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庭審多次痛哭說:希望被判重罪,但不想被判死刑、錢還沒還完

2020-12-25     案件勞聞

原標題:吳謝宇庭審多次痛哭說:希望被判重罪,但不想被判死刑、錢還沒還完

據陳先生介紹,他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也旁聽了此次庭審。此前,吳謝宇曾向以其母親的名義借錢,吳謝宇舅舅出借近80萬元,陳先生及父親其他朋友共借款60萬元左右。陳先生提到,庭審中,吳謝宇稱,他曾多次產生自殺念頭,有一次在酒店想要跳樓自殺,由於頂樓窗戶封死未能實施。他認為母親也很痛苦,也想求死,因此決定把母親殺死後自殺。

至於具體的犯罪細節,吳謝宇供述稱,他趁母親彎腰脫鞋時,用啞鈴重擊其頭部。事後自己為什麼沒有自殺,吳謝宇沒有做過多闡述。此外,他還在犯罪現場設置監控,為了在警方查到案件時有所準備。對於作案後以母親的名義向親友借錢。陳先生表示,吳謝宇稱,因認為親友沒能幫忙挽救父親的性命,他心生恨意,所以借錢報復。現在比較後悔,願意以家中房屋抵債。

12月24日新京報報道,吳謝宇涉嫌「弒母案」於12月24日上午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吳謝宇表哥、舅舅及其父親的朋友到場旁聽。 吳謝宇父親的朋友陳先生表示,吳謝宇曾以母親的名義向他借款 。但出於對其父母的情誼,他已經不在乎被借的錢財,希望法院不要判處吳謝宇死刑。 陳先生提到,庭審從9時持續到12時許,吳謝宇當庭痛哭,並表示認罪,法院未當庭宣判。

螻蟻尚且惜命,吳謝宇卻以為母親減輕痛苦為由,剝奪了母親的性命。而到他自己了,就雖然痛哭認罪,但不想被判死刑!挺諷刺的!

昨天新聞說被告姑父對被告殺母表示諒解,今天新聞就是被告父親的朋友希望法院不要判處被告死刑。真正到庭的被告舅父才是被害人親屬,他是否諒解反而沒人知道。昨天我的回答下,有一位知友說的很好,被害人的親屬這時候可能反而不方便表態。

我很認同這樣的觀點,對於被害人的親屬來說,被害人和被告都與自己有血緣關係,他們才真的是左右為難。當然了,大家對於如何量刑都可以有自己的期待,不過這些表態不會影響法院的量刑。法院量刑有最高院發布的《量刑指導意見》等明確指引可循,從確定量刑起點,再到基準刑,最後是宣告刑,這裡面要綜合考慮各種量刑情節。

幫母親結束痛苦?這不是孝子,這是剝奪母親生命權利的惡魔。按照吳的邏輯,父親死了又殺了母親他自己是不是很痛苦,也需要被剝奪生命? 「父親不在了就沒有家的感覺」。他看了母親的日記和信,感覺母親活得也很累。 他認為母親也很痛苦,也想求死。因此決定把母親殺死後自殺。 再加上認罪情節,吳可能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是希望在服刑的日子裡希望他能夠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學會尊重生命。

吳謝宇的某些交待並沒有如實地說清真實動機過程。 這是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也是一個高智商的犯罪人,他的聰明讓他綽綽有餘的應付現實、應對各種人。但他的內心是空的,空到沒有靈魂。 想必他母親至死都沒明白:兒子為什麼要殺她? 想必他的父親在天之靈也在追問:我怎麼養出這麼一個兒子? 最後只想說:人人養兒盼聰明,其實,聰明兒女更難養!至少他的母親與他的心思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最後竟成為他達到某種目的的一個棋子並慘遭殺害,好在蒼天不讓他隨願。真是上天有眼!

必須指出,這個事情上吳謝宇沒有改口是媒體自己胡亂報道,媒體自己以為他改口了。從「辦案人員」到「林靖」再到記者的報道,這裡轉了幾手了?吳謝宇的說法一開始就是「母親生活很痛苦,吳謝宇自己想自殺。他和母親說了自己想自殺的願望,母親說如果你死了我也去死,他就認為母親想自殺,然後殺了母親,自己沒有自殺」。

媒體就是說「改口」,讓公眾以為吳謝宇怎麼說謊,怎麼對抗審訊,怎麼給自己脫罪。其實他沒有改口過,也沒有對抗,至少沒有向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對抗。媒體這麼說,這麼誤導公眾認為吳謝宇要給自己脫罪,就是為了再消費一次吳謝宇,再吸引一下眼球,再吸引一下流量。像下面這些,就顯然是被誤導了。

