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品略古代王朝應急救災手段,理解中國人的救災經驗得失

2020-02-17   太史解密

古代中國政府長期以來將救災、賑濟視為國家的頭等大事,只要是王朝的上升期,任何敢於在這種事情上玩忽職守乃至於私吞錢糧的官員,下場可以參考下剝皮實草的典故。

而歷朝歷代早就建立起了一套完備的救災管理方案。


災情迅速勘明,及時上報

說起來對於災情的報備,清朝確實要算的上歷朝歷代中首屈一指的存在,相比之前的王朝,清朝明令規定,地方一旦有災,必須及時上報,而宋明兩朝則並不要求災情要立即上報。出現「秋訴夏旱」「冬訴秋旱」也是常見之事。

清朝繼承了明朝的救災機制,但較之完善頗多,災情出現後,清朝要求當地督撫立即上報戶部的同時,立即成立一個救災小組,親赴實地考察災情,更要求對受災人群親自上門核實,並且特別區分受災較輕與家庭極度窘迫的受災戶。以便日後賑濟時候能正確對待。膽敢在這種事情上隱瞞不報、虛報,一經查實輕則丟官,重則殺頭。

古代王朝還給災害劃分出相應的等級,以清朝為例:災害分為10個等級,一級最輕、十級最高。

這些零零總總的規定即便是放到現代也是非常有借鑑意義的。


多管齊下的賑災方案

平抑糧價

古代天災無非以下兩種:

農業相關的蟲災、水災、旱災、霜災

大規模傷亡:地震、海嘯、洪水、瘟疫、颶風

農業相關災難必然導致減產、甚至無產。而大規模人員傷亡也會導致人們在一段時間內無法投入生產(農田被淹、青壯年勞力感染瘟疫諸如此類的情況)。

最終結果就是物資減少,而價格飛漲,畢竟無論哪個年代都不缺發國難財的商人。這個時候,單純用行政手段施壓也也無法改變物資畢竟短缺的現狀。

還需要配合另外一些手段,比如常平倉,各地定期按一定比例存儲儲備糧,以防災年。而糧食豐收的年份可以藉機吸納糧食,防止出現糧食價格過低的情況。


賑災物資

其實任何災害救治,最根本的要素就是物資調配,將其他未受災地區的物資儘量調配到受災地區。物資也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作為朝廷救濟糧,根據情況分發給受災群眾,而另外的糧食則是輸送到市場上,保證物價平穩。

而賑災物資舉措能否實行下去,就是很好的判定一個朝代行政體制是否僵化關鍵要素,當年元朝末年的就是家中遇到災害導致其被迫出家的,但是其實當年元朝中央政府有調撥救濟糧,不過錢糧都進入官員的腰包。

減稅免稅

而這種家破人亡的災民規模一旦擴大,民變便隨時到來。

而明朝末年陝西遇到百年一遇的災害,在這種情況下,陝西澄城知縣張斗耀不顧饑民死活,仍然催逼賦稅,引爆了明末農民起義的這顆炸彈,導致大明最終亡於民變。

而說實話,在這點上後來的清朝要比明朝做的更好。一旦確定受災情況後,會立即鐲免減征緩徵相應稅賦。


減輕民怨

對於很多天災,蟲災、地震往往根據儒家那套思想體系,那是皇帝「德行有誤」,所以天降災禍。

皇帝對此應該要自我檢討,反思自己,當然在我們現代人看來這套邏輯完全是封建迷信,但古代群眾還是很信這套,當年漢武帝晚年告緡令等一系列舉措惹得民不聊生。但漢武帝幾次「罪己詔」,確實還是有一定成效的。

除了這點,以外罪己詔也是敲打相關官人認真辦事,畢竟皇帝這個「天下第一人」都自我檢討了,身為官員有點眼力都知道事情不容馬虎。

發動民間力量

在古代社會「皇權不下鄉」,一旦出現災事,當地鄉紳宗族也會發動力量來救濟災情,就像我之前所說的「常平倉」,中央會設置,但是當地村落也會有類似的社倉。


恢復生產

對於很多遭災的農民在災荒年間,往往會出售田地,而荒年出售土地,往往會幫助少部分人以低價收購土地,而土地越是少數人大量占據,大多數平民稀少的人均耕地面積就更難以抵抗災荒,維持家庭所需。

