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年底,面對商家各式各樣的購物促銷活動,你是不是心動不已?但為了你的錢包著想,建議看完此篇文章再決定是否要參與商家的活動
劉女士想在年前為家裡替換一套新家具,在她猶豫不決該選哪家店時,她看到了這張促銷海報
劉女士心想這樣花錢還能有機會中大獎,便決定在這家購買家具。在商家的引導下,劉女士共計花費了4萬元。刮獎結果可想而知,劉女士只贏得了「謝謝參與」的字樣。
這事本就過去了,可誰知劉女士偶然發現自己所購的實木門並非是實木的,而是實木復合材料。這讓劉女士很是鬧心,她向商家多次詢問無果,只能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經過調查才發現,這家家居店不僅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這次以「汽車使用權」的促銷活動也是違法的!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首先,商家對產品的質量、製作成分予以造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對消費者權益造成了嚴重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其次,該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來自己家裡購買家具,以「汽車使用權」設置了刮刮樂抽獎活動,想要利用「汽車使用權」掩蓋汽車屬於高額獎品的事實,已經違反了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正是因為劉女士被充滿誘惑性的獎品吸引,才沒能「貨比三家」,保護好自己的權益。作為消費者,我們除了要學會仔細辨別商家的產品質量,更要具備識破商家各種違法促銷活動的能力,才會有一個優質的購物消費體驗!
最終,這家家居店被工商部門責令暫停營業,並處以10萬元罰款,劉女士表示:再也不衝動參與這類活動了!
對於廣大商家來說,年底促銷活動要注意獎品尺度,千萬別因「豪禮大放送」的福利優惠觸碰了法律的界限。像「滿一千元抽取價值100元小禮品」的促銷模式就可借鑑參考。
而作為消費者,在面對這些促銷活動的誘惑時,應該優先考慮產品質量,並學會判斷自己所參與的活動是否合法。小編給各位消費者總結了幾種高額獎品的違法促銷活動,再看到就不要參與了!
1、購滿X萬元,參與抽獎有機會獲境外旅遊活動;
2、購滿X萬元,參與抽獎有機會獲得演出賽事門票;
3、購滿X萬元高價位汽車,參與抽獎有機會獲得高奢產品。
小編提示:年底消費者購物需求增多,商家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合法經營,消費者也應該擦亮雙眼,理智選購自己所需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