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檢察院:兩男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批捕,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2019-09-12     平安嘉定

兄弟,又來活了。」隨著信息,一條連結出現在胡某的QQ對話框里,他轉手就發送給了米某。對於他們來說,點點滑鼠,充當「刪帖中介」,有償幫人在網上刪帖,就能輕輕鬆鬆把錢賺,沒想到卻觸犯了刑法。日前,兩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原本只想賺點外快,哪成想竟觸犯刑法

現年31歲的胡某在天津老家經營著一家網店。2017年,胡某在QQ群里看到有人喊話可以提供刪帖服務,他這才了解到原來還可以靠幫人刪帖賺錢,至此開始接觸起有償幫他人刪除負面網絡信息的生意。

胡某時刻關注群里動靜,發現有人發布要求刪帖的消息,就去聯繫對方。因其本身也不太懂刪帖的操作,所以接到生意後,他會通過網絡途徑找到可以刪帖的人,自己僅作為「中介」,賺個一兩百的差價。等刪除後,對方付錢,他扣除中介費後再支付給下家。

2019年4月,他的下家米某在上海嘉定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在辦理米某案的時候,公安機關順藤摸瓜,發現了胡某為他人有償提供刪帖服務的犯罪事實,於是赴天津將其抓獲。至案發,胡某共作案二十餘次,涉案金額7萬餘元。

經查,「下家」米某也只是中間人,在上海經營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他同樣是通過QQ群了解到可以有償為他人提供網絡刪帖服務,因為覺得「挺賺錢的」,於是多次接受胡某有償刪除網絡信息服務的請求,通過網絡聯繫他人進行刪除網絡信息並向其支付相關費用6萬餘元。

刪帖也違法?有償刪帖有可能構成犯罪

在網絡上上發帖、刪帖也是常事,為何刪帖也成了犯罪了呢?檢察官作了解釋:正常刪帖並無不妥,但有償刪帖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2013年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非法經營犯罪的認定和處罰問題,其中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胡某、米某以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為他人提供有償刪除網絡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非法經營罪。兩人分別於2019年7月和9月被批准逮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C6QoJm0BJleJMoPMuR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