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安陽電(菅小豐)近日,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做生意失敗的被執行人用誠信挽回了自己的顏面,也讓申請人頗受感動,案件圓滿畫上了句號。
2013年,宋某為了進貨向郭某借款3萬元,奈何買賣賠本,只償還了郭某1.1萬元。郭某見宋某遲遲不能還款便向法院起訴,要求宋某償還剩餘借款本金1.9萬元及利息。經判決,被告宋某償還原告郭某借款1.9萬元及利息。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宋某收到後立即來法院向執行法官說明了情況:生意失敗,目前確實無力償還,希望法官能夠寬限一些時間。鑒於被執行人宋某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後,執行法官依法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案子暫時結了,但被執行人宋某的心裡卻始終有塊大石頭壓著,為了自己的誠信不再受損,被執行人宋某想方設法湊了1.2萬元交給了申請人郭某,並承諾有錢了一定會主動履行。
近日,被執行人宋某帶著5000元執行款來法院主動履行。連續兩次的誠信行為讓申請人郭某很是感動,當即向執行法官表示自願免去2000元的執行款及全部利息,並且承擔所有的執行費用。收到執行款後申請人郭某向執行法官寫下了結案證明,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