫的快感。


影片的反轉出現在結尾,犯罪者裝載了黃渤的記憶,他唯一一次被終止的犯罪是因為在黃渤的記憶里,感受到了愛這件事情。


徐靜蕾與黃渤記憶中的一見鍾情、婚後多年的情深意重、人性的善念與美好,喚醒了犯罪者內心深處的柔軟,他忽而想起人生的美好,為何要摧毀呢?


瑞士心理學家卡爾·榮格說過一句話:「當愛支配一切時,暴力就不存在了;當暴力主宰一切時,愛就消失了。」


兩個極端,相互角力,愛是溫暖的救贖,暴力是犯罪的根源。當暴力勝過愛時,便有了摧毀,有了傷害,有了折磨,不僅僅體現在身體上,還有可能落實在精神層面。



每次出現家暴的新聞,總有網友留言:為什麼不離婚?為什麼要忍耐?


很多情況下,孩子都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為了孩子忍忍吧!」

「孩子這麼小,總不能沒有爸爸吧!」


孩子是每一個母親的軟肋,是最不能觸碰的地方,哪怕自己心裡再苦再難,總不願讓孩子跟著自己一起受罪。


可是,生活在暴力陰影下的孩子,不但會被恐懼籠罩、習得暴力的行為方式,甚至還影響他們未來的人生觀和婚姻觀。


前些年央視有一段採訪,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前妻李金,就曾遭受過嚴重家暴。


兩人的女兒用畫筆,描繪出爸爸瘋狂施暴的樣子,年僅三歲半的小女兒甚至憤怒地喊道:「我要殺了爸爸!」


心理學研究表明,經常發生吵架、毆打的家庭對孩子的不良影響,要大於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


電影《記憶大師》里,那些為了孩子而不敢離開施暴者的女性,她們的孩子又如何呢?


其中一個女孩對著爸爸怒吼:你管我媽去哪了,她就是死在外面也比回到你身邊好。


另外一個孩子,則給自己的媽媽吃了安眠藥,流著淚說: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你被他打了。


比父母離婚,更讓孩子害怕的是:眼睜睜看著父母生活在痛苦中,彼此折磨。比媽媽不在身邊,更讓孩子恐懼的是:每天活在媽媽會被打死的恐懼中。


父母各自破碎的人生,沒有任何愛和快樂的關係,才是對孩子最狠厲的荼毒。


家庭關係心理學的靈魂人物海靈格一直強調:所謂親子關係,本質上,是夫妻關係。


父母相愛,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愛。否則,僅僅形式上的維繫,改變不了本質上的傷害。



另外,Professor還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有些人對於夫妻吵架鬧矛盾的事情看得太過理所當然。


有些女性朋友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和周圍親友傾訴,有些親友卻這樣開導:「兩口子吵架動手,磕磕絆絆很正常,這輩子不都是這麼過來的嗎?」


不錯,夫妻雙方難免會有矛盾發生,但是這個矛盾,也有個界限吧,不是所有的摩擦都可以視為簡單的「矛盾」。


就像開頭宇芽這件事,已經上升到了這種程度的傷害,就絕對不能視為簡單的「夫妻矛盾」,更不能採用「和稀泥」的方式去一味「勸和」。


家暴,不是小打小鬧的家務事,已經屬於犯罪行為。


2016年3月1日,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條例中除了提出拒絕家庭暴力行為之外,還頒布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夫妻之間,親子之間,情侶之間,一切家暴,都是犯罪。


每一個受害者都有向外求助的權利和選擇,每個受害者都可以離開這段錯誤的關係。


下面有一些建議,希望可以對身受家暴摧殘的人提供一些幫助:


家暴發生時:

(1)保持冷靜,不要頂撞和刺激施暴者,避免受到更多的報復性傷害;

(2)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人;

(3)注意保護自己的頭、頸、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

(4)儘可能地向親戚、鄰居、朋友、路人求助;

(5)製造聲響和大聲呼救,引起旁人注意;

(6)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


家暴發生後:

(1)向公安機關及時報警;撥打全國婦聯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12338;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婦聯求助;

(2)保留暴力現場原貌;

(3)24小時內到醫院驗傷和治療、並保留證據;

(4)及時保存證據:告誡書、證人證言、報警記錄、驗傷報告、書證、視聽資料、悔過書等;

(5)及時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遭遇到家暴時,請一定記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Professor點評:


無論曾經的感情是親是疏,對於家暴,只能無比堅定地說不!


不要對施暴者心生憐憫,也不要在沒有完全把握的情況下試圖拯救他,以德抱怨,何以報德?


我們要做的,是認清對方的真面目,割捨掉過去那段慘痛的關係,及時止損,充滿信心地迎接和擁抱新的生活。


不念過往,不畏將來,餘生,你我都值得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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