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通過交通工具傳入和擴散,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鄂爾多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文件要求,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實行以下交通管控措施:
一、對湖北省籍和途徑湖北省擬進入我旗的車輛和人員,一律不准進入。
二、對鄂爾多斯市籍以外進入我旗的車輛和人員,一律勸返。
三、確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我旗的車輛和人員,須經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組同意後,安排到指定酒店或場所,並按照規範要求做好篩查監測工作。
四、對運送生產、生活必需品和醫療、防控物資等車輛,須經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組同意後,並嚴格執行篩查登記程序後予以放行。
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