而且,可以很肯定地和大家說,他沒有給自己脫罪的意思。 他在審訊中把所有的責任全部歸於自己。家庭糾紛引發的殺人,如果對方有任何過失,是最重要的減刑情節。而對方有沒有過失,全憑吳謝宇說了算。但吳謝宇本人一直在否認母親有過失,一直在否認母親對他有任何的不好或者行為失當。

之前早期的媒體報道里有一條是真的:他有精神病家族史。他父親的兄弟都是精神病患者或者低保戶,父親的肝癌治療也花費巨大,整個家庭本身就在貧困中掙扎。上了北大,看得很遠,也很努力學習、拿獎學金,但他的家庭給不了他和別的同學差不多的發展機會。

這種情況,無論是誰身在其中,對精神都是一種折磨。這時如果有人能引導他的思想,那也能過渡過來,也不至於走極端。可是父親去世了,母親自己都瀕臨崩潰,大學同學們都很忙,也沒法感同身受沒法理解他,又哪裡有人來引導他呢?

據深一度獨家獲得的接近辦案人員透露的消息,吳謝宇供述的作案動機是為「幫媽媽解脫」。他自述稱,父親去世後,自己發現母親很痛苦,會寫一些話在紙上,比如「我要去陪你」,情緒悲觀。他曾嘗試很多次開導媽媽,包括帶媽媽出去玩兒,但都沒有幫助媽媽擺脫這種情緒。

吳謝宇本人否認殺害媽媽的想法與媽媽管教嚴格有關。

吳謝宇稱,案發那天,他趁謝天琴換鞋的時機,用啞鈴砸死了她。在殺害謝天琴後,吳謝宇稱曾想和母親一起跳樓,但後來他自己突然不那麼想死了。

至於後來向親戚借錢,吳謝宇稱是出於報復心理。他認為爸爸生病期間,親戚對他家不好。但偽裝謝天琴借錢時,發現大家都會借錢,對他家挺好的,心理發生了改變,就沒有再借。

吳謝宇回憶,高中時他曾追過女孩子,但失敗了。他計劃把媽媽殺了之後找個女朋友,但行兇後認為自己很難找到真愛了,於是開始頻繁嫖娼。

他稱,從親友處借的140多萬基本花在了嫖娼和買彩票上,在上海時去了高端會所,一晚上花費1萬多元,半年多時間就把錢花光了。在這期間,他曾找一位妓女作女友,但戀情並無結果。吳謝宇稱,後來因為缺錢去做了男模。他的心態,是多活一天是一天。

根據社會心理學的認知失調理論,人習慣於為自己的選擇、行為、理念做辯護(心理的自我辯護,不是向他人辯解),令其合理化,從而讓自己失調的心理得到平復。小辯護帶來大辯護,並且一系列的辯護產生辯護慣性。

在激烈思想鬥爭之後的第一次行差踏錯一旦得以實施,第二次就變得非常容易。因為從0到1的過程非常辛苦,為了緩解做出當下選擇引起的不安,惟一的方式就是告訴自己:我是對的(自我辯護)。選擇難度越大,思想鬥爭越激烈,做出選擇的成本越高,一個人做出選擇後,就越能忠於自己的選擇,畢竟再來否定自己是非常痛苦的。

「別人眼中的完美人設」之可怕在於,一旦他決定沉淪,他就沒有底限(因為沉淪的選擇,付出的是整個完美人設的成本,根據1,成本太大,所以決心非常大),從前可以多完美,現在就可以多崩塌。破罐子破摔,就這麼來的。所以濫花錢、嫖娼、迷亂生活和之前的學霸、「別人家的孩子」人設,都在他身上矛盾地集中了。

其實無論是「幫解脫」還是「協自殺」,對吳本人來講或許並無不同(雖然法律後果不同),弒母的合理化,此二者均能實現:(1)母親太痛苦,殺她幫她解脫;(2)母親想自殺,幫她自殺。無論哪一種,都可以讓吳從道義上獲得安慰:我都是幫了母親。他確實可能是死到臨頭還在開脫,但也可能是——連他自己也相信這就是他的真實動機了(自我辯護、合理化「弒母」行為的結果)。可悲,可恨,可憐!

至於他說本來想等母親死了之後再自殺,就呵呵了,他解決掉母親之後,可是在各地來回花錢、嫖娼、紙迷金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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