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石家莊男子嫌妻子給錢娘家雇兇殺妻,妻子死前:別管我去接娃

2022-06-09     歷史戰爭

原標題:09年石家莊男子嫌妻子給錢娘家雇兇殺妻,妻子死前:別管我去接娃

2009年6月,在石家莊的街頭髮生了一起兇案,一名中年婦女不僅被搶走了包還被當街刺死。案發時,熱心市民梁某目睹了一切,當時他騎著自行車剛經過一個十字路口。就看見前方有一對男女正在廝打,手裡拉扯著一個女士皮包,這是在搶劫!意識到不對,梁某沒有害怕,不顧自身安危沖了上去。

此時廝打的男女已經分開,男子拎著到頭的包騎上停在路邊的摩托車就想跑,而女子渾身血跡的倒在地上。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猖狂行兇,梁某一面報警,一面騎著自行車狂追。好巧不巧,路過加油站時,開出一輛鏟車。這司機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正好橫在搶包男子前方,搶包男子猝不及防的摔了一跤。

不過他也顧不得身上的疼痛了,扔下摩托車就跑進附近一個住宅小區,梁某追過去時氣喘吁吁。看著狼狽的兩人接連趕到小區,看門大爺大概猜到前面那個拿著刀和女士提包的是歹徒,告訴梁某不用再追進去了。這是一個封閉小區,只有這一條出路,等警察來吧。誰知還沒等警察趕到,兩三分鐘後,搶包男子騎著一輛不知從哪來的自行車出來了。

雖然他換了衣服,梁某還是認了出來,又追上去。可惜的是沒追上,搶包男子丟下自行車和搶來的包就跑,頭也不回。只得返回案發現場,此時警車和救護車都到了,女子被送往醫院搶救。女子的丈夫得知消息等在醫院,臨進去前,她還惦記著孩子:「別管我了,快去接娃兒。」女子名叫孫萍,與丈夫劉楓育有一個女兒,在上小學一年級。

當時是準備去接放學的女兒,剛走出家門一段路,就碰上了搶劫。事實上,錢包里的錢並不多,只有三百元左右。可他們的家庭情況不是很好,孫萍生活又十分簡樸,劉楓猜測她應該是不肯放棄手提包才受到傷害。妻子都這樣了,劉楓怎麼還有心思去接孩子,託了朋友幫忙接。自己守在手術室外,遺憾的是搶救無效,孫萍還是離開了人世。

得知妻子離世,七尺男兒顧不得形象,在醫院嚎啕大哭起來。哭得在場的人都為之動容,自然,也沒有人會懷疑他就是這起搶劫殺人案的製造者。真相直到五年後才揭開,當街行兇後還成功出逃,石家莊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無奈當年監控設備並未普及,梁某沒追上,便不知道搶包男子去往何處。萬幸的是他緊追不捨,讓兇手不得不扔下摩托車,換了衣服。

警方在這些物證上,成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這在日後成了破案關鍵。2014年3月,案發的第五年,警方再次進行DNA比對。一個叫張衛來的人吻合,然而案件並未就此結案,張衛來歸案後說出了令人震驚的真相。搶劫行兇只是一個假象,實際上是有人雇他殺孫萍,這個雇凶的人正是哭得傷心欲絕的劉楓。

劉楓為何要對妻子痛下狠手?這要從夫妻倆長久以來的矛盾說起,劉楓此前有過兩段失敗的婚姻,孫萍是第三任。兩個人的條件看起來很不對等,41歲的劉楓是一名機關幹部,27歲的孫萍卻是一名足療師。劉楓選擇她,主要是因為她漂亮,而孫萍選擇他大概是為了錢。結婚前,她並沒有表露這一真實目的,讓劉楓以為她是因為愛情結的婚。

但結婚後,便毫不遮掩自己的目的,頻繁的往家裡拿錢。每次都是以萬為單位,幾乎連千都不願意,起初劉楓想著她娘家條件不好。作為女兒,貼補一下也是應該的,可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就算是再大度的人,也難免不滿,更重要的是孫萍不僅不斷給娘家拿錢。還對他跟前妻的兒子懷有猜忌,你拿著我賺的錢貼補娘家,還要苛待我的兒子?

這讓劉楓大為不滿,於是結婚後沒多久,夫妻倆開始爆發矛盾。一次孫萍弟弟要在老家蓋房子,預算還差八萬,她二話不說取了錢給弟弟。劉楓得知後大鬧一場,要求她把錢拿回來,否則就離婚。聽到劉楓要跟她離婚,孫萍做了一個意想不到的舉動,抱著孩子威脅說要跳樓。劉楓沒辦法,又一次選擇了原諒,不過他內心的怒火已經無法熄滅。

由此生出了一個瘋狂的念頭——殺了孫萍,一次他在外邊吃飯碰上了吳廣和。兩人不知道怎麼著達成了協議,劉楓出資12萬元,吳廣和幫他「解決」孫萍。財迷心竅,吳廣和思來想去,想出了這麼一招搶劫殺人。企圖瞞天過海,他特意找了年輕、缺錢、沒有案底的張衛來動手,孫萍的作息時間、出入地點都是劉楓提供的。

這便有了開頭那一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實施使用暴力的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構成搶劫罪。搶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以及公民的人身權利,問題是張衛來的搶劫只是假象,他一開始想要的就是孫萍的命。搶劫只是他為了掩蓋殺人事實,轉移警方注意力,所故意偽造出來的假象。

並不是真實目的,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我國刑法中並無雇兇殺人這一項罪名,它屬於故意殺人罪的一種形式,劉楓同樣逃不過法律的嚴懲。

並且他作為雇凶者,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是主謀,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他的懲罰應當更重,2014年6月,三人均被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此案後續判處結果並未公布,不過相信,他們會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日子過不下去了可以離婚,可以採取法律手段爭取孩子撫養權,何必要鬧到行兇殺人的地步?

最後:父母辛苦撫養孩子十幾年,孩子長大後孝順兒女理所應當,但婚後有了自己的小家就該學會分清主次。可以貼補娘家,畢竟嫁出去的女兒不是潑出去的水,贍養孝順父母也不只是兒子的事。

卻不能對娘家的要求一概盲從,從不去考慮是否合理,是否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沒有節制的滿足娘家的索取,到頭來被掏空的不只是小家的積蓄,還有夫妻間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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