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百三十一)
失信被執行人
黃加四
黃
加
四
身份:男,4502211973****571X
住址:里高鎮保仁村坡皂屯79號之一
執行案號:(2009)江執字第459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168360.88元
失信被執行人
韋榮健
韋
榮
健
身份:男,4502211981****571X
住址:里高鎮板六村板六屯65號
執行案號:(2012)江執字第213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41079元
失信被執行人
張文學
張
文
學
身份:男,4502211990****301X
住址:成團鎮魯比村中屯174號
執行案號:(2017)桂0221執256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3000元
失信被執行人
梁文遼
梁
文
遼
身份:男,4502211966****299X
住址:成團鎮龍山村上龍屯22號之五
執行案號:(2014)江執字第299號
未履行執行標的:共計109653元
聲明
對已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後刪除,請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希望失信被執行人能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也希望社會各界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監督,如有失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發現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等行為,請向柳江法院舉報。
舉報電話:0772-7257060
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