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發生的主要原因
骨折是指骨結構的連續性完全或部分斷裂。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時有發生。病人常為—個部位骨折,少數為多發性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遺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症。發生骨折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情況: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軟組織損傷。如車輪撞擊小腿,於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幹骨折。
2、間接暴力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槓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落足部著地時,軀幹因重力關係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的椎體發生壓縮性或爆裂骨折。
3、積累性勞損
長期、反覆、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稱疲勞骨折,如遠距離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幹骨折。
骨折檢查哪種方法好
1、X線檢查
凡疑為骨折者應常規進行X線拍片檢查,可顯示臨床上難以發現的不完全性骨折、深部的骨折、關節內骨折和小的撕脫性骨折等,即使臨床上已表現為明顯骨折者,X線拍片檢查也是必需的,可以了解骨折的類型和具體情況,對治療具有指導意義。
X線攝片應包括正、側位片,必須包括鄰近關節,有時需加攝斜位、切線位或健側相應部位的X線片。
2、CT檢查
對於骨折不明確但又不能排除者、脊柱骨折有可能壓迫脊髓神經根者及複雜骨折者均可行CT檢查。三維CT重建可以更直觀便捷地進行骨折分型,對治療方案選擇幫助很大,目前臨床上常用。
3、MRI檢查
雖然顯示骨折線不如CT檢查,但對於脊髓神經根及軟組織損傷的顯示有獨特優點,目前已廣泛用於脊柱骨折的檢查。
- 如果患者全身情況穩定,那麼對於骨折的治療時機選擇主要基於局部軟組織損傷的情況。
- 如局部軟組織尚未腫脹嚴重,應儘早手術,早期鍛鍊及避免臥床相關併發症。及應趕在軟組織腫脹之前手術治療。
- 如果局部軟組織腫脹嚴重或嚴重損傷,則應遵循局部損傷控制原則,待消腫後再行手術治療。否則,手術易出現切口難以閉合或切口壞死,感染率增加等嚴重併發症。
治療骨折哪種方式好
骨折是頗為常見的外傷,要使斷了的骨頭長好,恢復原有的支撐、保護運動功能,首先要將斷端接起來,對好位置,醫學上稱之為復位。可想而知,復位越好,越利於骨折處骨頭的生長癒合,將來功能也越好。
復位的基本方法有兩種,即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前者由醫生運用牽、拉、端、提、擠、按、旋轉等手法技巧,將斷骨復位;後者則是切開皮肉,在直視下將斷骨對好,並用板、釘等接骨材料將其牢固固定。手法復位對身體干擾小,痛苦輕,癒合好,但由於隔著皮肉,復位效果常不夠理想。因此,在許多情況下需要進行手術治療,這種手術稱為切開復位內固定或切開整復內固定。
骨折復位的方法介紹
骨折早期復位可使骨折修復順利進行。復位的方法有手法復位、牽引復位和手術復位三類。如果過長地拖延復位時間,就會造成骨折復位的困難。
1、手法復位
治療骨折方法中,手法復位應用最廣泛,也較安全。復位後,必須認真地檢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長短,是否已恢復正常。在給予適當有效的外固定後,進行x線透視或攝片,以確證復位結果。如復位不良,根據需要,再予以矯正。
2、牽引復位
牽引既可用為復位的方法,又是維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3、切開復位
是骨折不癒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必須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如下幾種情況可做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
- 累及關節面的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位者。
- 骨折後,因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不易對合者。
- 骨折端剪式傷力大,血液供應差,骨斷端需要嚴格固定才能癒合者,如股骨頸囊內骨折。
- 骨折斷端間有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經等嵌入,手法復位失敗者。
- 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復位困難者。
- 長骨骨幹不穩定性骨折,手法復位不滿意,又不宜應用牽引方法治療者,而用內固定又有較好的療效。
- 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斷裂,治療中應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體斷離。
- 骨折不連接或發生畸形癒合,功能恢復不良者。
早期合理的功能鍛鍊,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減少肌肉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關節僵硬,促進骨折癒合。所以,被固定的肢體,均要作適當的肌肉收縮和放鬆鍛鍊。對於沒有固定的關節,應及時鼓勵病人作主動的功能鍛鍊,當骨折端已達臨床癒合就逐漸加強負重鍛鍊。
骨折病人術後的主動鍛鍊
主動運動是功能鍛鍊的主要形式,根據病人的活動能力,在不影響骨折斷端移位的前提下,儘早進行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未固定關節的各向運動,來促進血液循環,增強體質,減輕創傷對全身反應,防止關節僵硬,因此主動運動應自始至終貫串在整個骨折修復過程中。
具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
骨折l一2周內斷端雖經整復,但不穩定,偶而伴有輕度側方移位或成角畸形的殘餘,此時骨折並發的軟組織損傷尚需修復,局部疼痛,肢端腫脹仍存在,因此鍛鍊主要形式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在不影響斷端再移位的情況下,進行上下關節屈伸活動,以幫助血液回流,促進腫脹消退,防止肌肉萎縮,同時也通過肌肉收縮和舒張使壓力墊效應力增強,對穩固斷端和逐漸整復殘餘畸形有一定作用。例如尺、撓骨雙骨折,經復位固定後,即可進行指間關節、指掌關節的屈伸鍛鍊,手指內收外展,肘關節屈伸和肩關節屈伸、內收外展、旋轉等鍛鍊。
骨折2-3周後肢體腫脹疼痛已明顯減輕,軟組織創傷已基本修復,骨痂開始形成,斷端初步連接,除加強進行肌肉收縮與放鬆運動外,其他關節均可逐漸加大主動活動度,由單一而到幾個關節的協同鍛鍊,在牽引架上的病人,也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和身體其他部位的運動來帶動患肢的活動。
第二階段
此時骨折已達到臨床癒合標準,外固定和牽引拆除後,除了固定期間所控制的關節活動需繼續鍛鍊修復外,某些病人由於初期鍛鍊比較差,固定拆除後,還可能存在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肢體水腫等症狀,那麼必須繼續鼓勵病人加強功能鍛鍊,配合中藥外洗和推拿來促進關節活動和肌肉力量的迅速恢復。另外,還可據病情需要適當配合物理治療,但應仍以主動鍛鍊為主。
骨折病人術後的被動鍛鍊
1、按摩
適用於骨折斷端有腫脹的肢體,通過輕微按摩幫助腫脹消退。
2、關節被動活動
骨折固定初期,少數病人因懼怕疼痛不敢作主動鍛鍊,宜在醫務人員幫助下進行輔助性活動,促使病人更好地作主動鍛鍊。對早日消除腫脹,防止肌肉萎縮粘連,關節囊攣縮有一定作用,但操作時要輕柔,不使骨折再度移位和加重局部創傷。
術後功能鍛鍊注意事項
- 煉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 功能鍛鍊應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可從輕微活動開始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活動時間,不能操之過急,若驟然作劇烈活動而使骨斷端再移位,同時也要防止有些病人在醫務人員正確指導下不敢進行鍛鍊,對這樣的病人應作耐心說服工作。
- 功能鍛鍊是為了加速骨折癒合與恢復患肢功能,所以對骨折有利的活動應鼓勵病人堅持鍛鍊,對骨折癒合不利的活動要嚴加防止,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骨折的內收活動,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直活動,屈曲型骨折的屈曲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脛腓骨幹骨折的內外旋轉活動,橈骨下端伸直型骨折的背伸撓屈活動等都應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