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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丈夫相親結婚,屬閃婚。之所以結婚比較倉促,是因為我們當時均面臨被父母逼婚的尷尬,我倆結婚的時候,丈夫31歲,我29歲。
我們是同一個地方的,丈夫和我結婚之前,在一線城市打拚。
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父母已經幫他在我們當地找了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
如今,我和丈夫結婚已經13年,我們的兒子也11歲了,卻有一個14歲男孩上門認親。
這件事,丈夫也有點懵,但是,最終,還是帶這個孩子做了親子鑑定,並確認,這個孩子是他和另外一個女人所生,那個女人是丈夫的前女友。
據丈夫交代,丈夫在認識我之前,和他前女友同居了四年。那女是丈夫當時工作城市的本地女,這段感情一直不被女方父母看好。
最終,他們不得不面對棒打鴛鴦的殘酷現實。
在他倆分手後,丈夫就回到了老家,隨後,認識了我。
因為他們分手時,丈夫非常心痛,就拉黑了他前女友所有聯繫方式。
這些年,他們也沒有聯繫。
從道德層面講,我們應該接納這個孩子,從情感層面講,我覺得這件事對我挺殘酷的。
再來說說這個孩子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來找我們:
丈夫前女友在和丈夫分開沒多久,就發現自己懷孕了,並決定將孩子生下來。
再後來,丈夫前女友嫁給了一個有過婚史的離異男子。
如今,丈夫前女友病逝,孩子的「繼父」不願意撫養孩子,在此情況下,孩子的姥姥姥爺就慫恿孩子來找我丈夫。
木子李編後語:
孩子不是你丈夫婚外情的產物,只是一個意外。
孩子終究是無辜的,就算你不願意接受,也不忍心看著孩子受苦吧?
孩子和你孩子年齡相仿,權當給你孩子找了個伴。
非常能理解你此時的心塞,但是,你丈夫則是孩子的親人,希望你能夠接納孩子。
如果你能夠做一個稱職的繼母,我相信,這個孩子在未來,一定會報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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