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長達兩年的排除妨礙糾紛案件,在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和被執行人所在村村幹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成功化解,昔日相見眼紅的鄰里握手言和。
2018年4月,本是鄰里的村民李某與張某因生活瑣事產生了矛盾。兩個月後,張某趁李某外出打工期間,建起了自家的圍牆,圍牆嚴重阻礙了李某的正常通行。李某得知後,連忙趕回家,要求張某立即拆除圍牆,但遭到張某拒絕。為此,兩個人發生了口角,並大打出手,幸好被一旁的村民及時阻止。
李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於當年9月向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張某拆除阻礙其通行的圍牆。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後,李某隨即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吳玉超接手此案,考慮到該案爭議雙方是鄰居,排除妨礙執行容易,但鄰里關係復合難。對此,吳玉超多次到張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可張某及家人不但不配合,情緒還非常激動,態度也很惡劣,認為地基是自己家的,自己想怎麼建就怎麼建,別人管不著。溝通被迫終止,調解無果。
為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權威,今年6月底,孟村法院召開審判委員會執行專門會議,決定對該案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7月4日一早,吳玉超與執行幹警們帶著鏟車到達現場。此時的張某依舊不願意和解。吳玉超安排人員對障礙物進行標註,部署鏟車就位,並宣布上午10時將開始強制執行。
此時,張某的家人紛紛出來阻攔,有抱著孩子的婦女,也有七八十歲的老人。眼看場面即將失控,吳玉超果斷下令對其中一名帶頭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進行了拘傳,並對現場群眾釋法,穩住了局勢。
在挖掘機破土開工之前,吳玉超再次找到雙方當事人,和村幹部一起對張某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張某看到這次是要動真格的了,態度也緩和下來。
隨後,經過執行法官和村幹部做工作,張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提出願意拆除這面圍牆,往後移2.85米寬供李某通行,但要求李某給予補償。吳玉超與村幹部又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最終同意給張某8000元作為補償費。雙方就此達成了和解協議。
吳玉超當即宣布強制執行行動取消。此時,距離10時開始的強制執行行動已不足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