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首例!就在垃圾房邊,當場罰款50元

2020-01-21     文明寧波

垃圾分類,你做好了嗎?

有市民垃圾不分類且拒不整改,

當場被罰款50元!

1月17日傍晚,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明樓中隊執法人員在明樓街道東海小區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居民垃圾不分類且拒不整改。執法人員當場開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據了解,這是《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以來,直接通過簡易程序執法的第一單。

執法人員查看小區垃圾房內分類質量

當天,明樓中隊執法人員聯合社區志願者開展桶邊督導,對居民投放的垃圾逐一進行開袋檢查,提醒居民將分類不準確的垃圾現場整改後再投放。

一居民拎著一隻廚餘垃圾袋向垃圾房走來,看他正準備投進廚餘垃圾桶內,執法人員當即進行檢查,發現廚餘垃圾袋內除了剩菜剩飯水果皮,還有紙巾、塑料袋等其他垃圾混入。執法人員按照「鄞州區生活垃圾分類簡易程序執法規程」的相關要求,讓其分類後再投放,該居民拒絕分類且不願參與社會服務。整個過程執法記錄儀進行了全程記錄,然後通過社區工作人員確認其身份,執法人員當場開出了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見執法人員動了真格,當事人陳某認識到了垃圾不分類的後果,表示下次一定分類好再來投放。

1月17日起,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簡易程序執法在鄞州區試點實施,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專門制定了《關於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行為簡易程序處罰的相關要求》,對個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經執法隊員口頭要求整改,其拒不改正且拒絕、放棄申請社會服務的,可適用簡易程序對其當場開具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垃圾分類簡易程序執法讓基層執法人員在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行為時能更快捷、高效地執法,對垃圾不分類的行為,有很好的震懾作用。」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當前,正是鄞州推行垃圾分類全面提質專項行動期間,垃圾分類簡易程序執法是提升源頭分類質量的一大有力措施。在此期間,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進一步增強垃圾分類的執法力度和巡查頻次,執法中隊隊員每人聯繫一個社區,每周到崗進行桶邊督導執法,從而督促部分不對垃圾進行分類的居民養成分類的習慣。

垃圾分類,生活更美!

提醒更多親朋好友~

文明寧波綜合,來源:寧波發布

編輯:蘇葉子 責任編輯:妙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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