而那些因為災荒離失所的災民,如果不儘快讓其恢復生產,就會形成一股不安分的社會因素。

而這種時候往往需要國家出資給與或低息貸給災民農具、種子等生產物資,並派遣相關人員協助他們組織秩序,恢復生產。

未雨綢繆的防災手段

興修水利

如果要說世界上那個民族對水利工程最熱衷於熟悉,中華民族毫無疑問是排的上號的。

歷朝歷代,治水都是國家的頭等大事,東漢王景、王吳,元代賈魯,明代治水專家潘季馴,清代康熙平定三藩之後更是把治河當成頭等大事。

據史料記載,從公元前602年至1938年的2500多年中,黃河發生決口的年數有543年,決口的次數高達1590次,改道26次。

某種意義中華文明的歷史也是一個不斷與自己的母親河搏鬥的歷史。

興修水利工程,更是早在戰國時期的管子就開始強調的政府要事了。


氣象監測

歷代都會有人編纂曆法,而朝廷對於各地的氣象都會要求記錄上報。

宋代建立了完善的報訊制度,明代的黃河飛馬報訊制度,而清朝在明朝的基礎上還推出了利用羊皮筏傳遞汛情的「羊報」制度。

在黃河各個關鍵支系河流上設立水志樁,監測記錄水位,尤其確保汛期下,災情能及時發現,預警。

清朝更是建立了雨雪、禾麥收成分數、糧價奏報制度和晴天錄。而且彙報內容要求極為細緻,比如雨水入土深度、積雪厚度等等都需要具體說明。


推廣農業技術

最有效的做法,莫過於推光高產作物,比如宋真宗時候花了大力氣從越南地區引進的占城稻,與康乾時期,番薯等西洋高產作物被大力向全國推廣。這也是中國人口在清朝時期暴增的重要原因。

畢竟生產力的提高,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災荒問題。


歷朝歷代對於災情的不足之處

國家的稅收體系崩塌

一個國家要想把內務治理好,稅收是重中之重,首先古代王朝的稅收是缺乏合理化制度化的。

明朝就是一個典型的稅收體系徹底崩盤的結構,明朝末年,剛好是中國歷史上遇到的第四次小冰河時期。

從泰昌元年一直持續到清朝康熙二十九年,算是上是中國歷史上最冷的時期之一了。

而明朝此時本身內憂外患,而說起明朝的財政,明白的都知道明朝的財政體系極度僵化。

朱元璋在當初制定國策的時候,就把稅收限定在農業稅上,而後來的皇帝也沒有能力與魄力去把稅收改為商稅等其他形式,並且還有民間大量民眾,把財產掛靠在獲得功名的讀書人名下,以此來獲得避稅。

萬曆皇帝,不過稍稍加征一些商稅,就被文官往死里噴,歷史名聲差的不行,而其實萬曆皇帝執政期間,執政能力還是不錯的。應對萬曆三大征,以及薩爾滸之後及時安排能臣——熊廷弼上任,熊廷弼上任期間遼東形式一片大好,此時即便薩爾滸大勝明軍的努爾哈赤對滴水不漏的熊廷弼無計可施,隨著時間的推移,滿洲的叛亂最後充其量是一個「奢安之亂」。

不拿明朝和大宋這種經營有道的國家比,就拿他和清朝比,明末全國1000萬兩的白銀收入和清朝初年4000萬兩的白銀收入完全不是一個級別。

相比大明,清朝就能毫不猶豫地將推行官紳一體化納糧、改革稅制(攤丁入畝、火耗歸公),這一系列政策無疑是對大清極有幫助的。有了從大戶那裡得來的錢糧,大清毫不猶豫地減免災民錢糧。並且可以安頓流民組織生產。

政府本身一切的運轉就離不開錢,任何一個強有力政權要能把政策執行下去,就一定要能夠合理地徵收錢糧,然後才是高效運作。

當一個政府無法陷入財政危機的時候,本身就是一種「瀕死」的狀態。各項政府職能都無法落實到位。警察、法院、公立醫院、學校常年拖欠工資、設備無力維護各種問題可以說非常嚴重。


行政體制的墮化

腐敗貪污,官僚化,這種風氣在全世界都是一個老大難問題。

大夥看到我之前對清朝的賑災體系,表揚頗多,但是清朝具體實行的過程中,也無法避免尸位素餐、貪贓枉法的現象。

乾隆時期,布政使王亶望與蘭州知府蔣全迪勾結,無中生有謊報災情,並將國家「捐監納糧」得來的錢,撈入了自己的腰包。

7年間,甘肅共捐監生近30萬名,共收監糧折銀2000萬兩以上,接近全國一年財政總收入的一半。

而當時負責調查這事的還是我們的大熟人——和珅。而其實這種事情在歷朝歷代並不是個例,只是這件事情,實在太過荒唐了。

而貪污腐敗,其實處處可見,當年康熙皇帝把曹雪芹爺爺曹寅分派到江寧織造的肥差上,本來就是讓他撈錢補之前的虧空,結果人特實在,還給康熙皇帝報這織造局裡的各種「弊端」,結果康熙皇帝哭笑不得,讓他先好好撈錢,把之前任上的虧空給補足。

其實古代封建皇帝對貪污行為,並非是像現代政府一樣,原則性的打擊,而是類似老闆對員工一樣,這個是親戚、那個是...就睜隻眼閉一隻眼。

而即便是現代社會,貪污腐敗也幾乎是無法避免的。

很多時候,古代賑災制度的失敗,不是制度與經驗的原因,而更多作為賑災主體的政府本身效率、體制有沒有問題,各種政策能不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