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台小車,車上空無一人,像幽靈一樣在你和孩子身邊慢慢徘徊,慢慢地找路,然後悄然鑽進你家小區車庫,你會是什麼感覺?
上個星期,在重慶市渝北區一小區內,市民任女士在地下車庫裡看到了這樣一幕場景:一輛車內無人的新能源汽車正在進行自動泊車,而車的附近也沒有看到駕駛員。這讓任女士覺得非常危險。
「小區車庫裡面還是有很多行人,特別是下雨天,去車庫避雨的行人更多,還有人在車庫遛狗,這樣的做法很危險。」任女士覺得,自動駕駛這樣的「新科技」還沒有發展到讓人絕對放心的地步,小區車庫裡不該使用這樣的功能。
任女士認為,即使想要使用無人泊車功能,駕駛員也應該坐在車上隨時防止意外的發生,而不能遠離車輛。「這對大家是很大的安全威脅,萬一撞到了人,保險會賠償嗎?廠商會負責嗎?」任女士將自己拍下的視頻找到上游新聞進行投訴後,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討論。
視頻中操作無人泊車的車主張先生稱,該車是一輛新款的阿維塔,當晚他想嘗試一下車輛無人泊車功能,也想試試自己距離車輛遠一點泊車時,車輛的反應,於是站位距離車輛比較遠,令任女士產生了「車主不在周圍」的誤會。
「如果我們都不去用,這些新科技怎麼發展呢?」張先生認為,即使周圍有人和物體,車輛是有雷達探測功能的,肯定會自動剎車。如果真的發生了事故,那就說明技術有漏洞,作為生產汽車的廠商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據悉,任女士目前已經向車企發起訴訟,希望能夠由監管部門來進行監管,禁止在小區車庫內使用無人泊車功能,以免威脅到大家的人身安全。
自主泊車,專業上叫泊車代駕。這種做法可以讓車自己開到車庫裡。其路程還可能很長,車主與車輛之間還可能相隔地下三四層,只能在手機中見。那麼,它已經在技術事實上「擦邊」尚未獲批的無人駕駛了。
相關媒體在交巡警等相關部門了解到,針對上述案例中「駕駛員未在車輛上發生事故」的情況,尚未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定,需依照現有法律,具體情況具體判斷。
車輛配備無人泊車功能,駕駛員使用當然是合規的。但是,使用也是有條件的。無論從情理,還是從使用說明書,都會規定駕駛員作為車輛的使用者,有觀察周圍環境和車輛狀況的義務。在車輛沒有系統故障或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如果對他人的權益造成了損失,司機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如果發生造成嚴重後果的事故,司機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麼,萬一出事,保險會賠償嗎?有保險公司業內人士表示,「駕駛員非主觀意願下因操作不當造成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申請理賠,但駕駛員離開車輛後,車輛自行進行的操作,並不在保險公司約定的範圍內,而是處於「豁免」範圍。那麼駕駛員還是要「自認倒霉」。
有如此之多的法律和監管真空,就不要怪一個小區大媽「不信科學」還要「擁抱科學」了。發明無人泊車功能,是讓駕駛員在不方便泊位,比如狹窄空間,能夠讓機器自己泊進去。然而,這種衝動和想像力,就會驅使要機器乾的事情越來越多。於是就連自動找空車位,甚至自己跑到車庫裡的全過程,都完全交給車輛本身去做。從技術上看,很多車企已經可以做到,只有效率高低的區別。大不了,處理不了就停在那裡僵硬,等到人為干預。
科技發展目的,不是為了炫技,而是要真實解決人類的迫切問題。比如一個人去餐廳吃飯,是不是時間緊迫到非要在大堂門口下車,然後讓車自己停去車庫。更重要的是,科技的發展,不是以犧牲人的生命作為試錯的必然藉口。
技術出錯可能出人命,這個和「技術出錯必然出人命」,一個原因,會有兩個結果。可惜很多企業都以為自己能完美選擇前者的機率,甚至可能早早就把人命成本也算到了研發成本中去。
本次事件曝光之後,企業是這樣回應的:這個功能在設計之初就做了充分的安全考量,依靠強大的感知能力、計算能力以及多重安全冗餘,車輛能夠自主處理多種風險場景……用戶需要全程通過手機保持對車輛的監控並做好隨時接管的準備。
一方面,對自己的產品趕緊來一波廣告作為科普,同時也等於說,司機用手機監控就行了。司機可以在聊天,可以在廁所,可以在床上……總之就沒要求在車旁邊。
問你怕未?
文|記者 戚耀琪
圖|來源上游新聞、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