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山海關法院:聯合執行神威顯 失信老賴終履行

2019-09-03     河北高院

8月23日,山海關區人民法院在昌黎縣人民法院協助執行下成功執結一起人格權糾紛賠償案件。

王某某申請執行楊某某、許某某人格權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楊某某、許某某始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8月23日,申請人王某某向本院提供重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楊某某在昌黎縣十里舖鄉十里舖村委會附近經營一家超市。執行幹警通過天眼查系統查詢到該超市登記經營者正是被執行人楊某某。考慮到被執行人及其重要財產並未在本轄區,山海關區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立即協調昌黎縣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請求協助執行。昌黎縣人民法院收到協助執行請求後迅速答覆,並調度一輛警車、兩名法警協助執行。11時15分,由兩院執行幹警組成的聯合執行行動小組從昌黎縣人民法院出發前往執行現場。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楊某某及其妻子拒不配合,聯合執行行動小組立即採取強制措施,將被執行人楊某某拘傳至昌黎縣人民法院進行約談。經過兩院執行幹警耐心的釋法明理並闡明抗拒執行可能面臨的法律後,被執行人楊某某主動與申請人王某某取得聯繫並履行,該案執行完畢。

此次執行任務短短三個小時就取得成功,是山海關區人民法院與昌黎縣人民法院通力合作的成果。下一階段,山海關區人民法院將與更多兄弟法院建立協助、聯合執行常態機制,共享各自執行優質資源,布控執行「天網」,讓「老賴」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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