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冒領扶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6萬餘元 村支書被黨內嚴重警告

2020-01-08     新京報鄉村

新京報訊 據海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文昌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5起村幹部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東郊鎮中南村黨支部委員、東田下村村民小組組長符策義在群眾申報建房工作中推諉扯皮問題


2018年9月以來,符策義在明知東田下村村民符某某符合本村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且取得全村三分之二村民戶代表同意,公示期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拒絕為符某某戶辦理申報事務,在當地幹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2月,符策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錦山鎮錦山手工業社黨支部書記韓東多收取群眾水電安裝費用問題


2018年4月,韓東在向錦山手工業社住宅樓10戶住戶收取水電安裝費用時,故意多收取2000元當作自己的辛苦費,用於個人日常開銷。2019年11月,韓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退還住戶。

東閣鎮李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戀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3年至2015年,陳戀在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將11戶危改戶部分危房改造資金分給其他農戶,導致該11戶危改戶損失資金8.4萬元。此外,陳戀還違規發展黨員。2019年10月,陳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錦山鎮園堆村委會南來坡下村村民小組組長陳錦民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2017年1月,陳錦民領取南來坡下村集體的「威馬遜」颱風公益林保險賠償金9525元,將其中的9000元用於個人日常生活支出,損害了村集體利益。2019年8月,陳錦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挪用資金已退還至南來坡下村集體帳戶。

文城鎮民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潘在裕冒領扶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問題


2017年10月,潘在裕作為致富帶頭人,利用職務便利,以民星村委會名義向文城鎮政府申請撥付扶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11萬元,扣除其雞舍和飼料房的實際工程造價,其本人冒領扶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6萬餘元。2019年7月,潘在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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